最近,結婚已5年的表姐突然說自己想要離婚。 她說,結婚之后日子越來越平淡,在發現兩人在很多方面“三觀不合”后,放棄了深層次的溝通。現在與其說是夫妻,其實更像室友。而她不想再忍受這樣的婚姻生活了,“我想要的婚姻不是這樣的”,她說。 不過,在她向其他親友坦露問題、尋求幫助和支持時,許多結婚多年的長輩都來勸她說,婚姻本身就是這樣的,就是平淡的柴米油鹽,是她想的太不切實際。對方又沒犯什么錯,沒必要離婚。 表姐本已下定的決心突然又不堅定了,甚至陷入了自我懷疑:“是不是我對愛情和婚姻的期望太高了?我到底應不應該離婚?” 當我向朋友傾訴這件事時,一直向往著美好愛情、將婚姻作為自己的人生目標之一的她,也突然開始恐慌。 她表示,關系淡漠的“室友”絕不是她想要的婚姻模式,但從上一輩的婚姻來看,這似乎是一段婚姻關系的必然歸宿。如果選擇離婚……不,她不敢想。 可見在這個時代,我們對婚姻,尤其是離婚這件事仍有各種各樣的誤解和疑惑。而離婚這個和結婚一樣重要的決定,值得慎重的考慮。今天這篇文章,就想跟大家聊聊,離婚究竟意味著什么? ![]() ![]() ![]() 心理咨詢師吳穎表示,許多人不敢離婚,除去經濟等現實原因,對離婚本身的羞恥感是最常見的因素之一。 浪漫關系霸權(amatonormativity)這一概念中指出,當今社會對婚姻和愛情賦予了過多特殊價值,將愛情的婚姻看作每個人的“默認設置”(Brake, 2012)。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我們恐懼離婚后社交身份的喪失,在婚戀市場上的貶值,旁人的閑言碎語和歧視……社會將婚姻與我們的價值和品格綁架在一起,結婚是人生成功的證明,離婚則是人生的最大失敗。 但事實上,一段以分離為結局的婚姻并不代表這段婚姻就是失敗的,更不能代表離婚者的人生也隨著婚姻的解體而一蹶不振。 因為結婚或離婚都只是一種選擇。選擇沒有對錯,也無法囊括人生的成敗。 而應對社會壓力和輿論帶來的這種恐懼,正是這篇文章的目的之一:只有了解在離婚時可能會發生和經歷什么,我們才能在它來臨時做出更理智的選擇。 ![]() 當伴侶在婚姻中犯下了錯誤后,有人選擇原諒、忍耐,以維持婚姻,也有人果斷選擇離婚。 但心理咨詢師吳穎和王薇都談到,相比于離婚或不離婚,導致錯誤和問題出現的背后原因,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 面對問題,去思考犯錯的動機,和導致婚姻出現裂痕的真正源頭;把錯誤當作契機,去探究自己在婚姻中究竟想要什么,而不是把離婚當作解決問題的手段。 因為如果在沒有深入討論的情況下做出任何決定,不論離婚與否,雙方都并不會從這樣的錯誤中解脫。 ![]() 調查表明,大部分離婚始于情緒離婚(emotional divorce),大約50%的配偶在提出離婚后決定取消(Ahrons & Rodgers, 1987)。 心理咨詢師吳穎表示,離婚的沖動,恰恰是一個信號。它提醒著我們,有什么地方出錯了,這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契機。 如果在耗盡所有方法后,還是無法解決,離婚或許就是正確的選擇。 ![]() 孩子,往往是離婚中最具爭議、最受關注的點。我們都聽過太多“為了孩子不離婚”的故事。 的確,很多研究都認為家庭變化對于孩子成長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威脅,但這是建立在夫妻雙方關系和諧的基礎上的。 對于那些在離婚前父母關系緊張的孩子來說,離婚對于孩子反而是有益的。 Wheaton(1990)提出的stress relief假設中,離婚讓夫妻雙方從充滿壓力的角色中解脫,其實會帶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 心理咨詢師吳穎也提到,孩子對情緒和氛圍的敏感度很高。提供穩定的情緒和安全的環境,才是保證孩子健康成長的關鍵。如果雙方已經劍拔弩張,為孩子維持婚姻,或對孩子隱瞞離婚事實,并不能達到“保護孩子”的目的。 ![]() ![]() Saposnek博士和家庭法律專家Rose博士(2004)聯合發表了一篇文章,詳細列出當我們在離婚的時候,心理上會經歷哪些的階段。 離婚前 ![]() 在考慮分居或離婚之前,配偶之一(通常是妻子)通常會在婚姻中經歷不滿、疏遠、孤獨和絕望。為了應對這些情緒,ta可能會爭吵、生悶氣,又或者是疏遠和逃避。 但當這些計策都不作效時,ta可能會覺得無力維持這段婚姻,宣布ta想分居/離婚。 伴侶的第一反應往往是拒絕,并試圖挽回。Ta可能會咨詢家人朋友、甚至求助專業人士,并將這一切決定都歸結于對方的一時沖動或精神不安。 但在認識到了自己無法挽回對方的時候,ta會感到十分憤怒,甚至會嘗試通過威脅,或者以自家庭為條件談判,試圖激起對方的內疚。 提出離婚的一方的內疚可能來自于ta對家庭破裂的擔心,擔心讓伴侶陷入痛苦抑郁,擔心伴侶一個人時的情感生存能力,擔心損害孩子的心理健康,等等。 