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你好,歡迎每天聽本書!今天要為你解讀的書叫《你能寫出好故事》,一聽書名就知道,這是一本教人寫故事的書。
故事對人類到底有多重要,似乎不需要過多解釋。人類語言和文明的發端,就是始于圍著篝火講故事。人類的文學、藝術、宗教、神話和民族共同體意識,都離不開故事。我們每個人都是聽著故事長大的,人在三四歲的時候,就能分辨出一個故事的好壞。我們會不自覺地沉迷于那些好故事,而嫌棄那些蹩腳的壞故事。
俗話說,“世界上最難的兩件事,一是把別人口袋里的錢裝進你的口袋,二是把你腦袋里的想法裝進別人的腦袋。”這后一件尤其難,但如果把你的想法包裝在一個故事里,那么,這件事情就會變得容易得多。
所以,市面上有很多關于故事方法的書,大體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實用性的,教你用講故事的方法,達到職場賦能、升職加薪、推銷產品、教育孩子的目的,這類書往往會提供一些故事模板,讓你把故事運用到工作生活中;另一類是文學性的,也就是教人搞文學創作,這些書從作者的寫作經驗出發,教你如何構思和行文。
這兩種類型的書,咱們聽書欄目都有解讀過,那我為啥還要再添一本呢?
因為這本《你能寫出好故事》,它的論述角度跟前面兩種截然不同。它不是教你如何用故事溝通,也不是純粹地教寫作技巧,而是先運用大量腦科學和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來分析讀者的心理,告訴你讀者究竟為什么會被故事吸引,會被怎樣的故事吸引;然后,再反過來推導出故事應該怎樣寫。
也就是說,先搞懂故事的底層邏輯和讀者的心理需求,知道讀者渴望什么、厭惡什么,再通過精巧的設計,寫出有吸引力的好故事。這樣的寫作,每一步都是有的放矢,有章可循。書中指出,人的大腦天生就習慣在故事中思考,會對故事有許多固有的期待。要想讓故事抓人,就必須不斷地滿足這些期待,而一旦讀者的期待落空,他們就會轉身離開。
什么人會寫這樣一本書呢?作者麗薩·克龍是美國一位專業的故事教練,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專門教人寫故事。她做過出版,做過電視制片人,還長期擔任華納兄弟等著名影視公司的故事顧問。她的工作就是教人寫故事、幫人改故事,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故事專家,而這本書就是她的故事原理和方法的匯總。
接下來,我就分兩個部分來為你解讀這本書:第一部分,我們從腦科學和心理學的角度破解故事原理,來看看人類為什么離不開故事,什么樣的故事才最吸引人;第二部分,我們再談談具體的方法,看要如何才能寫出好故事。
第一部分
好,我們先看第一個問題,人類為什么離不開故事?
且不說宗教、神話這些古老而宏大的敘事,我們就看看現在最流行的娛樂活動,比如小說、影視、戲劇、小品、評書、脫口秀等等,它們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究其本質,都是在講故事。
人人都喜歡聽故事,這好像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哪怕故事里的人和事跟自己八竿子打不著,但是,你仍然會關心故事里人物的命運,你的情緒會隨著他們命運的變化而起伏,為他們歡喜、憂傷、緊張、憤怒。我們的一生,會把大量時間都耗費在各種或平常、或驚奇的故事里。缺少了故事,我們就會感到寂寞無聊。
既然說熱衷于故事是人類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那么,是否能給出生物學的解釋呢?
得到站內有兩本聽書,歷史學家赫拉利的《人類簡史》和進化心理學家羅賓·鄧巴的《梳毛、八卦及語言的進化》。這兩本書都認為,人類早期因為聊八卦的需要而進化出了語言,聊八卦其實就是在講故事,故事起到交流感情、促進團結的作用。當大家都相信同一個故事,也就有了文明共同體。所以,人類進化出講故事的能力,是文明演化的關鍵一步。
而這本《你能寫出好故事》,從另一個角度給出了解釋。書中認為,人類之所以需要故事,主要不是為了交流感情或聊天解悶,而是為了獲得生存信息。用作者的話說,“大腦之所以投入這么多寶貴的時間和空間,讓我們沉迷于一個故事,是因為沒有故事我們就得倒霉。”在石器時代,講故事可是生死攸關的大事。比如,如果你要等親眼見識到獅子的兇猛,才知道要及時隱藏或者逃跑,那你肯定會成為獅子的美餐。但如果你之前就從獵人的故事里知道獅子的行為特點,那你或許就能躲過一劫。
書里從腦科學的角度指出,我們的感官系統每時每刻都在接收外界的信息,這些信息有的重要,有的不重要。我們的大腦會對信息進行記錄和分析,從中搜尋有意義的、與我們的生存有關的部分,而那些無關緊要的部分,會被我們的大腦自動過濾掉。這是因為大腦的首要目標就是確保我們的生存,而故事里往往攜帶著大量的生存經驗,所以,它會引起大腦的特別注意。
故事讓我們可以不必親身經歷那些痛苦的、危險的境遇,就獲得一種人生體驗。比如,從沒下過水的人,也能從故事里知道河水能淹死人,所以不要隨便到水邊玩;從沒上過戰場的人,也能從故事里知道戰爭的慘烈和殘酷,從而懂得遠離戰爭的道理。我們從故事里汲取經驗教訓,學會認識和理解世界,也在故事里預見未來。在故事中思考,這是我們人類進化出來的一項重要本領,也是我們離不開故事的根本原因。
聽到這兒,你可能會問,究竟什么樣才算是一個故事呢?有沒有一個標準?
