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式工作法是一種源于中國浙江省紹興市楓橋鎮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它以人民為中心,強調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推動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楓橋式”工作法的特點規律,就是用科學理念建立健全多層次協商、多元化協同、多渠道協作機制,創新移動互聯時代群眾工作方法,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新實踐。 各基層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深入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聽民聲、解民憂、調矛盾、辦實事,調解重大糾紛、為農民工討薪、解決家庭糾紛,認真解決群眾急難愁盼。 近年來,隨著社會矛盾糾紛復雜多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是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最有效的途徑。做到群眾來訪熱情接待,讓群眾有說話的地方。做到心系群眾,把群眾的事當成自己的事情去辦。做好調解工作,關鍵是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才能取得群眾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做好宣傳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把法治宣傳教育貫穿調解工作的始終,力求做到解決一件、教育一片。 乘著全省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改革的東風,將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鄉規民約有效結合,努力實現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的目標。 基層網格員是農村治理的神經末梢,也是基本單位,《山西省網格員管理辦法》出臺以后,網格員在基層的作用得到進一步明確和肯定。為了把網格織密布嚴,在全科網格的基礎上,劃分出小微網格,并配備微網格員,實現真正的網格全覆蓋。社區結合網格化管理,筑牢矛調防線。利用網格員人熟、地熟、情況熟的獨特優勢,培育出一支抗壓能力強、處置時效快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隊伍。各網格員充分發揮自身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優勢,把群眾的所急所盼所難,分類登記造冊。針對各類矛盾糾紛,換位思考,注重從群眾角度考慮問題,打開當事人心結,尋求調處突破口;列舉類似案例引導當事人,讓他們明白虛高的訴求要負法律責任。逐漸實現小事化解于網格,難事解決于社區。 “網格化管理+楓橋式工作法”注重創新,打造特色,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努力走出滿足群眾需要、順應時代要求的基層社會治理新路,有效發揮了多元調解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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