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會將丹溪的醫療經驗也逐步抬上來,與東垣穿插并行。前段時間我就在想,怎么給到丹溪以合適的出場... 要說“出場”,本來似乎是沒有必要的。因為丹溪伴隨著本號的始終,從來沒有離開過。但為了表示尊敬,我還是得如同介紹河間戴人東垣那般,準備一個比較像樣的出場。 當然本篇還不算丹溪的正式出場,只能算是暖場哈。 在我讀到此案,發覺它“太像”東垣自治案的時候,就基本定下了本篇。 在接下來的兩人自治案的對比過程中,請觀察思考這三大問題: 1、為什么說倆案看起來很不同,不同點在哪里? 2、又為什么說倆案實際上高度相似,相似點在哪里? 3、既然倆案分別代表著倆人的各人特色,那么具體是什么特點? →東垣在其《脾胃論》中特意將他自己給推了出來,以加強讀者對于中氣下陷(衛氣稽留)→陰火上占,以及何為正確處理手法的相關醫理印象。 →丹溪更是不吝將他某次疝氣發作睪丸腫大的自治案分享了出來,以說明癥狀雖在下,卻仍要以“治上”之法以治之。 倆人的癥狀都在下焦,一為疏泄太過,一為疏泄不及。卻都屬四型陰火,都是衛氣稽留的產物。 對于下焦癥狀的處理,素來有兩大誤區: 一是若以寒象虛象為顯,就徑用溫熱藥或蠻補法,而毫無方向感或氣機意識; 二是若以熱象實象為顯,就徑用清熱利濕的降行法,而毫無衛氣稽留或衛氣線的認知。 回顧本號過去介紹過的所有與下焦癥狀相關的“前醫們”,皆不離于這兩點誤區。無論是最早喻嘉言的《逆流挽舟法》,還是戴人治《陰火型的淋證》,抑或是《治轉胞的類案篇》......期間無數篇皆可以此歸類。 從臨床記錄來看,如此的認知誤區或空白,是過去千年以來的共性。 照理說,我們現在掌握了過去大量的臨床記錄,已經可以站在歷史的上方了。但你從諸多現當代的相關案例來看,似乎人們從來沒能真正吸取其中的教訓。 可見,但凡是沒能以基礎醫理,來徹底鞏固下來的認知,皆如一盤散沙。 →那么李東垣在面對自己腹瀉的時候,他是怎么處理的?又為何如此處理? 公元1243年,李東垣63歲。那一年北方的夏天,完全不似夏天。農歷六七月間,竟還“淫雨陰寒”,接連一個多月不止。 當時周圍許多人都出現了腹瀉,東垣也沒有例外。他說自己“體重、肢節疼痛,大便泄并下者三,而小便閉塞”。 以新版語言來分析這句話:元氣不足,衛氣稽留,陰火充塞于經絡,因而體重肢節疼痛;衛氣稽留,飲食入胃不得上行于陽道,而徑直下溜,因而腹瀉;衛氣稽留,氣化不利,因而小便閉塞。 體重、肢節疼痛,是為③型陰火(經絡層面阻滯);腹瀉,是為④型陰火(氣液疏泄過度);小便閉塞,是為③型陰火(三焦層面阻滯)。 東垣自己怎么說的呢? 他說自己脾胃之氣久衰,加上平日不免多言耗氣,因而到了晚年這會兒,常覺氣短,精神不足,視聽半失,脈象呈弦。 造成這些情況的病機是什么呢?他說是“陽氣衰弱,不得舒伸,伏匿于陰中耳”。意思是,元氣不足導致陽氣不得充分舒展上伸,以外達通行于陽道,反而是困遏在了陰位。 又因陽氣下陷(衛氣稽留)而形成陰火,有形之陰火妄行阻滯于經絡層面,是為“陰盛乘陽”,即陰火充塞占據了陽道的經絡。 一般人遇到腹瀉且小便閉塞,第一時間想到使用“分利法”,即以淡滲利濕法來通利小便,以實大便。 這么基本的治法,東垣怎么會想不到?! 他連續引用了三段《內經》的說法,來表示通利小便法是可行的,比如:“在下者,引而竭之”。 但他緊接著表示,此證本就是外邪之寒濕,對衛氣造成了嚴重的降遏,若再用淡滲之劑,即便一時通利小便解決了腹瀉,卻會因淡滲為降行藥,而令衛氣一降再降。 本就屬于中氣不足,衛氣外達不利的情況,如今外有寒濕困遏,已加重衛氣稽留,內若再用降行藥,將衛氣往下拉扯,衛氣稽留豈不是要愈發嚴重了么? 衛氣稽留更嚴重了,陰火癥狀豈不是也會更嚴重? 