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志祥 一 萬歷十年(公元1582年)十二月,首輔張居正去世半年后,陜西道御史楊四知彈劾張居正十四罪的五天之后,一個叫孫瑋(字純玉,一字以貞,號藍石,陜西渭南人)的兵科給事中向朝廷提出了一件塵封已久的案子——廢遼案。 準確的說,這個案子與前首輔張居正的關(guān)聯(lián)不大,但架不住孫瑋找地突破點好,孫大人宣稱原福建巡撫勞堪(江西德化縣(今九江市)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為了討好原首輔張居正,在隆慶年間將秉公調(diào)查遼王案的刑部侍郎洪朝選給秘密逼死了,毫無疑問這只是孫瑋釋放出的一個信號,信不信,全在萬歷皇帝一人身上。 這是一個老案子,早在萬歷六年(公元1576年)的時候,有人就提出來過,當(dāng)時一個叫劉臺的刑部主事在彈劾首輔張居正的時候,曾提起過這個案子,只不過當(dāng)時的張居正威望正高,圣眷正濃,即便是劉臺提起了這個案子,也沒有引起多大的浪花,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如今時隔四年之久,孫大人重新翻起了這個陳年舊案,意義自然不一樣,此時的前首輔張居正已經(jīng)死,嚴格的說已經(jīng)成了墻倒眾人推的落水狗,踩一腳,罵幾句或許就能引起不一樣的效果,但這畢竟是一樁舊案子。 起先,萬歷大概是不想用這樣一個塵封在歷史中四年的案子再來給自己的老師弄點罪名,所以看了幾遍后,只是把勞堪罷官了事,并未追究張居正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但事情顯然是出乎萬歷皇帝的意料之外。 二 他不想,并不表示下面的人不想利用這舊案子做做文章,所以在兩年后,即我們熟悉的萬歷十二年(公元1584年),當(dāng)初那個被勞堪逼死的刑部左侍郎洪朝選的兒子洪競上了一份奏疏,開始為自己的父親伸冤:”臣父子于居正初無異也。及勘遼獄,父輕罪以全朝廷親親之恩,而居正始憾父矣。及父辭朝一疏,有權(quán)勢主使之語,而居正益怒父矣。世仇劉夢龍等乘其隙行間,父與鄒進士、吳編修私通造作,言語激怒居正,居正殺父之意不可解矣。堪受居正之意,遂肆豺狼之毒”。洪競除了伸冤,還揭發(fā)了勞堪害死其父的經(jīng)過,然后說:“父冤雖伸,元兇未懲……臣區(qū)區(qū)之愚,愿與勞堪同死,不愿與勞堪同生。”——《萬歷邸鈔》 這份奏疏寫得很有感染力,立即引起了不少官員的同情,都察院副都御史丘橓也趁機給萬歷皇帝上了一道奏疏,要求對勞堪進行定罪。 萬歷拿到了這份報告,看了看,天生聰明敏銳的他,似乎從中看出了點不一樣的東西,但他并沒有急著給勞堪進行定罪,而是讓人去查閱,看看洪朝選除了遼王案這件冤枉案子外,還有沒有其他連帶被冤枉的案子。 按照萬歷皇帝的意思,事情到了這兒就算了,所謂的廢遼案就此了結(jié)。 事情基本上按照萬歷皇帝的意思在走,但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就在這件事基本上到底為止的時候,一個擅長無中生有的人跳了出來。 這個人叫史羊可,河南汝陽城南15里角羊村人,頗有奇才,任云南道監(jiān)察御史,嗅覺敏銳的他,開始著手誣陷“已故大學(xué)士張居正隱占廢遼府第田土,乞嚴行查勘”。 案子還是那個案子,但史羊可的聰明在于,他準確把握了萬歷皇帝內(nèi)心深處的小九九——貪財。所以,他將攻擊的目標從首輔張居正本身,變成了一道經(jīng)濟命題。 這個角度的轉(zhuǎn)變立馬引起了萬歷皇帝的注意,于是他命令湖廣撫按對這個問題進行核查。 上面的意思,立即引起了下面的騷動,對張居正恨了很多年,幾乎被人遺忘的遼王家屬也開始了行動,此時原遼王朱憲?