從中文的字面意思來看,“故事”就是已經發生的事,但這個定義難免流于空泛。作者認為,故事“應該講述發生的事情如何影響某個人,而這個人正力圖實現一個困難的目標,最終他/她如何變化”。
稍微有點抽象,咱們拆解一下,這個定義里頭包含了四個基本要素:第一個是情節,也就是發生的事情,情節要一環扣一環地往前推進;第二個是人物,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第三個是挑戰,也就是一個想要實現的困難的目標,最好是有某件事情處于緊急關頭,刻不容緩地要得到解決;第四個是變化,從開始到結束,主人公一定要在思想、行為或狀態上有所變化。這四個要素,缺一不可。
我舉個例子,比如有人記日記:“我今天上午出門買菜,中午請朋友來家里吃飯,下午我們一起去逛了游樂園,度過了輕松美好的一天。”你說,這算是一個故事嗎?當然不是。雖然它有人物,有情節,但是,它沒有明確的挑戰,從頭到尾也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它只是記錄了幾樁事情的流水賬,我們肯定不會被這樣的內容吸引。
那么,我們會被什么樣的故事吸引呢?
乍一聽這個問題,好像沒法回答,也不需要回答,因為每個人的喜好不一樣。有人愛言情,有人愛武俠,有人愛科幻,有人愛宮斗,所以,這個問題不可能有統一的答案。而且,你喜歡什么樣的故事,最容易被什么樣的故事吸引,肯定自己心里最清楚,還用得著別人來教嗎?
這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真的是這樣嗎?作者認為不是,她分析了讀者的心理特點。她說,雖然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故事,都會不自覺地沉浸在故事情節里,而且,我們對故事會有天然的、具體的期待,但奇怪的是,普通讀者幾乎都說不出自己期待的到底是什么。
答案其實很簡單,只要我們回到剛才講的人為什么需要故事,就能知道我們會被怎樣的故事吸引。我們是為了獲得生存信息而離不開故事,所以,我們天然會期待在故事里看到有助于生存的信息。我們在潛意識里早已經給故事設定了任務——要讓一個人帶著明確的目標,進入一個越來越艱難的處境,然后,看他如何走出這些困境。
只有符合這樣的設定,故事才能引起大多數人的興趣。至于這個故事是言情、武俠、宮斗,還是科幻、玄幻、戰爭,都不要緊,那只是題材的區別。故事的題材可以千變萬化,但是,故事的底層邏輯不會變。主人公必須經受各種挑戰,并且要在挑戰中發生蛻變,這才可能成為一個吸引人的好故事。在這樣的故事里,讀者會跟著主人公一起掙扎、奮斗、脫險,一起感受他們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
第二部分
好,剛剛我們談到人為什么需要故事,以及故事吸引人的底層邏輯。第二部分,我們再來談談具體方法,看要如何才能寫出好看的故事。書里講到很多方法,咱們時間有限,我沒法把每一條都說到。我就按照寫作的時間順序,選出幾個關鍵節點,為你介紹四件稱手的寫作武器。
寫作的第一步當然是構思故事,在構思階段有一件重要武器,就是列故事大綱、寫人物小傳。
每個人的寫作習慣都不同,有的作者從來不列提綱,只要有一個大致思路,就可以開始寫。他們在寫之前,也不知道故事會朝哪個方向發展,他們會在寫作的過程中一步步揭曉答案,這個過程就像尋寶一樣,是令他們興奮的。相反,如果提前設定好了故事結局,他們可能反而寫不出來。
但是,更多的作家不是這樣,他們如果不知道故事的結局,可能就沒法動筆。比如,J.K.羅琳在動筆寫《哈利·波特》第一部之前,就已經精心構思了整個系列七部書的主要情節。她說:“我花了相當多的時間考慮那個世界的種種細節,并深入地勾勒出來,我一直有一個基本的情節框架。”
那么,本書的作者持什么觀點呢?她認為,一定要寫提綱。那些不用寫提綱的人,是少數的幸運兒,他們天生具有一種故事感,就像有的人天生擁有完美的樂感一樣,一般人是不具備這種能力的。