這就是李東垣所說的: “今客邪寒濕之淫,從外而入里,以暴加之…用淡滲之劑以除之,病雖即已,是降之又降,是復益其陰,而重竭其陽氣矣,是陽氣愈削,而精神愈短矣,是陰重強而陽重衰矣,反助其邪之謂也。” “陰重強而陽重衰”的意思是,衛氣會更加困遏于陰位而無力外達于陽位。里則陰火盛,外則衛氣不布。 我們現在碰到用利濕法或通利法而不得愈的情況,可還能想到東垣筆下的這些醫理?! 東垣此證沒有明顯的三焦阻滯如胸悶腹脹嘔逆之類的,也沒有明顯的熱象。所以,兩線用藥可以向衛氣線用藥傾斜,以風藥全力解除衛氣稽留。衛氣外達,則無形之陰火隨之外解。 他自己確實是這么考慮的:“必用升陽風藥即差”,“濕寒【解讀為衛氣線】之勝,助風以平之”,“客者(陰火)除之,是因曲而為之直也”,“下者舉之,得陽氣升騰而去矣”。 用的藥味為“羌活、獨活、柴胡、升麻各一錢,防風根截半錢,炙甘草根截半錢”,頓服。在《內外傷辨惑論》里,東垣交代了服用后的效果,仍是我們熟悉的“一服乃愈”。 在治案的最后,東垣補充說,若醫者不通達于“升降浮沉”的相關醫理,就盲目施治,那即便最后能治愈,也是出于僥幸,而非必然!“若不達升降浮沉之理,而一概施治,其愈者幸也”。 東垣一生,如其自治案,始終都在尋求兼顧兩線: 如何解決陰火阻滯問題而又不加重衛氣稽留?又,有的情況是否可直接助力衛氣通行,以解除衛氣稽留,來間接解決陰火問題? 他之所以能兼顧兩線,是因為充分了解人體的氣機運行本質,充分了解到衛氣稽留是一切陰火癥狀的終極原因。 →那么與他相隔剛好一百年的朱丹溪,是如何處理自治案的呢? 丹溪說他年輕時吃了太多的柑橘,積成飲癖,在右肋下,自此之后他就忌口不再吃柑橘類水果了。 我們如今有各種類型的柑橘,基本甜多酸少,都是由新時代科學技術所帶來的福利。但700年前純野生態未經改良變種等的柑橘,我們可以想象其酸澀程度遠非今時可相提并論。 還記得《水果到底是寒是熱?》那篇么?羅天益說,酸味入味,氣機收斂,上焦不行。 衛氣稽留,又反過來形成濕熱/痰熱阻滯型的陰火。 丹溪右肋下的飲癖,就是這么形成的。忌口后,可能還加上適當的調理,應該已是長期,數年乃至數十年不再發作了。 但在某次登山行路后,勞累饑渴之下,碰上山間的柑橘和芋頭,丹溪還是沒忍住開戒啖食了。 沒想到這一吃,引動了陳年舊積。很快右側睪丸出現腫大,伴隨往來寒熱。 這是個典型的疝氣證。 對于疝氣,自古以來的治療誤區仍是不出于上文提到的兩大類,而且還更偏于第一點,即蠻用溫熱或溫補。 金元時期,早在戴人就已針對誤治亂象提出過:“可以溫藥逐之,不可以溫藥補之。若補之者,是欲病去而強挽留之也”。意思是,你即便要用溫熱藥,也要明確是為了助力行氣散滯的,而不是為了把邪氣硬留在體內的! 這也是東垣救逆誤用白虎湯時,強調不能因為誤于涼藥而試圖用熱藥來救,而是要有方向感,須以藥升行經絡,引至外達。 你看東垣對于疝氣,雖然方子多為針對寒濕型的,但無論是“中滿分消湯”,還是“天臺烏藥散”,都兼具兩線。前者為典型的上下分消結構,后者還動用了巴豆。既給了陰火以出路,亦解除了衛氣稽留。 為什么李東垣治疝,也要兩線兼顧呢? 因為他熟讀過《內經》。 東垣在其“疝”門篇的引文里,引用過《素問·脈解》篇的文字:“所謂?癃疝膚脹者,曰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故曰?癃疝也”。 古人所說的“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意為:陰火充塞于經脈,以致衛氣受阻不得通行經脈。 丹溪雖然沒有提及過這段文字,但他認為此證終不離于“濕熱郁遏(于經絡)至久,又感外寒,濕熱被郁而作痛也”。 意思是內有濕熱,外有寒束,才導致疝氣的發作。 我近來一直提醒:積極嘗試以“兩線”代“寒熱”。 丹溪的這段話就可以轉譯為:內有陰火留于經絡,阻遏衛氣通行外達。如此,也就等同于《素問》里的那句“陰亦盛而脈脹不通”。 