(遼王朱憲(火節(jié)),這個字打不出來。明史也沒有給他立傳,廢了藩位),的生母、遼莊王次妃王氏向朝廷上了一本奏本,要求朝廷調(diào)查,并且指出張居正“謀陷親王,強占欽賜祖寢,霸奪產(chǎn)業(yè),勢侵金寶”。并且恰到好處地強調(diào)了一件事實:遼王家財“金寶萬計,悉入居正府”。 這就是問題的關(guān)鍵,什么謀陷親王,強占欽賜祖寢根本不是事兒,事兒的重點在于張居正吞沒了遼王的財產(chǎn)。一聽有這么多財產(chǎn),萬歷心動了。 三 他以最快的速度下了一道圣旨:張居正負朕恩眷,蔑法恣情。至侵占王府墳地產(chǎn)業(yè),豈可姑息?爾等大臣何乃輙行申救?”—《明神宗實錄卷一百四十八》)(張居正仗著自己是首輔,他的父親都把大明親王的墳?zāi)苟冀o占了,你們這些官員都看不見么?) 發(fā)完圣旨,萬歷派遣了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張誠、刑部侍郎丘橓、左給事中楊廷相、錦衣衛(wèi)都指揮曹應(yīng)魁奉旨前去荊州,準備對張家進行抄家,并且明文規(guī)定要按照遼王妃的奏本,查出原王府所有的財產(chǎn),一并上報,值得一提的是,這道圣旨的最后才提出將廢遼王的案子也要按實查明。 我們不得不佩服萬歷皇帝在經(jīng)濟學(xué)上的聰穎,他找的四個人都是秉承萬歷意思的狠角色,尤其是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張誠、刑部侍郎丘橓(與張居正有仇)兩人為了借這次事件彰顯自己的能力,決議在荊州挖地三尺,也要替萬歷找出大量錢財來!為了防止張家人將財產(chǎn)轉(zhuǎn)移,邱大人在出發(fā)前,先派人通知了荊州的地方官員,將張家人員一一記錄在冊,一個也不能遺漏了。 有了這個命令,荊州官員自然不敢怠慢,他們將張居正的家人趕到舊宅里,將門封住,禁止出入。等到張誠、丘橓一行人趕來打開大門進行抄家時,里面老弱病殘已經(jīng)是餓死了十幾口人了,死人骸骨也被餓狗食盡,堪稱慘烈。 按照邱大人的意思,這次抄家,縱然達不到馮保那個輝煌的數(shù)字,(黃金白銀百萬余兩,珍奇珠寶,價值連城)但至少也八九不離十,但抄了幾日后,得到的結(jié)果卻不盡如意,張家抄出的金2426兩,銀107090兩,金器皿617件,重3711兩;金首飾784件,重990兩;銀器皿986件,重5240兩;銀首飾31件,重117兩;金累絲廂嵌玉犀角玳瑁瑪瑙水晶象牙琥珀杯盤著183件,雙珠冠二頂,珠穿果盒一副,珠穿鑒妝一座,珠箍一條,各色蟒衣紵絲紗羅綾布三千五百余匹,各色男女衣服五百余件,玉帶十條。 這個數(shù)額顯然達不到邱大人的要求,堂堂首輔怎么會這么點錢,一定是藏在了別處,于是邱大人對張居正的兒子嚴刑拷打,再次逼問。 此時正是大熱的天,丘橓把張居正的兒子放在烈日下暴曬,然后命人嚴刑拷打,張居正的第三個兒子忍受不住拷打,誣陷稱有大約30萬兩銀轉(zhuǎn)移到了曾省吾、王篆、傅作舟等家。大兒子張敬修(原禮部主事)實在熬不過,上吊身亡,臨死時寫絕命書一封,記錄了這次抄家的慘狀:邱侍郎,任撫按,活閻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奉天命而來,如得其情,則哀矜勿喜可也,何忍陷人如此酷烈!三尺孩童亦皆知而憐之,今不得已,以死明心。嗚呼,炯矣黃爐之火,黯如黑水之津,朝露溘然,生平已矣,寧不悲哉!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今張家事完結(jié)矣,愿他輔佐圣明天子于億萬年也!——《張敬休絕書》 張敬修以自己的死,為張家這次慘狀贏得了一次暫緩。 消息傳到了朝堂,萬人震驚,刑部尚書潘季馴聽聞這個消息,悲不自勝,不顧個人安危,親自上奏疏給萬歷,請求萬歷善待張居正家眷,并委婉的告訴萬歷,張居正其罪過不應(yīng)牽連如此廣泛的親屬。