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湖區因境內原有東湖、西湖得名。西漢時高帝6年(公元前201年)屬江夏郡沙羨縣。東漢建武元年(25年)置沌陽縣,東漢末復為安陸縣,均屬荊州江夏郡,東西湖地區先屬沙羨,后屬沌陽縣。三國時置石陽縣,前屬吳,后入魏,東西湖地區屬石陽縣。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改石陽為曲陽縣,復置沌陽縣。懷帝永嘉元年(307年)沌陽縣遷治臨嶂山(今蔡甸區城頭山),屬江夏郡,東西湖地區屬沌陽縣。南朝宋、齊、梁、陳割據時期,沌陽迭為藩封。廢藩封后,并入后周,縣名依舊。東西湖大部分地區屬之。隋開皇九年(589年)沌陽縣屬沔州(后更名為復州)。開皇十七年(597年)沌陽縣改稱漢津縣。據《漢陽縣志》批露隋代漢津即漢津縣,系漢陽縣前身,東西湖地區在轄境內。大業二年(606年)因漢津位于漢水北岸,依"山北為陰,水北為陽"的舊例,改漢津為漢陽。據《漢陽縣志》記載,東西湖大部分地區屬漢陽縣管轄。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漢陽縣屬沔州漢陽郡,縣治郡治州治由蔡甸臨嶂山遷到魯山(今漢陽區龜山西頭南側)。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沔州改稱漢陽郡,仍治漢陽。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復為沔州。德宗建中二年(781年)沔州一度撤廢,建中四年恢復。敬宗寶歷二年(826年)廢沔州,漢陽縣改隸鄂州,東西湖大部分地區仍屬漢陽縣。五代十國時,漢陽縣先后屬吳和南唐,仍隸鄂州。后周顯德五年(958年)漢陽縣屬漢陽軍,軍治漢陽城。宋初,漢陽縣屬荊湖北路漢陽軍。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廢漢陽軍,漢陽縣屬荊湖北路鄂州。哲宗元右元年(1086年)復置漢陽軍。元代改漢陽軍為漢陽府,隸屬湖廣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漢陽府,漢陽縣屬湖北布政使司武昌府。洪武十三年恢復漢陽府,漢陽縣改歸漢陽府管轄,東西湖大部分地區屬之。光緒廿五年(1899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庭,將漢口鎮與漢陽縣分治,改漢口鎮為夏口廳,與縣地位相等,且屬漢陽府。民國元年(1912年)夏口廳改稱夏口縣,轄區仍舊。據《夏口縣志》記載,是時東西湖一帶屬夏口縣管轄的有三個區,即五區,七區,九區。民國十八年(1929年)漢口改市,原夏口縣所轄之張公堤以西漢水以北的地區,又全部劃歸漢陽縣管轄。東西湖地區又隸屬漢陽縣。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十月,漢陽、漢川、孝感等縣淪陷,原縣政府流亡。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恢復縣治,屬偽湖北省政府,是時東西湖地區,除新溝鎮駐有日軍,辛安渡駐有黃衛軍直接統治外,所有鄉村都隸屬于中國共產黨漢(漢川與漢陽),孝(孝感),陂(黃陂)邊區縣委和縣抗日民主政府管轄,偽政府在本地區所設置的區、鄉及保、甲等政權組織,只不過是虛設而已。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抗日戰爭勝利后,東西湖地區分屬漢陽縣之新溝鄉、安樂鄉、巨泉鄉;孝感縣之辛安渡鄉;漢川縣之縣河鄉(后改為靈河鄉)黃陂縣捷涇鄉管轄。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5月,武漢及周邊地區解放,東西湖地區仍分屬漢陽、漢川、孝感、黃陂管轄。1958年3月,成立武漢市東西湖國營農場管理局。1979年建東西湖區。景德寺位于柏泉農場月塘角村,距柏泉辦事處駐地2.2公里,始建于唐末宋初,盛于明清,毀于抗日時期。1949年,尚存幾間破舊殿堂,1957年拆除后,其木料磚瓦被運到萬子山修建小學。該寺原名"金臺寺",宋景德年間翻修后更名"景德寺"。寺廟依山而建,殿閣飛檐彩瓦,紅墻朱楹,青磚條石為道,占地30畝,是東西湖最早的佛教活動場所之一。2001年,經湖北省武漢市佛教協會會長,歸元禪寺、寶通禪寺方丈昌明大師發起,在其遺址重建。全寺占地約150畝,耗資3000多萬元。2003年其主體工程竣工,被列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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