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加爾文是16世紀宗教改革的重要人物,他的神學思想被稱為加爾文主義,主要包括以下要點: 預定論:加爾文主義的核心概念之一是上帝的預定。他認為上帝預定了一切,包括每個人的命運。上帝預定了誰會被拯救(選民)和誰會被遺棄(非選民),這個決定是基于上帝的主權和智慧。 罪人的腐化:加爾文強調人類的原罪和腐化。他認為人類自然狀態下是邪惡的,無法自救,只有上帝的拯救才能改變人的命運。 無條件揀選:加爾文主義認為上帝的選民是根據上帝的自由意志而非人的行為來決定的。這個選擇是純粹的恩典,與個體的善惡無關。 中保圣經權威:加爾文主義強調圣經是唯一的信仰權威,它應該解釋和指導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他反對教會傳統和其他權威。 教會的可見性:加爾文主義認為教會是基督的肢體,應該在世上有可見的存在。他支持教會的紀律和宗教改革。 預定中的堅決:加爾文主義強調上帝選民會堅決地保持信仰,不會失救。這個觀點與一些其他宗教觀念相對立。 加爾文的神學思想在宗教改革時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在改革宗教派中。他的思想強調上帝的主權、人類的腐化和信仰的純粹性,影響了基督宗教的發展,同時也引發了許多后來的宗教和哲學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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