如果不列提綱,至少會有兩大隱患:一是寫出來的故事會顯得漫無目的,因為你不知道故事最終往哪個方向發展,也就不能確定正在寫的內容的意義,也不會知道該在哪個地方埋下伏筆,哪個地方加入支線。其次,不列提綱會增加你修改的難度,雖然大多數故事都要反復修改,但是,如果你的初稿結構混亂,不知所云,那么你的修改難度就會增大;而且,每個人都會對自己已經寫出來的東西有感情,會舍不得刪,你修改的時候,心理成本會很高。所以,如果你不是那種故事天才,那么,在正式開寫之前,還是老老實實列好提綱吧。
與列提綱同樣重要的是寫人物小傳,也就是為你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寫出大致的履歷。你不需要把每個小傳都寫得特別全面,但是,至少應該把他們跟故事相關的信息寫清楚,包括他們的主要經歷、性格、特長、家庭出身、語言風格等等。在正式寫作之前,把主要人物的形象設計好,會讓你的寫作更順暢,也會讓你筆下的人物更加豐滿。雖然讀者不會看到小傳里的內容,但是,你對人物形象的設計會揉進人物的所有行為里。
另外,作者說,在對人物進行設計的時候,不要害怕挖掘他們的內心世界,不要害怕寫出一些讓人尷尬難堪的東西。找出人物性格中陰暗的、丑陋的、混亂的一面,挖掘他們想要竭力守住的秘密,會讓你的人物更有可信度,那些所謂負面的東西,往往能反映出人物行為背后的深層動機。
好,列完了提綱,寫完了小傳,在正式動筆開寫之前,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找準視角,這是第二件武器。
視角問題在你寫第一行字的時候就會出現,它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寫作人稱的不同。在中學時我們就學過人稱,“我”是第一人稱,“你”是第二人稱,“他”是第三人稱。在絕大多數的故事里,都是使用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來敘述。人稱和視角,會對故事的結構和行文方式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那么,兩種視角的區別是什么呢?咱們舉例來說明。
先看第一個例子,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加繆的《局外人》,這本書是用第一人稱來敘事的。開頭第一段是這樣的:“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養老院的一封電報:'令堂去世。明日葬禮。特致慰唁。’”你看,這里的敘事者是“我”,“我”收到電報,“我”在猜想“媽媽”去世的時間。
以第一人稱敘事,每一件事情都會暗含著主人公的態度,也揭示了他看待世界的方式。比如,剛剛這句話,就暗示“我”和“媽媽”的關系可能很疏遠,“媽媽”死了,“我”竟然完全不知情,葬禮也沒有等“我”到場后再安排,這就產生了懸念。
你看,當使用第一人稱敘事的時候,所有的內容都是敘事者的主觀感受和看法。這樣寫的好處,是故事能讓讀者有代入感,你的意識會跟著主人公走,你會對他的一切感同身受,沉浸在故事里,渴望著他的渴望,悲傷著他的悲傷,憤怒著他的憤怒。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因為第一人稱具有主觀性,所以,敘事者所說的內容不一定可靠,它很可能只是主人公的臆測或者在故意隱瞞真相。讀者必須去弄明白到底什么是真實的,而這也是閱讀時的一種樂趣。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這本書咱們聽書欄目也解讀過。在這部小說里,每一章都會切換一個講述者,每個講述者都是以第一人稱來敘事,講述者甚至有死人和狗。讀者需要在不同人物的講述里去辨析,直到找出兇手。帕慕克充分利用了第一人稱的主觀性特點,讓讀者從不同人物的視角走進故事,完成了一部極富特色的作品。
那么,第三人稱敘事有什么特點呢?
