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名詞、代詞或詞組與動詞發生關系的詞組叫介詞。 介詞同所帶的賓語構成介賓詞組,作狀語或補語,對謂語起修飾或補充作用。 介賓詞組可以表示處所、時間、對象、方式、原因、比較等意義。 1、古漢語的介詞是由動詞虛化而來的: ⑴在先秦,介詞都有動詞的用法。如: ①《戰國策·韓策》:“昔齊桓公九合諸侯,未嘗不以襄王之命。”“以”,動詞。 ②《戰國策·齊策》:“臣竊矯君命,以責賜諸民。”“以”,介詞,引進工具。 ③《論語·述而》:“夫子為衛君乎?”“為”,動詞,“幫助”。 ④《論語·述而》:“為人謀而不忠乎?”“為”,介詞。 ⑤《史記·項羽本紀》:“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 “與”,動詞。 ⑥《史記·屈原列傳》:“上官大夫與之同列,爭寵,而心害其能。”“與”,介詞。 ⑦《卜辭通篡(743片)》:“癸卯卜,行貞(問):王步自雇(地名)于 (xí地名),亡(通無)巛(災)。”“于”,動詞,“到”。 ⑵我們要注意區別介詞和動詞。 介詞,不能充當句子成分,只能組成介賓詞組,才能作狀語、補語。 動詞,不但能充當句子成分,而且主要是作謂語。 ⑶有此詞,在現代漢語中是介詞,在古漢語中是動詞,還沒有虛化。“把”、“被”就是這樣。如: ①《史記·刺客列傳》:“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zhèn殺)之。”“把”,動詞,“抓住”。 ②《促織》:“未幾,成歸,聞妻言,如被冰雪。”“被”,動詞,“受到”。 2、古漢語的介詞有兩個特點: ⑴介賓詞組作補語細現代漢語多,特別是“于”字。如: ①《公輸》:“子墨子聞之,起于魯。”“于魯”,作補語。 ②《天論》:“繁啟蕃長(萬物蓬蓬勃勃地生長)于春夏,畜積收藏于秋冬。” “于春夏”、“于秋冬”,作補語。 ③《孟子·梁惠王上》:“我非受其財而易之以羊也。”“以羊”,作補語。 ⑵介詞常常省略,介詞的賓語也常常省略。如: ①《促織》:“試與它蟲斗,蟲盡靡,又試之雞,果如成言。”“雞”前省略介詞“以”。 ②《史記·項羽本紀元》:“項羽大怒,曰:'旦日晌士卒,為擊破沛公軍。” “為”后省略賓語“我”。 4、文言文中常見的介詞: 文言文中常見的介詞有:于、以、為、與、乎、自、從、因、由、向等。 下面我們著重講于、以、為、與四個。 ⑴于(於、乎): ①作動詞:(前面已講) ②作介詞:有四種用法。 A、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到”、“從”、“在…方面”。如: a)《國語·越語》:“越王勾踐棲(退守)于會稽之上。”“于”,可譯為“在”,介紹地點,作補語。 b)《戰國策·齊策》:“孟嘗君就國(回)于薛。”“于”,可譯為“到”,介紹地點,作補語。 c)《孟子·滕文公上》:“吾聞出于幽谷,遷于喬木者,未聞下喬木而入于幽谷者。” 前一 “于”,“從”;后二“于”,“到”。 d)《墨子·公輸》:“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于”,“在…方面”。 B、介紹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可譯為“對”、“向”、“給”、“對于”。如: a)《左傳·隱公元年》:“亟請于武公,公弗許。”“于”,“向”。 b)《韓非子·五蠹》:“今主人之于言也,說(悅)其辯而不求其當也。”“于”, “對于”。 c)《捕蛇者說》:“余將告于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于”,可譯為“給”,作補語。 C、介紹比較的對象,可譯為“比”,一般用在形容詞后。如: a)《國語·越語》:“子茍赦越國罪,又有美于此者將進之。” b)《捕蛇者說》:“孔子曰:'苛政(通征)猛于虎也。’” D、介紹動作行為的主動者,表示被動,可譯為“被”。如: a)《孫子·虛實》:“善戰者致(調動)人而不致于人。” b)《史記·屈原列傳》:“內感于鄭袖,外欺于張儀。” E、與“是”字合用,組成“于是”。可作連詞,表承接;也可作介賓詞組,表示“在這里”、“在這時”。如: a)《鴻門宴》:“于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噲。”“于是”,連詞。這種用法極少。 b)《捕蛇者說》:“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為之十二年,幾死者數矣。”“于是”,介賓詞組。這種用法多。 F、與“至”字合用,組成“至于”。由“于”組成的介賓詞組作“至”的補語,“至”有“到”的意思,“于”字就譯不出。如 《……》:“至于今二十年矣。” ▲綜上所述,“于”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⑵以: 它是一個用法最多、最靈活的虛詞。楊素達《詞詮》里總結了二十二種用法,《古漢語虛詞》里有十八種用法。我們攤子它歸納為四種: ①作動詞: A、單獨用,當“用”、“認為”講。如: a)《屈原·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以”,使用、任用。 b)《論語·憲問》:“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以”,使用。 c)《戰國策·齊策》:“……皆以美于徐公。”“以”,認為。 