盡管丹溪用了一般后人讀起來更容易接近與理解的表達,但我們要看到的是,這代表著他也具備著一定的兩線認知。 正因為他能兼顧兩線,才有了他針對此證的治法。 丹溪表示一般情況下,醫者們都會遵行于“病在上從上治,病在下從下治”的“病分上下治”法。因此,若是處理下焦痰濕積滯,基本都會使用“從下引而竭之”的手法。 但他緊接著表示,此證是發于旅途勞頓饑渴交加之后,已先由“饑勞傷脾”,以致“脾氣下陷”,這才使得入口的柑橘等,輕易地重遏了脾氣,加重了下陷,造成疝氣的發作。 “若用藥下之,恐重陷胃氣也”,再用下法豈不是降之又降、陷之又陷? 因此,如今針對疝氣的治療,應該“必升舉之,則胃氣不復下陷”。胃氣得升,則“積乃可行”。意思是要利用“衛氣線得升→衛氣線得降”的醫理。 更何況,丹溪認為盡管疝氣發作之處主要是厥陰經所過,卻也與太陰陽明兩經密切相關。“且睪丸所絡之筋非盡由厥陰,而太陰陽明之筋亦入絡也”,“太陰陽明之經筋俱傷”。因此,須助力太陰陽明兩經之經氣,不該再使用通利或下法來更傷兩經。 丹溪這里說疝氣不僅關于厥陰,還關于太陰陽明,應該是基于《內經》的治法。 上面說了《內經》對于疝證的病機認識為“陰盛而脈脹不通”,《內經》還提供了治法參考為:“故取之肓原以散之,刺太陰以予之,取厥陰以下之,取巨虛下廉以去之,按其所過之經以調之”(《靈樞·四時氣》)。 “所過之經”,除了肓原氣海之外,就是太陰、厥陰、陽明(下巨虛所過之經)。 綜上,無論是丹溪對于疝氣的兩線病機認識,還是其認定此證為胃氣下陷所致,抑或是疝氣所過之經涉及太陰陽明,都決定了他治此證必然要舍棄通利法或下法,而是另辟蹊徑。 什么蹊徑呢? 自然是丹溪獨有的花式吐法咯~ 丹溪沿襲戴人的在于,他完全認同戴人將吐法視為宣法,表示吐法可行發散之效。 但另一方面,與戴人的吐法比起來,丹溪所用的吐法更側重于探吐法而非自行涌泄。且其探吐的擇藥范圍又非常廣,可以說凡是助力走陽道的,丹溪都會配合探吐法。 也就是說,吐法本來兼顧:排邪(陰火線)+發散(衛氣線)。再加上丹溪多用補中藥來作探吐先行,因而,他的這個吐法就相當于東垣的補中+上下分消法。 來看看他具體怎么用。 丹溪“先服調胃藥一二帖”,而后并未如他對病人那樣進行探吐,而是以意念引導氣機,自行嘔吐,“次早注神使氣至下焦嘔逆而上,覺肋下積動到中焦,則吐而出之”。 吐過一次之后,右丸之腫就消減了一半,第二天再如法炮制一次。 吐過兩次后,丹溪用“和胃氣,疏經絡”的藥,再服用兩三天而痊愈。該善后法又高度類似東垣,如東垣某崩漏案的善后法為:“于補氣升陽湯中,加以和血藥便是也”。 讀到這里你能理解我,為何讀到的第一眼就聯想到李東垣了吧? 有意思的是,丹溪最后還補充說刺法“治酒傷與飲水注右丸腫者大效”。我們知道東垣治酒傷有著名的葛花解酲湯,治疝則有上文提到的中滿分消湯和天臺烏藥散。皆為上下分消法,或兩線兼顧法。而丹溪以補中藥+探吐/自行嘔吐法,主之。 倆人的習慣手法表面看似大相徑庭,實則通過分析下來,兩者高度契合。 【從病機分析,到聯系尋常治法,再到否定尋常治法,直至最終決定“舍下取上”,甚至于善后的緩法方向,倆人的思路都高度一致。】 真正的像,須以此為標準~! 本文開頭說了治下焦癥狀的兩大誤區。 針對誤區,本號先前的版本說法,是強調要有方向感與出路意識。 如今有了兩線后,就不必再分論什么方向與出路了。 氣機之方向與出路,不再談論,是因為:衛氣線只有一個唯一“出路”,那就是解除衛氣稽留。 有不同方向可言的是陰火線,但終歸不離于給陰火以出路。除掉陰火,也是為了令衛氣得以恢復正常的通行,仍是為了解除衛氣稽留。 李東垣自治腹瀉時是如此考慮的,朱丹溪自治疝氣時也是如此考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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