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基層治理得好不好,關鍵在基層黨組織、在廣大黨員干部。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紹興市諸暨縣(現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為此,1963年毛澤東同志就曾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 主要做法1:“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這種做法被譽為全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旗幟。 主要做法2:“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 主要做法3:建立村級、鎮級司法調解組織,在公安派出所、檢察室、法庭設立矛盾調解室,廣泛動員屬地干部群眾參與,對矛盾雙方進行面對面的勸導和調解。 主要做法4:創新矛盾調處工作的手段方式方法。建立黨員群”“村兩委群”“村民群”“村民代表群”“護村隊群”以及“志愿者調解群”等多個微信群,每個群各司其職,貼近群眾,確保快速了解群眾需要。 主要做法5:村里便民服務中心電腦網絡與鎮政府的“四個平臺”直接連通,信息實時上傳,村民辦事大多只到便民服務中心跑一次就辦成,一些村里解決不了的問題或矛盾糾紛,通過鎮里“四個平臺”都能夠得到及時溝通有效化解。 “楓橋經驗”由此成為全國政法戰線一個膾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楓橋經驗”得到不斷發展,形成了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黨政動手,依靠群眾,預防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楓橋新經驗,新時代“楓橋經驗”更加強調黨的領導、更加彰顯法治思維、更加突出科技支撐、更加注重社會參與,展現出歷久彌新的魅力,成為我國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個“金字招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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