d)《戰國策·趙策》:“老臣以媼(ǎo)為長安君計短也!”“以”,認為。 e)《宮之奇諫假道》:“宮之奇以其族行。” “以”,率領。 B、與“為”字結合,組成“以為”或“以…為…”,可譯為:“認為”或“要(用)…做…”。如: a)《史記·陳涉世家》:“或以為死,或以為亡。”——認為。 b)《戰國策·楚策》:“子以我為不信(語言真實),吾為子先行(帶路)。” ——認為。 c)《戰國策·趙策》:“必以長安君為質,其乃出。”——“要(用)…做…”。 ②作介詞: 當“以…為…”的“為”字換成一個動作性較強的動詞時,“以”字的動作就顯示得微弱而虛化。此時有五種情況: A、介紹工具、對象,當“用”、“把”、“拿”講。如: a)《韓非子·五蠹》:“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以”,介紹工具,“用”。 b)《戰國策·齊策》“券徧合,起,矯命以責賜諸民。”“以”,介紹工具,“把”。 c)《孟子·滕文公上》:“以有若(人名)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的禮節)事之,強曾子。”“以”,介紹工具,“用”。 B、介紹條件、依據,當“憑”、“靠”、“根據”講。如: a)《指南錄后序》:“翌日,以資政殿學士(身份)行(前往)。”“以”,介紹條件,“憑”。 b)《左傳·隱公元年》:“問:'何以戰?’”“以”,介紹根據,“靠”。 c)《察今》:“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 “以”,介紹根據,“根據”。 C、介紹方式、標準,當“按”、“以…而論”講。如: a)《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以”,介紹方式,“按”。 b)《孟子·萬章下》:“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君友也。” “以”,介紹標準,“按…而論”。 D、介紹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如: a)《韓非子·五蠹》:“今則不然,以其有功于爵之,而卑其士官也。”(譯:現在不這樣,一方面因為知識分子有功而封給他們官位,另一方面認為做官的人卑鄙而輕視他們。)“以”,介紹原因,“因為”。 b)《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以”,介紹原因,“由于”。 E、介紹時間、方向,可譯為“在”、“從”。如: a)《登泰山記》:“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至于泰安。”“以”,介紹時間,“在”。 b)《墨子·迎敵詞》:“敵以東方來,迎之不壇。”“以”,介紹方向,“從”。 F、與其它詞合用: 介詞“以”還常常和助詞結合為:“可以”、“足以”;和動詞結合為:“有以”、“無以”;和指示代詞結合為:“是以”、“以此”、“所以”等。如: a)《韓非子·喻老》:“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可”,可以;“以”,介詞,“拿”,“以”后省“之”。 b)《史記·項羽本紀》:“料大王士卒足以當項王乎?”“足”,能夠;“以”,介詞,“用”、“靠”。 c)《孟子·梁惠王上》:“(殺人以梃與刀,)有以異乎?”“以”,介詞,“用”,“以”后省“之”。“有以異乎?”有什么用來區別嗎? d)《愚公移山》:“河曲智叟無以應。”“以”,介詞,“用”,“以”后省“之”。“無以應”,沒有什么用來回答。 e)《莊子·養生主》:“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于硎。”“是以”,即“以是”、“因此”。 f)《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燕王私握臣手,曰:'愿結發。’以此知之。” “以此”,即“從這里”、“因此”。 g)《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所以…者”,“所”字詞組。 ③作連詞: A、連動詞、詞組: 用在兩個動詞或動詞性詞組之間,就失去了介詞作用而虛化,表目的或結果。如: a)《左傳·隱公元年》:“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帥車二百乘”是“伐京”的方式,一般人認為是狀語,但動作性很強,可認為是連動,與“伐京”并列,“以”可譯為“來”、“用來”,表目的。 b)《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夫人朝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以”可譯為“來”、“用來”,表目的。 c)《國語·越語》:“而又與大國執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以”可譯為“以致于”,表結果。 B、連形容詞、詞組: 用在兩個形容詞或形容詞性詞組之間,與“而”字用法相同。如: a)《國語·晉語》:“狐偃惠以有謀,趙衰文以忠貞,賈佗多識以恭敬。”“以”可譯為“而且”,表進層。 b)《游褒禪山記》:“夫夷以近,則游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以”可譯為“而且”,表進層。 