我們舉另一位諾獎得主的例子,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它的那個經典開頭你一定不陌生:“多年以后,面對行刑隊,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這個開頭被無數人模仿過,包括中國的許多作家,它到底好在哪里呢?你只要一琢磨,就會發現這真是大師手筆。
簡單的一句話,切換了三個時間點,敘事者是站在現在說話,“多年以后”是未來的時間,而“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是過去的時間。過去、現在和未來同時出現在一個句子里,勾起讀者的無限遐想,也讓人有一種冷靜閱讀一部波瀾壯闊的史詩的期待。沒錯,你是一個“冷眼看故事”的人,你的狀態是相對抽離的,而不是完全沉浸在某個主人公的感受里。
之所以會有這種間離的效果,就是因為它采用了第三人稱敘事。第三人稱跟第一人稱剛好相反,敘事者所講述的一切內容,都是真實客觀的,敘事者的態度是中立的,不帶有傾向性,有時候甚至具有全知全能的上帝視角。敘事者永遠隱藏在幕后,他僅僅是描寫事實,故事里的每個人物,都可以自由地就任何事物發表見解。
明白了兩種敘事視角的區別,你在講故事的時候,就可以更好地選擇自己的視角。如果你想要讀者更有代入感,緊跟著你的敘事走,那么就用第一人稱敘事。如果你想讓讀者能更冷靜抽離地看故事,那么就采用第三人稱敘事。不過,無論以哪種視角來敘述,每一個場景你都只能選定一個角度。在轉換場景的時候,同樣也需要轉換視角,視角轉換的能力是一個寫作者的基本功。它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容易,剛剛嘗試寫作的人,可能經常會卡在一個視角里轉換不過來,所以,這項基本功也需要勤加練習。
好,找準了敘事視角,你就可以正式開寫了。進入寫作階段,你要時刻注意的是突出焦點,這是寫好故事的第三件武器。
這一點看似平平無奇,卻是故事成敗的關鍵之一。很多人都容易犯這個毛病,故事寫得越長,就越容易迷失方向,不知所云。寫到后面,甚至忘記了前面一些人物的名字,忘記了為什么要寫這個人。而作者要想抓住讀者的注意力,故事里的每一個措辭、每一個形象、每一個細微的變化,都需要指向最終的目標。與最終目標無關或者關系不夠緊密的內容,比如,過于瑣碎的環境描寫,不能表現人物性格與情緒的對白和動作,有賣弄嫌疑的知識羅列或大段議論,都盡量不要出現在故事里,因為它們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會把故事變成一盤大雜燴,導致失焦。
故事的焦點至關重要,那到底什么是焦點呢?作者認為,故事焦點應該包括三個要素,也就是主人公的問題、主題和情節。咱們一個個來說。
所謂主人公的問題,不是指他要實現的那個目標,而是指為了實現目標,他不得不克服的某些內在障礙,通常是長期存在的情感和心理障礙,比如某種渴望、恐懼或者情感需要。主人公雖然會遭遇各種挑戰,但是,他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
比如,作家李碧華的代表作《霸王別姬》,這部小說后來被陳凱歌改編成同名電影。在故事里,主人公程蝶衣從小被母親賣到戲班,他要想在戲班立足、成為名角兒,就必須聽從師父的安排學唱旦角,但他內心非常抗拒,因為他不愿意男扮女裝、男唱女聲,這就是他所要克服的心理障礙。主人公克服了內在障礙,也就實現了蛻變,這種蛻變是推動故事向前發展的動力。因此,作者通過設置主人公要克服的內在障礙,能夠增加故事的戲劇性。
焦點的第二個要素是主題,也就是作為創作者,你到底想要用這個故事說明什么,表達什么核心觀點,比如人的忠誠、勇氣、貪婪、愚昧、愛等等。主題決定了一個故事的基調,基調決定了讀者所產生的情緒。比如,一個以愛情為主題的小說,不管男女主人公中間經歷了多少磨難曲折,我們都知道,他們最終的結局大概率會在一起,哪怕是死了或者不得不分開了,他們的心也會在一起。
作者認為,故事的主題,應該是一種能引起所有人共鳴的感覺、情緒或者道理。但需要注意的是,主題不是直接寫出來的,而是通過故事傳遞出來的,它是隱含在故事里的。我們也熟悉那種主題先行的小說和影視劇,故事里往往充滿了說教和宣傳,讀者和觀眾很容易就能嗅出那種味道。作者說:“如果不加約束,主題就會成為一個頤指氣使的自大狂,沒有誰會喜歡別人指手畫腳地告訴自己該做什么。”你越是滿懷激情地想要表達某種主張,就越要把它放在故事里來傳達,讓看故事的人自己去理解,而不是直接說教。
