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為什么一定得堅持程序權利?- 從廣西馮波律師涉黑案對程序正義的一些思考 很多律師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選擇死磕司法程序。近些年來的熱門司法事件,往往都有律師堅持程序權利不懈堅持的身影。 咱們國家的司法制度重視實體正義,較為輕視程序正義,這不算是秘密。所以,導致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其實沒有太把程序當回事。我也有過很多親身經歷。 但,沖突的地方在于,法官沒那么在意,而很多優秀的律師卻絕不肯在程序上讓步,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為什么法官和律師之間,關于程序,會有如此明顯的沖突? 我自己的一些思考是: 實體正義與否,法官可以把握,而律師難以把握。律師發表代理意見、辯護意見,法官是否聽進去了、是否采納,律師完全把控不了。資格再老的律師、再有威望的律師,也沒辦法強迫法官必須聽自己的。 我親眼見過,一個二審談話的程序中,對方律師是一位很有威望的律師,還是律協的領導,但即便如此,也被組織庭審的法官助理訓得啞口無言。 實話實說,即便法官完全無視律師的意見,律師也是無可奈何。 但是,在程序方面,就不一樣了。 律師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如果自己發表意見的權利被無端剝奪了,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這就是為什么廣西馮波律師涉黑二審案,會引起軒然大波的原因所在。 司法程序上的權利,是看得見的,是律師可以堅持、可以爭取、可以嘗試把控的。 我們再嘗試回答一個極為庸俗的問題:是結果重要,還是過程重要? 對于當事人而言,當然是結果重要,其實律師也是很在意結果。但是,當事人能把控結果嗎?律師能嗎?顯然不能! 當事人和律師能把控的僅僅是過程,把過程做好,用好的過程爭取促成好的結果。這才是當事人和律師可以做的事情。 這就回答了,為什么那么多好律師要在司法程序權利上上斤斤計較。 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于哲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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