C、連狀語與謂語: 用在頭等語和動詞謂語之間,與“而”字用法相同。如: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 “以”可譯為“地”,表性狀。 D、連分句: 用在第一個分句之前,表原因。如: a)《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既罷,歸國,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 “以”可譯為“因為”、“由于”,表原因。 b)《小石潭記》:“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 “以”可譯為“因為”、“由于”,表原因。 ④作副詞,通“已”,“已經”“停止”的意思。如: a)《史記·陳涉世家》:“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以”通“已”,可譯為“已經”。 b)《韓非子·五蠹》:“公私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以”通“已”,可譯為“已經”。 c)《……》:“無以,則以乎?” “以”通“已”,可譯為“停止”。 ▲綜上所述,“以”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⑶為: 介詞“為”是由動詞“為”虛化而來的。 ①作動詞: A、本義是用手牽象,作“做”講。如: 《孟子·雍也》:“子游為武城宰。”“為”:做。 B、由“做”引申為:當作、作為、成為、算作、算是、是。如: 《論語·微子》:“夫執輿者為誰?”“為”:是。 C、由“做”引申為:幫助。由“幫助”虛化為“給”、“替”。 ②作介詞: “為”字作介詞比“以”字簡單,它通常介紹對象、原因和目的。 A、介紹對象: a)《國策·齊策》:“孟嘗君曰:'為之駕,比門下之車客。”“為”,介紹對象, “給”。 b)《孟子·滕文公上》:“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為”,介紹對象,“給”。 B、介紹原因: 《荀子·天論》:“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取消)冬,地不為人之惡遠也輟(限制)廣,君子不為小人這匈匈也輟(改變)行。”“為”,介紹原因,“因為”、“由于”。 C、介紹目的: 《史記·貨殖列傳》:“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為”,介紹目的,“為了”。“熙熙”、“攘攘”忙忙碌碌的意思。 D、表被動:(講句法再講) ③作語氣詞: “為”居句末,由介詞虛化,表反問。如: a)《論語·季氏》:“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 這種用法,因現“何”組成“何…為…”,可理解為“為…何…”的倒裝。 ▲綜上所述,“為”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⑷與: ①作動詞: 介詞“與”也是由動詞虛化而來的。 ①作動詞: “與”有“給與”、“參與”、“對付”之意。如: A、《文天祥傳》:“乃書《過零丁洋》一詩與之。”“與”:給。 B、《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蹇叔之子與師。”“與”:參與。 C、《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取君之中駟,與彼下駟。” “與”:對付。 ②作介詞: “與”字作介詞有兩種用法。 A、介紹目的: 由“給與”引申為“替”、“為”。如: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今子與我取之(指國家),而不與我治之;與我置之(指社稷),而不與祀之,焉可?”“與”,引進人物,“給”、“為”、“替”。 B、介紹對象: 由“參與”、“對付”引申為“同”、“跟”。如: 《國語·越語》:“執其手而與之謀。”“與”,引進對象,“同”、“跟”。(可沿用) ③作連詞: 用在兩個并列的詞或詞組之間,是由介詞虛化而來,相當于“和”。如: A、《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今君與廉頗同列,廉君宣惡言而君匿之。” B、《赤壁之戰》:“老賊欲廢漢自立久矣,徒忌二袁、呂布、劉表、與孤耳。” ④作語氣詞: 由連詞組“與”用在句末與所連接而虛化。表疑問或感嘆。如: A、《漁父》:“子非三閭大夫與,何故至于斯?”——表疑問 B、《論語·公冶長》:“子在陳曰:'歸與!歸與!”——表感嘆 ▲綜上所述,“與”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連詞是由介詞、副詞、指示代詞虛化而來的。 1、連詞與介詞的區別: 由介詞虛化而來的連詞,都有介詞的用法,并且二者不易區分。 它們的區別在于:連詞只起連接作用,不充當句子成分;介詞能和它帶的賓語一起充當句子的狀語或補語。如: ⑴《論語·微子》:“明日,子路行以告。”——“以”,介詞,“以”后省“之”。 ⑵《馮婉貞》:“吾必盡吾力以拯吾村。”——“以”,連詞,“來”。 ⑶《荀子·天論》:“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以”,介詞,介紹目的,“因為”。 ⑷《史記·留侯世家》:“為其老,強忍,下取履。”——“以”,連詞,“因為”。 ⑸《游褒禪山記》:“遂與之俱出。”——“與”,介詞,“同”。 ⑹《列子·湯問》:“吾與汝畢力平險。”——“與”,連詞,“和”。 2、古漢語連詞的特點: 古漢語連詞也有兩個特點: ⑴同一個連詞,往往表示多種關系和意義,作用很靈活。“而”字最能體現這一特點。如: ①《捕蛇者說》:“永州之野產異蛇,黑后而白章。”——“而”,表并列,可不譯。 ②《公輸》:“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智。”——“而”,表轉折,“卻”。 ③《鄒忌諷齊王納諫》:“窺鏡而自視,又弗如遠甚。”——“而”,表順承,可不譯。 ④《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而”,表遞進,“而且”。 ⑤《文天祥·指南錄后序》:“二貴族酋名曰館伴,夜則以兵圍所寓,而予不得歸矣。”——“而”,表因果,“因而”。 ⑥《國策·齊策》:“長驅到齊,晨而求見。”——“而”,表修飾,譯不出。 ⑵用于詞或詞組之間較多(現代漢語中不需要的地方也用上了),用于分句之間的反而很少,即使用,也不配對,復句的關系多用“意合法”。如: ①《捕蛇者說》:“吾徇徇(惶恐不安地)而起。”—— “而”,表修飾,可不譯。“而”。 ②《捕蛇者說》:“雖雞狗不得寧焉。”——“雖”,表讓步,“即使”。不配對。 ③《論貴粟疏》:“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轉折復句,分句間不用連詞,而用意合。 ⑶古漢語常用連詞: 古漢語常用連詞有:與、及、而、且、則、況、矧、但、抑、雖、然、茍、若、如、籍、弟、令、故。其中有不少的現在還在用,這類連詞,翻譯時可以沿用。 下面討論幾個重要的用法較多的連詞: ①而: A、“而”的本義是胡須,名詞。 B、作連詞: 除上面講述之外,還有用在主語、謂語之間,有時有表示轉折、假設的意味,有時只是一般的連接。如: a)《戰國策·趙策》:“先生獨未見夫仆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而”,用在主、謂之間,表轉折。 b)《左傳·襄公三十年》:“子產而死,誰其嗣之?”——“而”,用在主、謂之間,表假設。 C)《國語·越語》:“子而思報父母之仇(qiú,相當、匹敵),臣而思報君之讎(chóu仇敵),其(哪里)有敢不盡力者乎?”——“而”,用在主、謂之間,一般連接,不能譯出。 D)《五人墓碑記》:“大閹之亂,縉紳而能為易其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用在主、謂之間,一般連接,不能譯出。 C、作第二人稱代詞: 它是由“而”、“爾”同音假借而來。 ▲綜上所述,“而”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②且: A、作副詞: 這種用法,主要是起修飾作用,有時也有關聯作用,當“將要”、“尚且”、“姑且”講。如: a)《段太尉逸事狀》:“罪且及副元帥。”——“且”,時間副詞,將要。 b)《鴻門宴》:“不者,菲屬且為所虜。” ——“且”,時間副詞,將要。 c)《段太尉逸事狀》:“清州野女赭人且餓死。”——“且”,情態副詞,尚且,有關聯作用。 d)《西門豹治鄴》:“西門豹曰:'喏,且待之須臾。”——“且”,情態副詞,姑且、暫且。 B、作連詞: 當它用在兩個詞或兩個分句之間,喪失其修飾作用而只有關聯作用時,虛化為連詞。當它用在句首或段首,有承上啟下的連接作用,表示“再說”。有人說是“更端詞”、“提挈助詞”我認為不必。如: a)《孟子·滕文公上》:“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且”,連兩詞,“一面…一面…”。 b)《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王不行,示趙弱且怯也。”——“且”,連兩詞,“既…又…”。 c)《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遺憾),且終不令灌促孺獨死,嬰獨生。”——“且”,連兩分句,“而且”、“并且”。 d)《韓非子·難一》:“且夫以身為苦而后化民者,堯舜之所難也。”——“且”,用在句首,“再說”。 ▲綜上所述,“且”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③然:本義是燃,動詞。 A、作指示代詞: 因同音而假借,當“如此”、“這樣”講。如: a)《孟子·梁惠王上》:“河東兇亦然。 b)《典論論文》:“文人相輕,自古而然。” ■這種用法,還常常組成“然則”、“雖然”。這是兩個詞連用,“然”是指示代詞,“則(既然…那么)”、“雖(雖然)”是連詞。如: a)《孟子·滕文公上》:“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與?’”——“然則”,“既然這樣,那么……”。 b)《孟子·梁惠王上》:“王曰:'舍之!……’,對曰:'然則廢釁(同隙)鐘與?’”——“然則”,“既然這樣,那么……”。 c)《孟子·滕文公上》:“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漢國之道)也。”——雖然”,“雖然這樣,但是……”。 