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這個話題,是接著昨天的內容。 大家都想著寫作文、編故事有簡單法門。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寫作是個技術活,摸爬滾打,熟能生巧,不走歪路已是捷徑。 不僅要練,刻意的練,關鍵還要打開“格局”,有容乃大,大,有可為。 講作文,我老講一個詞——盲人摸象,老講一句詩——橫看成嶺側成峰。 在這里,又要講一個詞——容易。 容,就易。 不容,則不易,難過。 舉個例子:你吃飯時,把碗打破了,一地飯粒。——如果你媽容得下,心情沒變化,清掃一下、再買一個就是了,so easy ,那就啥事沒有;如果你媽容不下,小心你的屁股遭殃,哐哐哐,一頓揍。 想象,也是這般。 只要你容得下,就簡單。比如,動物能不能說人話。如果你糾結于現實世界中動物與人的分別,那你就難了。如果你沒有分別心,覺得在故事中人和動物是一樣的,那就簡單了。這個時候,猴雞狗豬龍蛇馬羊,不就是人物的名字嗎?! 有很多故事就是這么寫的,根本沒有物性的體現,把小雞換成小鴨,故事照樣通順;把小鴨換成張三,故事還是通順。這就是把動物當成人來寫了。相當于在動物的外表下,里邊生活著一個人。看似動物的故事,其實還是人的故事,沒一點物性,徒有其表。這樣寫故事,就簡單多了。 如果你不容許這樣寫,要把物性寫出來,那就“不易”一點了,寫作的限制就多了。小雞能干的事情,小鴨就干不了;小魚能干的事情,小猴就干不了;這樣角色就有了唯一性,不可輕易被替代了。比如,魚鱗是鎧甲,螃蟹做裁縫,蜘蛛織網賣網,長頸鹿脖子長…… 如果你非得把人和動物分得清清楚楚,人能說話,動物不能說人話,那限制就更多了,寫故事就更“不易”了。 所以,過猶不及,妙在似與不似之間。文章到極處,只是恰好。 想象,擬人就是一種想象。 既然擬人了,把物當成了人,說話是人的功能,那就讓動物說話唄。 當然,想象不止擬人。比如故事《發脾氣大叫的媽媽》: 今天早上,我媽媽突然發脾氣了,她沖著我生氣地大叫! 結果,嚇得我全身都散開飛跑了…… 我的腦袋飛到了宇宙里。 我的肚子落入了大海里。 …… 媽媽開著大船來找我了。她已經把那些丟掉的部分幫我給找了回來,并把他們重新縫好連上。 這個想象,是不是有點瘋狂?你容許它嗎?就像孫悟空一下子吐出那么多顆心,腦袋砍掉了還能長回去。 我想到《百年孤獨》的作者馬爾克斯,他看了卡夫卡的《變形記》,故事主人公早上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蟲子。小說還能這樣寫?!馬爾克斯的“格局”一下就打開了。《雜亂有章(七)》 多看,多寫,少糾結。 有容乃大,大,有可為,但掌握一個自己能容許的度,讀者能接受的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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