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經營責任制提出的背景 2021年3月,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專題推進會時提出,“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是基于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新型經營責任制,是激發企業內生活力動力的關鍵舉措,是實現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2023年3月16日,是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在人民論壇發表署名文章《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經驗總結與未來展望》,在文章中,提及要“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新型經營責任制”。隨后,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玉卓在談及一系列關于國企改革最新動向的內容時,再次明確提出“要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新型經營責任制”。 2023年10月1日,《求是》雜志2023年第19期發表國務院國資委署名文章《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強調“”更廣更深落實三項制度改革,全面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新型經營責任制,健全更加精準靈活、規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機制,激發各級干部員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二、什么是新型經營責任制? 新型經營責任制是在現代企業制度基礎上,按照依法治企、激勵約束對等原則,以契約合同的形式,明確國有企業經理層和干部員工組織責任、崗位責任,并層層分解、剛性兌現,使企業完整深度建立市場化用人機制和分配機制,提高企業經營活力,進而提高國企核心競爭力的綜合經營管理制度。 落實新型經營責任制的目的在于推動國有企業真正按市場化運營。其核心和重點在于全面優化國有企業收入分配機制,建立現代分配制度,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參與國企公司治理,使企業決策、治理、管理與市場經濟更加契合。 三、新型經營責任制的基本特征 新型經營責任制要建立以經理層成員的任期制和契約化文件為中心的個性化、系統化契約文件,把契約化管理擴大到中層干部、下屬子公司高管團隊,進一步實現全員契約化,即“全員經營責任制”。 新型經營責任制,可以看作是一套從上至下的、突出改革綜合性和市場適應性的制度機制安排,是包含戰略分解和組織落實、運營管理和控制、風險管理和監督、團隊考核評價、經理層激勵等一套所有要素的國企經營管理制度。 新型經營責任制以契約為手段改變自上而下的命令式經營模式,打破傳統選人用人、激勵約束機制的束縛,自下而上激發活力,推動公司經營從“讓我干”變成“我要干”,活力從底層來,動力內生,真正實現責權利的統一。 在實施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中,新型經營責任制就是一項涉及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綜合工作,不同類型的國有企業都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一企一策”構建新型經營責任制。 四、如何落實新型經營責任制? 參照經理層成員的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項目經驗,我們提出了構建新型經營責任制“八大步驟”確保新型經營責任制落地。 1.明確組織崗位體系 這是落實新型經營責任制的基礎工作,很多企業都有規范的文本,需要根據企業戰略、業務布局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完善治理與授權機制 明確公司治理與經營管理層面的權責界限,需要完善黨委前置決策清單,國有股東授權清單、董事會決策清單、經理層經營權限清單等,將經營權責明確化。 3.梳理經營責任清單 企業的經營以總經理為核心,以經營班子(總經理辦公會、經營決策委員會)為決策主體,需要明確總經理、副總經理、分部門(子公司、事業部、區域、)負責人、員工經營事項范圍、職責、決策權限和結果責任 4.明確經營責任考核體系 企業可根據企業中長期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通過戰略解碼、戰略分解方式確定各層級經營目標、年度重點工作、行動計劃,建立經營目標分解表、經營指標庫,并將經營目標和經營指標分解到總經理、副總經理、分部門(子公司、事業部、區域、)負責人、員工去承接,強化量化考核,層層壓實。 5.簽署契約文件 經營責任一定要有書面契約文件,通過《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員工個人績效合約》等文件進行規范約束,讓經營責任落實到每個員工。 6.明確經營管理機制 完善月度經營會、季度經營會、業務周例會機制,并形成“分析-評價-調整-實施”的經營管理工作閉環機制,持續提高經營效率。 7.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為使新型經營責任制落地,同步需要調整完善企業《薪酬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中長期激勵方案》,激發員工“干事創業”的決心和信心。 8.完善評價與監督體系 同步建立完善經營評價與監督體系,發揮內部監督機制,實施授權與動態調節,主業動態管理,考核維度與指標調整,經營競爭力評價,制度建設與改革評價,經營安全管理評價等詳細機制,完善《經營評價與合規監督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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