d)《莊子·養生主》:“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于硎,雖然,每至于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雖然”,“雖然這樣,但是……”。 B、作連詞: 用“然”指示,總與前面的意思密切相關;但用在兩個分句之間,就無的指代而虛化,只有關聯作用,成為連詞,當“然而”講。如: a)《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豈不遽止,然猶防川。” b)《國語·越語》:“夫雖無四方之憂,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 這種用法,也還是有“如此”、“這樣”的意思,也可不譯出來。 C、作形容詞尾: 這種用法,可譯為“地”。如: a)《孟子·滕文公上》:“何為紛紛然與百工交易?” b)《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C)《捕蛇者說》:“蔣氏大戚,汪然出涕。” ▲綜上所述,“然”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④則: 可以作副詞,但用得最多的是連詞。 A、作副詞: 當“就”講;有時兼表判斷,當“就是”、“是”講。如: a)《國語·越語》:“此則寡人之罪也。”——“則”,就是、是。 b)《岳陽樓記》:“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則”,就是、是。 以上兩例主要是修飾作用,但也有連接主謂的作用。 B、作連詞: 連詞是由副詞虛化而來的。當它用在兩個分句之間時,就失去了修飾作用,只有關聯作用,虛化為連詞,只有承接作用。細分有以下幾種情況: a)表時間上的承接:當“就”、“便”、“于是”講。如: 《活板》:“藥稍熔,則以一平板按其面,則字平如砥。”——前“則”,就;后“則”,便、于是。 b)表事理上的承接:當“就”、“那么”講。如: 《孟子·滕文公上》:“從許子之道,則市賈不貳,國中無偽。”——“則”,表假設,推測結果,“那么”。 《韓非子·難一》:“賢舜,則去堯之明察;圣堯,則去舜之德化。”——“則”, “就”。 d)表原有情況剛被發現:有“原來已經”的意思。如: 《韓非子·難一》:“韓獻子將斬人,郄獻子聞之,駕往救之。比至,則已斬矣。”——“則”,“原來已經”。 ▲綜上所述,“則”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⑤茍、如、若: 這是一組表示假設關系的連詞,相當于“如果”、“假如”、“假使”等。如: a)《國語·越語》:“茍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 b)《孟子·滕文公上》:“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何待來年?” c)《赤壁之戰》:“若備與彼協心,上下齊同,則宜撫安,與結盟好;如有離違,宜別圖之以大事。” ■注意: A、“茍”還可以作副詞,當“茍且”講。 B、“若”還可以作第二人稱代詞。 ▲綜上所述,“茍、如、若”字的用法可列表如下: 語氣詞又叫語氣助詞,是用來表示陳述、疑問、推測、祈使、感嘆等語氣的。 1、學習語氣詞要注意兩點: ⑴文言文的語氣詞與現代漢語的語氣詞差別很大: ①很多古漢語語氣詞現在不用了。如句首、句中語氣詞。 ②古漢語語氣詞往往是一個詞表多種語氣,同時常常與疑問副詞、否定副詞、疑問代詞及嘆詞配合使用。 ⑵文言文的語氣詞常常連用。兩個、兩個以上的語氣詞連用,最后一個決定全句的語氣。如: ①《游褒禪山記》:“何可勝道也哉!”“也”,陳述。“哉”,感嘆。 ②《師說》:“其可怪也與?”“也”,陳述。“與”,疑問。 ③《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于國也,盡心焉耳矣。” “焉”,陳述。“耳”,陳述。“矣”,陳述。三詞組連用,加強肯定。 2、語氣詞的分類: 語氣詞按其位置可分為句首語氣詞、句中語氣詞、句末語氣詞三種。 ⑴句首語氣詞: ①夫、蓋、唯: 句首語氣詞主要有“夫”、“蓋”、“唯”三個,多與發表議論有關,因此又叫發語詞。如: a)《國語·越語》:“夫吳之與越也,仇(匹敵)讎(仇視)敵(敵對)戰(戰爭)之國也。“ b)《典論論文》:“蓋君子審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毛病)。” c)《書經·秦誓上》:“唯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 ②關于“夫”: A、與其它詞組合: “夫”還可以組成“且夫”“故夫”“若夫”“今夫”,這時,“夫”仍然是表示語氣,翻譯不出來;“且”表另起,“故”表因果,“若”是“至于說到”;“今”不表“今天”,是表示另起一端,大約相當于“現在說到”。如: a)《莊子·逍遙游》:“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 b)《莊子·逍遙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此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兩個句首語氣連用 c)《岳陽樓記》:“若夫霪雨霏霏,連月不開。”