焦點的第三個要素是情節,很多人會把情節等同于故事,但其實情節只是促進了故事的發展,它迫使主人公不得不拿出實際行動,解決問題。比如《西游記》,唐僧要經過九九八十一難,才能到達西天,取回真經,那八十一難就是情節。
作為寫作者,我們要隨時校準故事的焦點,當發現自己寫偏了,就要及時回到主線上來。你可以把故事主線想象成攀巖用的繩子,你可以選擇不同的攀巖路線,但那根繩子你一定不要撒手,要一直拽緊它。
好,說完突出焦點,咱們再說第四件武器,那就是制造沖突。
前面提到,故事必須要有變化,而變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有沖突,沖突推動變化。
沖突是一個故事的命脈,沖突會給主人公帶來痛苦,但同時也帶來故事的戲劇性。雖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不希望遇到沖突,就算遇到,也希望能迅速解決;但在故事里,我們希望沖突盡可能地延長下去,而且不斷地升級。因為我們都渴望在故事里找到生存信息,渴望獲得挑戰沖突的經驗。
所以,要想讓你的故事吸引人,就一定要在故事里制造沖突,設置重重矛盾和障礙。比如,在莎士比亞《哈姆雷特》的故事里,哈姆雷特的叔叔殺害了他的父親,奪走了他父親的王位,還娶了他的母親。這是一系列無法彌合的矛盾,面對這樣的深仇大恨,哈姆雷特必須復仇,是沖突在推動劇情的發展。又比如,《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故事,兩個年輕人炙熱的愛情與兩個家族的世仇,也形成了一種難以調和的沖突,他們想盡千方百計,卻始終沒辦法生活在一起,最后只能雙雙殉情。沖突讓故事變得波瀾起伏,驚心動魄。
那么,有哪些常見的沖突呢?作者為我們進行了歸納,你可以按照這幾個方向去設置:
第一種,是主人公眼中的真相與實際真相的沖突。比如,主人公不了解自己的身世,他以為自己出身卑微,但其實他是某個大人物的私生子;
第二種,是主人公想要的與他實際擁有的存在沖突。這個比較好理解,就是想要卻得不到,他必須完成重重挑戰,才能實現目標;
第三種,是主人公的愿望與別人對他的期待存在沖突。比如,他早已有心上人,但父母逼迫他必須娶某個他討厭的權勢人物的女兒為妻;
第四種,是主人公內心的目標和他要完成的任務之間的沖突。他本來想努力求學,但混亂的時局讓他無法安心學業,不得不投身革命,等等。
無論你寫的是純文學作品,還是通俗小說或劇本,作為作者,你必須要在故事里制造沖突,讓主人公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然后迫使他采取行動,這樣的故事才會好看。
結語
好,以上就是我想與你分享的重點內容,咱們簡單回顧一下。
我們人類之所以離不開故事,是因為我們習慣在故事中思考,并在故事中獲得生存的知識與經驗。我們天然地對故事有很多期待,寫作者必須努力讓故事符合這些期待。另外,我們著重介紹了四件寫作武器,包括列大綱、寫小傳,找準視角,突出焦點,制造沖突等等,這些武器能讓你的寫作更加流暢自如。當然,書里還講到很多其他的寫作方法,你可以找原書來讀。
我們一般認為,寫作需要三樣東西,分別是天賦、訓練和勤奮。天賦沒啥好說的,那是老天爺賞飯吃,可以說的是后兩種。
關于寫作訓練,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我們都聽過一句話,叫“中文系不培養作家”,好像作家都是野蠻生長出來的,而不是靠專業訓練出來的,確實有很多作家都不是所謂科班出身。但其實,無論在海外,還是在國內,都有越來越多的高校開展專業的寫作訓練,國內的北師大、人大、復旦等高校,先后成立了國際寫作中心或創意寫作班,有莫言、閻連科、王安憶等著名作家坐鎮,他們都在強調專業訓練對于作家的積極意義。
我今天為你介紹的這本《你能寫出好故事》,也是一本專業扎實的寫作訓練書,多讀幾本這樣的書,能讓你在寫作上少走很多彎路。
不過,訓練也好,讀書也罷,都只是為你提供一個指南針,不能代替你行動。如果你想在寫作上有所突破,必須勤奮,必須每天拿起筆寫,直到寫出肌肉記憶,寫成職業習慣。書里引用了兩句名言,我把它們分享給你,我們共勉:一句是杰克·倫敦的,“不要拿著面包邀請靈感上門,要拿著棍棒追著它跑。”另一句是海明威的,“每天都要寫作。無論前一天或前一晚發生了什么,照樣起來辛勤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