吏部尚書楊威也表達了和潘季馴一樣的看法,此事也引起了首輔申時行的關(guān)注,他上疏萬歷說:“竊見故臣張居正雖以苛刻擅專,自千典憲,然天威又赫,籍沒其家,則國典正,眾憤已泄。若其八旬老母衣食供給不周,子孫死亡相繼,仰窺圣心必有惻然不忍者。”——《明神宗實錄》 相比潘季馴的委婉,申時行的這段話就說得十分直白,大意是皇上,張家家也抄了,怒氣也出了,再不收手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萬歷皇帝接受了這個說法,隨后下詔,撥給張居正的母親空宅一座、田地十頃,以資贍養(yǎng)。如此看,事情似乎到要走入尾聲了,事實并非如此,因為在這件事廢遼案的外衣下對張居正進行清算時,還遺留了一個尾巴 “復(fù)遼”還是不“復(fù)遼”。 不“復(fù)遼”難以向世人說明前首輔張居正的罪大惡極,自己這一波操作也難以自圓其說,可“復(fù)遼”吧,這事兒已經(jīng)過去多年了,萬歷本身就對這事兒沒多大興趣,所以這件事一直拖到了萬歷十二年(公元1584年)的八月,萬歷才迫于輿論的壓力,將“復(fù)遼”還是不“復(fù)遼”。的問題提上了日程,按照萬歷的意思:“擬復(fù)遼爵,及重論居正之罪。”——《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二》 但這個問題卻遭到了首輔申時行的反對,申時行性子一向溫和,在萬歷與群臣之間,可謂是萬年的老好人,即便是自己的前任遭受到了非人的待遇,他都選擇了以萬歷為準,大事小事不做聲,卻在“復(fù)遼”還是不“復(fù)遼”。這個問題上表現(xiàn)出了極為敏銳的看法。 這也是申時行文淵閣九年生涯里為說不多的亮點之一,他告訴萬歷:“居正罪狀已著,法無可加。復(fù)爵一議,變皇考明罰傷法之典,開諸藩觀望覬覦之端,修廢第于民窮財盡之時,復(fù)廢國于宗多祿少之日,舉朝無一人以為宜者。即如勘事諸臣原疏,亦言居正所犯,自足喪家,遼庶所犯,自足傾國,兩事原不相蒙。今既許歸葬,又與花生子口糧、給伊母王氏養(yǎng)贍,恩已厚矣。復(fù)爵之議,臣等知其不可。”——《明神宗實錄》卷一五二 四 申時行畢竟是了解萬歷的,這個皇帝天資聰穎,卻頗為愛財,因此,在這件事上,他沒有做過多的解釋,而是給萬歷算了一筆賬,如果“復(fù)遼”,不是在張居正的罪名上多加幾條就完事了,而是要給恢復(fù)遼的遼王修建王府,不光如此,朝廷還要給遼王按月付工資,以現(xiàn)在宗室這個生娃的速度,用不了幾年,朝廷將會多出來幾萬人來吃飯,這些可都是大把大把的銀子。 這話說到了萬歷的心坎上,他沉吟許久,才點頭同意了申時行的看法,說了句:“內(nèi)閣言是。”至此,這件事廢遼案就此畫上了句號。 剩下的不過是一段小插曲,一心指望從這件陳年舊案中撈點好處的遼王妃王氏,到頭來只得到了一道:“王氏從厚,援徽府例贍食”的御批,就將她徹底打發(fā)了,這個并不聰明的女人,永遠不知道,自己不屈不撓,幫著萬歷掀起的巨大波瀾,不過是別人手中利用的工具而已,工具用完也就失去了本身的價值,該丟多遠就丟多遠了。 參考書目:中國歷史研究社1936年編輯出版的《中國內(nèi)亂外禍歷史叢書》《籍沒張居正數(shù)》沈德符:《萬歷野獲編》,中華書局,2008年 朱國楨:《涌幢小品》,中華書局,1959年 江柳青:《萬歷朝勞堪案始末考》《明清論叢》2012年第12輯 陳時龍萬歷張府抄家事述微:以丘橓《望京樓遺稿》為主要史料2011年《明實錄 世宗實錄》《明實錄神宗實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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