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21〕115號),其中一項重要政策變動,就是從今年啟動個人賬戶改革,明年1月開始統一和調整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卡劃入政策。 也就是說,明年1月起,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醫保卡劃入標準全自治區執行統一政策,而各地原來的醫保卡劃入政策將被統一的新政所取代。 新疆醫保卡即將統一的劃入新政,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與退休人員是不同的。 在職職工醫保卡劃入新標準統一為本人醫保繳費基數的2%,即為個人在單位繳納的全部醫保費,而之前職工從單位繳納的醫保費中按年齡段劃入到個人賬戶的部分將全部調整劃入到醫保統籌賬戶,不再劃入個人醫保卡。也就是說,劃入政策全自治區一樣,但具體到職工個人的劃入標準是有所不同的。 按照單位繳費費率與個人繳費率之和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卡劃入新標準統一為本人醫保繳費基數的2%劃入,只按照單位繳費費率繳費的,因為沒有建立個人賬戶,所以繳費期間無錢劃入醫保卡。由于靈活就業人員大多數都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費,因此新政后劃入到醫保卡的錢大多數人都是一樣的。 退休人員醫保卡按2022年度各地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劃入。也就是說,新政后每月劃入到退休人員醫保卡的錢,全自治區政策統一標準各地不同,但一個地區則是統一標準的。 同時,新政還擴展了個人醫保卡的使用范圍,醫保卡既可用于支付本人在定點醫院門診或住院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和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還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也可用于本人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長期護理保險的費用,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費用。 總之,本次新疆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的醫保卡政策調整,雖說醫保卡劃入的錢有所減少,但這個減少的錢轉移到統籌賬戶后,之前普通門診不能報銷的,現在就可以由統籌賬戶直接報銷了,同步還明確和擴展了醫保卡的使用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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