(有些書上解釋為“象那”,不對。) d)《論語·季氏》:“今夫顓臾,固而近于費(地名)。” B、作指示代詞: 作為句首語氣詞的“夫”,是從指示代詞虛化而來的。作指示代詞時,一般充當定語,表示“那”,但指示性較輕,不一定譯出來。如: a)《左傳·宣公二年》:“公嗾夫獒焉。” ——“那個” b)《國策·齊策》:“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可不譯 ⑵句中語氣詞: 句中語氣詞常用的有兩個:“唯”(維)、“也”,主要是引出謂語,無詞匯意義,不翻譯。如: a)《書經·呂刑》:“蚩尤唯始作亂,延及于平民。” b)《詩經·文王》:“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c)《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 ⑶句末語氣詞: 句末語氣詞按其作用,可以分為陳述、疑問、祈使、感嘆四種。 ①陳述語氣: 在敘述一件事情時,說話者的語氣平順,就是陳述語氣。常用“也”、“矣”、“耳”、“焉”來表示。如: a)《左傳·隱公元年》:“都城過百雉(三丈),國之害也。”——“也”,用于判斷句末,表示判斷語氣的加強肯定,不譯。 b)《韓非子·五蠹》:“古者,大夫(男人)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也”,用于敘述句末,表示加強肯定,不譯。 c)《左傳·宣公二年》:“吾知所過矣,將改之。”——報道一種新情況,“矣”,可譯為“了”。 d)《國語·越語》:“今越國亦節矣。”——報道一種新情況,“矣”,可譯為“了”。 e)《國策·齊策》:“狡兔三窟,僅得免其死耳。”——“耳”,用于敘述句末,表示限止,可譯為“而已”、“罷了”。 f)《勸學》:“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yégàn)。”——“焉”,指出來讓人注意,不譯。 ②疑問語氣: 說話人對一件事提出問題,詢問對方或表示自己的態度。它包括詢問、反問、測度。詢問是有疑而問,等待回答的語氣;反問是無疑而問或明知故問,表示肯定或否定的語氣;測度是介于二者之間,表示將信將疑,象是詢問,實是推測的語氣。文言文中常用“乎”、“歟”(與)、“邪”(yá)、“耶”、“哉”。如: a)《戰國策·齊策》:“孟嘗君曰:'馮公有親乎?”——詢問句,“乎”,“嗎”。 b)《戰國策·趙策》:“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譯:梁王怎么能夠平安無事地了結呢?)——反問句,“乎”,“呢”。 c)《論語·季氏》:“無乃爾是過與?” ——測度句,“與”,“吧”。 d)《論語·季氏》:“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特指問句(相當于反問句),“與”,“呢”。 e)《莊子·盜跖》:“柳下季曰:'今者闕然數日不見,車馬有行色,得微(莫非、恐怕)往跖耶?”——測度句,“耶”,“吧”。 f)《莊子·逍遙游》:“天之蒼蒼,其正色耶?其遠而無至極邪?”——詢問句,“耶”、“邪”,“呢”。 g)《孟子·滕文公上》:“以粟易械器者,不為厲(剝削)陶冶;陶冶亦以械器易粟者,豈為厲農夫哉?”——反問句,“哉”,“嗎”。 ③祈使語氣: 說話人向聽話人提出要求,表示請求、命令或禁止的語氣。常用“也”、“矣”、“乎”表示。如: a)《左傳·隱公元年》:“不及黃泉,無(勿)相見也。”——“也”,與副詞“無”配合,表祈使。 b)《商君書·更法》:“拘禮之人,不足以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以論變。君無(勿)疑也。”——“也”,與副詞“無”配合,表祈使。 c)《戰國策·齊策》:“愿君顧先王之宗廟,姑反國統萬人乎!” ——“乎”,表請求,“吧”。 ④感嘆語氣: 表示說話人驚喜、贊嘆、悲傷、憤恨年語氣。常用“夫”、“乎”、“哉”等表示,可分別譯為“啊”、“呀”、“啦”。如: a)《荀子·五霸》:“楊朱哭衢涂曰:'此夫過舉跬步而覺跌千里者(…的深谷)夫!’” ——“夫”,表悲傷,“啊”。 b)《史記·秦始皇本紀》:“天乎!吾無罪!”——“乎”,表悲傷,“啦”。 c)《五人墓碑記》:“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是何等的痛苦啊)!”——“哉”,表悲傷,“啊”。 副詞是表示形態、性狀的詞,主要作狀語或補語,有時,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作謂語。它與形容詞比,主要意義較虛獨立性不強,這是古今漢語相同的。 副詞可分為否定副詞、范圍副詞、程度副詞、情態副詞、時間副詞、表敬副詞六種: 1、否定副詞: 對動作、行為、性質、狀態給予否定的副詞叫否定副詞,常見的有“不”、“弗”、“毋”、“勿”、“未”、“非”。 ①不、弗,表示一般的否定。如: a)《史記·屈原列傳》:“秦,虎狼之國,不可信,不如無行。” b)《左傳·莊公十年》:“小惠未徧,民弗從也。” ②毋、勿: A、表示禁止、勸阻,相當于“別”、“不要”,常用作“無”。如: a)《論語·衛靈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勿”,表勸阻。 b)《史記·項羽本紀》:“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毋”,表勸阻。 