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生日,隨便記錄下,以下只是個人理解看法。 連占之法,即同一件事情連續(xù)占測。 在《增刪》此法其實說的很明白了,下面我就詳細再說一下連占的幾種情況。 第一:吉兇難以確定,隔天再占。 原文所說若遇到卦之恍惚,可次日誠心再占,若再是恍惚,還可繼續(xù)占,自然卦象顯示。這個說白了,就是對卦象吉兇難以把握,幾卦相互參考,而訣吉兇結果。比如【增刪卦例】野鶴老人三卦決斷中秋之陰晴占中秋天氣陰晴,連續(xù)占了三卦,而中間間隔數(shù)天。但也有連續(xù)占測,如增刪卦例:占女病兩卦!母親連續(xù)占兩卦。再如增刪卦例:自占將來有官否二卦!也是連續(xù)占兩卦定官之得失。 第二:同一件事情,他人同占。 云:一人有病,一家人俱可代占,自有顯然之卦。這里需要注意,此講的代占,并不是代替卦主所占,因為現(xiàn)在某些大師言,占六親之事者以世爻為所占之六親用神,而非是以六親角色定之。增刪卦例:占父病醫(yī)于數(shù)合四卦!(有一個同卦象按一卦算的) 如此事件,連續(xù)占五卦,大兒子占二卦,小兒子占一卦,皆是以父母為用神而斷;病人自占一卦,以世爻為用神而斷;妻子占一卦,以官鬼為用神而斷。我曾在某群看到某女占侄子升學一事,群主斷其以世爻為侄子,為何不是以子孫為侄子?如若非占升學,而占其病情,是以世爻定其吉兇乎? 第三:應事之期難,連占定之。 判斷應期,可以真的是很難很難,有卦顯應期上卦者,如卦中辰土發(fā)動而應辰年月日;有卦顯應期而不卦者,如卦中辰土發(fā)動酉金而應酉年月日;又有卦顯無應期者,此種卦象后其復盤有時也難以圓通。故而增刪中以連占之法而定應期,可謂簡答明顯。如增刪卦例:因雨占晴,連占三卦定應期!又如增刪卦例:占何日雨三卦定應期!一人連續(xù)占三卦而定下卯日必雨。如若我們以第一卦定之,也如文中判斷一樣非酉日既是卯日,而后也難斷出寅日密云。 第四:一刻不多占,再占則瀆。 一時間不可過多占卦,如上面母占女病,連續(xù)兩卦吉兇已明,不必再占。現(xiàn)在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有些人手機電腦起卦,一時間連續(xù)起很多卦問同一件事情,又有不明卦象者,如某女起卦見六沖卦象不好,今起一卦,明又一卦,后又一卦,非得必求六合卦,此種亦是瀆卦。 第五:卦象已顯兆,再占應他。 如我問求財,卦已明現(xiàn)有財,我心已知矣,我再問之,神不告矣,而又以我未占之事而告我也。如一日占求財,旺財持世,是我明知辰日得財。次日再占一卦,果于辰日得財否?卦得申金兄動而不得,是何說耶?及至辰日得財,至申日因他事而破財。始悟辰日之得財者,神已告我,我已知矣。次日而再問之,神不告矣,報我申日而破財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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