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輯關于“丁元英為何讓韓楚風準備10萬'敲門費’”的思考,在開始本期之前,與大家分享一點思考-私以為:最快的進步方式之一即“人與人的交流”,故而大佬都是精于此道的,原因無他-進步捷徑。所以留言即是這樣的一種路徑,在觀點交匯的同時相互啟發,望有啟發。 好了,話不多說,進入本輯主題:丁元英為什么選了“樂圣與林雨峰”?
——《孫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這實質是所有成功者的基本功,也是幾乎絕大多數勝利的根本原因。后續會隨著情節的展開對此有更全面的剖析,只是大家需要提前關注到的是: 在這場“戰役”之中,丁元英是“高度知己知彼”的,而林雨峰則是“完全不知彼、不知己”的。 因為“知己”是相對而言的:在沒有老虎的山中,“猴子”是可以稱大王的,但前提是沒有老虎;若有了老虎,猴子只能是“平凡的猴子”。所以如若“不知彼”,那就是“不知己”:對于“猴子”而言,對手不同則強弱、地位完全不同。 而從韓楚風的回答中也可看出他必然做了一定的功課,這也是他由一些細節中的洞察與反推,實則也在暗示他也推出了丁的目標或許是“樂圣”。能從細微處“見微知著”,這才是真正的高手。
——我并不了解音響領域,所以只能說個大概: ·“AV音響”可理解為“拼裝機”,支持多聲道,且可隨意拼裝 ·“Hi-Fi音響”則可理解為“一體機”,只支持兩聲道,不可隨意拼裝 所以這里就出現了“第一個要點”——由于“樂圣從不涉足AV音響”領域,所以它并不真正了解這個領域的特點、玩法等,頂多知道個大概,而丁元英則已達到“玩家”級別,可謂“駕輕就熟”。僅在領域了解方面,二者“天差地別”。而丁元英正是選擇了自己熟悉而對方不熟悉的賽道發起進攻,可謂占盡“地利”優勢。 其次,“樂圣公司稱自己只有矛,沒有盾,永遠都是進攻、進攻”——這說明其創始人的“好斗特點”,如此則最易“被激怒上套”;且也反映出“這套邏輯在樂圣之前的實踐中屢試不爽”,這說明林雨峰的創業之路一直較為順暢,并沒吃過什么“大虧”,而從另一個角度看則意味著“一吃虧必是大虧”。 “網上有人給樂圣旗艦音箱起了個江湖名字,叫獨孤求敗”——這個綽號更應說是“樂圣自我實現的結果”,而由于越來越多的認同聲音在不斷強化林雨峰及樂圣對此的主觀認知,結果使主觀越來越強,越來越脫離客觀,最終必然“不敗則以,一敗涂地”。 所以老話講“吃虧是福”:普通人最應該恐懼的是“一直太順”,因為這意味著“極易將'順’歸功于自身的能力,但其實多是時運使然,可若不自知,結果必將'物極必反’且'勢大力沉’”。 綜上,其實是“林雨峰自己將自己與樂圣推上了案板”,丁元英只不過是“借力打力、順勢而為”,即便沒有丁元英,也會有王元英、李元英…樂圣的未來也必會遇到類似問題。
丁元英說:“樂圣是因為矛的銳利而無需用盾,我這兒是既無矛可攻也無盾可守,就只能借用樂圣的矛了。我想,在北京擺攤兒,用柏林、倫敦、巴黎三個城市當托兒,讓斯雷克公司當打手,讓法院、媒體起哄,讓伯爵電子公司落井投石,從樂圣公司碗里化點緣是有可能的,核心在一個小聰明上,小聰明的文章做好了,就能誘導樂圣公司的大聰明,而潛伏在小聰明其中的,是大智若愚。” ——這一段可分如下幾個層次分析: ·“樂圣是因為矛的銳利而無需用盾,我這兒是既無矛可攻也無盾可守,就只能借用樂圣的矛了”——用葉曉明的話講即“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在這一戰役中,樂圣是“穿鞋的”,格律詩是“光腳的”。如此一方面“格律詩”沒有任何“包袱”;另一方面“樂圣”在明,“格律詩”在暗,雙方對彼此的了解實質完全不對等。 所以,在“主動權、地形、情報及糧草輜重”方面,格律詩占據壓倒性優勢。 ·“在北京擺攤兒,用柏林、倫敦、巴黎三個城市當托兒”——這其實是故意“示弱”,即用那些“行業玩剩下的老套路”讓林雨峰判定“丁元英一方根本就不懂音響行業”,使之敢于輕敵冒進 ·“讓斯雷克公司當打手”——斯雷克是做功放的,由于格律詩音響是組裝機,所以格律詩音響賣得越多、配套的斯雷克功放賣得就越多。這對于斯雷克當然求之不得,因此就會全力配合格律詩造勢 ·“讓法院、媒體起哄”——這就是利用“樂圣的知名企業效應與名企包袱”:事件一旦上升到對簿公堂的維度,勢必引發全行業及媒體高度關注,輿論一起,樂圣就被架了上去,只能硬著頭皮走到底,徹底沒了退路 ·“讓伯爵電子公司落井投石”——正所謂“敵人的對手就是朋友”:伯爵作為樂圣的行業對手,勢必樂見主要對手樂圣出問題,加之屆時這又將是全行業與媒體熱點,它們必然不能“缺席”而淪為“配角”,所以勢必會“摻和進來”。如此則進一步推高此事關注度,徹底將樂圣逼至“退無可退的生死一戰”,而伯爵則可坐收漁翁之利。 所以,樂圣“敗”則只能選擇“求和”,不然“必死”;而“求和”即意味著“劫富濟貧的大功告成”。 ·“核心在一個小聰明上,小聰明的文章做好了,就能誘導樂圣公司的大聰明,而潛伏在小聰明其中的,是大智若愚”——“小聰明”即“各種示弱”,不示弱則樂圣不會“入甕及走到退無可退”之境;“樂圣公司的大聰明”即“自認為看穿一切”,如此則敢于大步冒進;“潛伏在小聰明其中的,是大智若愚”即“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待大勢一成則“一擊必殺”。 所以,丁元英是深諳《孫子兵法》的,一切如此嚴絲合縫。
——韓楚風的話細思起來其實極有深意——“樂圣公司是林雨峰的私營企業,他能放過你嗎?”對應的則是“若不是個人私企,那就大概率能放過對方了”。所以為何越是體制類組織越會出現各類“徇私舞弊與權力尋租”等問題?很簡單,企業不是自己的,虧的也不是自己的,但好處卻是自己的,所以“都不傻”。 而丁元英的回答則顯示出他對人性的深刻理解:林有極深的“英雄主義”情節,好面子,這事最終即便林輸了,在公眾看來也是他被“卑鄙偷襲的無妄之災”而敗,是“天要亡他、非他之過”,所以他還是“英雄”。但如若他因此去殺了丁元英,那他就成了罪犯,且還解決不了樂圣的困局,該怎么選,誰也不傻。 其實林雨峰像極“項羽”,無論性格還是結局幾乎“如出一轍”。 所以,“英雄主義與理想主義”一旦過度則必出大問題。縱觀全作其實有“兩大極端英雄主義與理想主義者”——林雨峰與劉冰,其結果無一例外皆是付出了生命代價,值得深思。 好了,這期就到這吧。下期主題—— “五臺山論道”系列之丁元英剖析“格律詩與王廟村”整體運營邏輯。 預計發布時間:2023年4月21日(周五)晚6:25. 歡迎持續關注,期待交流共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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