c)《戰國策·齊策》:“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無”,表禁止。 B、有時也逐一般否定。如: a)《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勿”,一般否定。 b)《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趙王畏秦,欲毋行。”——“毋”,一般否定。 ③未: 表示事情還沒有實現,相當于“沒有”;也表一般否定。如: a)《左傳·隱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未嘗君子之羹。” ——“未”,“沒有”。 b)《曹劌論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未”,一般否定,“不”。 ④非: A、用于判斷句名詞謂語前,否定主謂關系,可譯為“不是”。如: a)《韓非子·難一》:“耕、漁與陶,非舜官也。” b)《典論論文》:“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 B、用于動詞、形容詞前,否定行為或性質,可譯為“并不是”、“并不一定”;有時用于假設,可譯為“若非”、“若無”。 a)《荀子·勸學》:“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 ——“非”,“并不是”。 b)《國語·越語》:“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若非”。 c)《左傳·僖公四年》:“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飽。”——“非”,“若無”。 ⑤否: A、與“然”對舉,表示“不”、“不是的”,常作獨字句。如: 《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后食乎?’曰:'然。’'許子必須布而后衣乎?’曰:'否!許子食褐。’” B、用在肯定與否定相迭的句子里。如: 《中山狼傳》:“丈人附耳謂先生曰:'有匕首否?’”——“有匕首否?”,“否”,可不譯,譯為“有匕首嗎?”;也可以譯為“有匕首、沒有匕首?” 2、范圍副詞: 表示動作、行為的范圍、數量的副詞叫范圍副詞,常見的有“皆”、“舉”、“俱”、“備”、“咸”、“盡”、“畢”、“凡”、“率”、“悉”、“僅”、“但”、“徒”、“獨”、 “止”、“直”、“第”、“特”、“啻”、“惟”。 ①皆、舉、俱、備、咸、盡、畢、凡、率、悉: 這幾個詞,古今變化不大,可譯為“都”。如: a)《戰國策·趙策》:“周烈王崩,諸侯皆吊,齊后往。”——“皆”,“都”。 b)《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天禍。”——“俱”,“都”。 c)《鈷鉧潭西小丘記》:“舉熙熙然回巧獻技。”——“舉”,“都”。 ②僅: 這個詞,古今變化大:“只”、“不僅”、“剛夠”之意,和現代漢語同;“幾乎”、“將近”、“差不多”之意則是和現代漢語不同的。如: a)《戰國策·齊策》:“狡兔三窟,僅得免死耳。” ——“僅”,“剛夠”。 b)《張中丞傳后序》:“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戶亦且數萬。”——“僅”,“差不多達到”。 ③但: 這是個范圍副詞,與現代漢語的“只”字相當,不是轉折連詞。如: 《指南錄后序》:“但欲求死,不復顧利害。” ——“但”,“只”。 ④徒、獨、第、特、止、直、啻、惟: 這幾個詞,都作“只”講。如: a)《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而藺相如徒以口舌為勞,而位居我上。” ——“徒”,“只”。 b)《柳宗元·愚溪對》:“今吾獨招愚者居焉。”——“獨”,“只”。 c)《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君第重射(射壺、賭注),臣能令君勝。”——“第”,“只”。 d)《諸葛亮傳》:“惟博陵崔州平、穎川徐庶元直,與亮友善。”——“惟”,“只”。 3、程度副詞: 表示動作行為或事物的性質狀態所達到的程度的副詞叫程度副詞。常見的有“至”、“甚”、“極”、“殊”、“愈”、“彌”、“益”、“少”、“頗”。 ①至、甚、極、殊、愈、彌、益: 這七個詞,從古到今用法變化不大。如: a)《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卓王孫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殺,不與一錢也。” ——“至”,程度高,“非常”、“很”。 b)《黔之驢》:“以為且噬己也,甚恐。”——“甚”,程度高,“非常”、“很”。 c)《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君第重射(射壺、賭注),臣能令君勝。”——“第”,“只”。 d)成語:“欲蓋彌彰。”——“彌”,“更”。 ②少: “少”通常作副詞,作“稍微”、“略微”講,與古代“稍”字不同。古代“稍”字,是時間副詞,“漸漸”之意。“少”很少作形容詞。如“ 《戰國策·趙策》:“太后色少解。”——“少”,“稍微”。 ③頗: 古漢語中,“頗”有兩種意思:其一是:“很”、“甚”表示程度高。現在保存這種用法。其二是:“稍微”,表示程度低。現在不用了。