而當伴侶真的表現出脆弱、無法正常維持日常生活時,這種內疚感就會增加。這會導致提出離婚的一方的自信心削弱(disempower),并容易在離婚過程中的某刻感到憤恨,覺得自己被剝奪權利。 離婚中 如果被離婚的一方對離婚的反應是憤怒、怨恨甚至報復性的,那么提出離婚的一方會很快從內疚感中解脫。 在心中,ta可能會把對方當作一個具有攻擊性的人,對自己的未來(或者孩子)有潛在的危險,并且以后不會再考慮與對方和好。 在離婚中期,有兩個現象會發生。一個是對配偶身份的負面重建(negative reconstruction of spousal identity):配偶一方傾向于把另一方塑造成一個壞人的形象(Johnston & Campbell, 1988)。 Johnston 和 Campbell認為,在經歷過痛苦的分居期后,配偶雙方傾向于將彼此刻畫成惡人形象,并將一切自己經受過的痛苦怪罪于對方。 另一種現象家族戰爭(tribal warfare),則是建立在夫妻互相抹黑的基礎上,通過與各自家庭朋友結成共識,來獲取支持(Johnston & Campbell, 1988)。 于是到離婚的中后期,主要的參與者可能不是兩個離婚的伴侶,而是所有這些屬于配偶雙方社交圈中的其他人。 離婚后 ![]() 在離婚塵埃落定之后,雙方會反省自己許多一時失控的不理性行為,感到壓力、不安全感,以及恐慌。因為穩定的婚姻和家庭關系,能夠給人帶來很多安全感, 離異者們必須接受自己作為單身人士的新身份,并在自我,而不是夫婦關系中,重新定義自己。這是一個探索、重新定向和重新平衡的階段。 這個時候ta們會開始學著做一些以前由配偶完成的任務,比如更換燈泡、洗碗和打掃。 Ta們也會逐漸恢復在經濟方面的安全感,開始安排自己的優先事項,以適應離婚后財務受限的現實。 這段時期ta們不再對“trigger”物品(例如家具物品、照片、語言、某些地點)作出過度反應。一套新的生活開始展開,ta們也開始享受新生活提供的、獨立的快樂和意義。 ![]() ![]() 許多人會認為離婚給兩人之間的這段關系畫上一個不圓滿的句號,但正如心理咨詢師王薇所說,離婚并不一定意味著一段關系的結束,只是新的關系模式和狀態的開始。 對于有孩子的離異夫妻而言,你們需要作為一個隊伍來共同養育(co-parenting)。 即使兩人有難以調和的紛爭,也需要避免讓孩子卷入,不把婚姻帶來的情緒和挫折帶給孩子。 誠然,拋開這些強烈的情感可能是學習與前任合作最困難的部分。但在養育孩子的時候,你們是為了共同目標努力的伙伴,而不是敵人。 如果沒有孩子,兩個人可以選擇任何雙方都能夠接受的關系。但不論怎樣,彼此都應該認識到自己的人生不再圍繞著對方旋轉了。 在這種情況下,把曾經放在對方身上的視線拉回來,放在自己身上,重新找回自己生活的節奏,將會是離婚后的最重要的工作。 這里有一個to do list,可以幫助離婚后的人們自我調整: □(對于全職主婦/主夫而言)重新進入職場,或者從事一份新的工作,并開始接觸新的朋友,參加些新的活動和興趣,并開始尋求新的愛情關系。 □ 開始承擔以前由配偶完成的任務,其中可能包括平衡收支、更換燈泡、洗碗和打掃地毯。 □ 針對自己的新生活重新安排優先事項(財務方面),保證自己離婚后的經濟自由。 □ 在準備好之后,可以重新嘗試新的親密關系,恢復正常的性行為頻率,避免過度或低頻性行為。 □ 整理“觸發過往回憶(triggers)”物品(比如家具物品、照片、口頭表達、難忘的地點),避免這些物品導致的過度反應。 在這里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離婚成功,負面的感覺仍然會不時地浮現。自我懷疑、優柔寡斷、恐懼和孤獨的感覺仍然存在。這時候,我們應該允許自己感到悲傷。 盡管回想負面情緒可能會讓我們感到不適,但如果過于抑制自己的情緒,愈合過程就無法開始。 ![]() KY作者說: 我們常常默認,婚姻是愛情的“終點”,是一段美好關系的完美“結局”,于是在進入婚姻后越來越少花費時間和精力經營一段感情。但事實上,婚姻不過是這段關系的一個節點,愛情的馬拉松不過剛剛開始。 而離婚,則是這段關系的另一個轉變:從恩愛夫妻變成有故事的普通朋友、變成養育孩子的戰友、甚至是變成陌生人。你們的關系并不會因此「消失」,只是「不同」了,你們的生活也不會因為這一個變化而停止不前。時間會一刻不停地往前走,我們要做的就是重新找到新的關系模式、生活節奏和愛的勇氣。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總比一直掙扎于一段錯誤的、令人痛苦的關系中,要來得痛快敞亮。 成年人的世界或許就是這樣,夜晚收拾好殘局,天亮繼續趕路。 向前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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