如: a)《指南錄后序》:“初至北營,抗辭慷慨,上下頗驚動。” ——“頗”,表示程度高,“很”、“相當地”。 b)《論衡·別通》:“涉淺水者見蝦,其頗深者察魚鱉,其尤深者觀蛟龍。”——“頗”,表程度低,“稍微”。 4、情度副詞: 表示發生動作行為時的情形、狀態的副詞叫情態副詞。常用“誠”、“殆”、“乃”、“亦”、“寧”、“豈”、“且”、“固”、“蓋”等表示。 ① 誠、殆、乃、亦、寧、豈: a)《出師表》:“此誠危急存亡之秋(關鍵時刻)也。” ——“誠”,表確定,“真是”、“實在”、“確實”。 b)《赤壁之戰》:“且彼據長江之險,民為之用,殆未可伐也。”——“殆”,表推測,“恐怕”、“大概”。 c)《史記·陳涉世家》:“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乃”,表承接,“于是”、“就”。 d)《漢書·張衡傳》:“精思傅(通賦)會,十年乃成。”——“乃”,表承接,“才”。 e)《赤壁之戰》:“蒙沖斗艦乃以千數。”——“乃”,表承接,“竟然”。 f)《北齊書·元景安傳》:“大丈夫寧為玉碎,不為瓦(古陶器)全。”——“寧”,表選擇,“寧可”、“寧肯”。 g)《孟子·梁惠王上》:“民欲與之偕亡,雖有臺池鳥獸,豈能獨樂哉?”——“豈”,表反問,“難道”、“哪里”。 ②且、固、蓋: 這三個詞組古今變化大。 A、且: 在連詞里講過。 B、固: 作情態副詞,有“本來”、“堅決”、“當然”之意,與現代漢語的“固然”不同。如: a)《肥水之戰》:“桓沖深以根本為憂,遣精銳三千人入衛京師,謝安固卻之。” ——“固”,“堅決”。 b)《報任安書》:“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固”,“本來”。 C、蓋: 用在句首作語氣詞前面已講。 用在句中作情態副詞,當“大概”講。如: 《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句中)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句首)益《易》八卦為六十四卦。” 5、時間副詞: 表示發生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快慢、連續、頻率等的副詞叫時間副詞。常見 有“今”、“昔”、“曩”、“方”、“正”、“適”、“已”、“既”、“嘗”、“欲”、“將”、“且”、“遂”、“輒”、“亟”、“稍”、“曾”、“復”等。 這些詞中,有些古今差別不大,有些古今差別較大。下面舉幾差別較大的,如: a)《隆中對》:“今操已擁百萬之眾。”——“今”,不是“今天”是“現在”。 b)《報任安書》:“曩者辱賜書。”——“曩”,“過去”、“從前”,現在未用。 c)《方臘起義》:“民方苦于侵漁,果所在響應。” ——“方”,“正”。 d)《中山狼傳》:“相持既久,日晷(guǐ,日影)漸移。”——“既”,“已經”。 e)《商君列傳》:“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輒”,“就”、“馬上”、“立刻”。 f)《左傳·隱公元年》:“亟請于武公,公弗許。”——“亟”,“多次”。 ■注意: ①曾、曾經——嘗: “曾”、“曾經”現在雖然沿用,但古代主要用于表情態,表出乎意料的情態,如: a)《元稹·離思詩》:“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曾經”,時間副詞,“曾經經歷”。 b)《列子·湯問》:“汝心之固,固不可徹,曾不若孀妻弱子。”“曾”,情態副詞,“還”。 古代漢語中表示現代漢語的“曾經”,多用“嘗”字。如: 《岳陽樓記》:“予嘗求古仁人之心。” ——“嘗”,“曾經”。 ②再——復: 這兩個詞與現代漢語完全不同。 “再”,古漢語是數量詞,“第二次”、“兩次”之意;現代漢語才是副詞。 a)《論貴粟疏》:“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再”,“兩次”。 b)《曹劌論戰》:“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再”,“第二次”。 古代漢語中表示現代漢語的“再”,用“復”字表示。如: 《諸葛亮傳》:“愿諸君勿復言。”——“復”,“再”。 現代漢語的“復”是“重復”之意,“再”之意只保留在成語里。如: 死灰復燃、一去不復返。 6、謙敬副詞: 表示對別人尊敬、對自己謙遜的副詞叫表敬副詞。常見的有“請”、“謹”、“敬”、“幸”、“惠”;“猥”、“敢”、“辱”、“竊”、“伏”等。 這些詞常用在對話中,現在保留的只有“請”、“謹”二字。現在沒用的可不翻譯。如: a)《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臣請”,“讓我”。 b)《史記·陳涉世家》:“徒屬皆曰:'敬受命。’”——“敬”,“恭敬”。 c)《諸葛亮傳》:“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効忠貞之節,繼之以死。” ——“敢”,不譯。 d)《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臣竊以為其人勇士,有智謀,宜可使。”——“竊”,“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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