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一座畫廊,在那里原作很少,復制品很多。
——托克維爾
托克維爾生平介紹
法國歷史學家托克維爾(1805~1859)以《美國的民主》和《舊制度與大革命》兩本著作確立了他在史學界和政治學界的獨特地位。
托克維爾出身貴族,政治上卻傾向于自由主義。1830年的七月革命把“公民國王”奧爾良的路易-菲力普扶上王位,這是他一生的重要轉(zhuǎn)折點。當時法國政治家基佐的思想也對他產(chǎn)生了很大的影響。他相信法國會迅速走向完全的社會平等。
1831年至1832年他在美國寫出《美國的民主》第一部分,正是這部著作為他贏得了廣泛聲譽。1835年后他又用四年時間完成了該書的第二部分。1838年他成為道德和政治科學院院士,1841年,榮膺法蘭西學院院士,年僅36歲。
1848年,他當選為制憲議會的保守共和派議員。1849年擔任第二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并在秩序黨內(nèi)閣中任外交大臣。1849年10月被路易拿破侖解職。他也因反對1851年12月的路易拿破侖政變而一度入獄。1856年問世的《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就是在此后醞釀寫作的。
《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獨特的研究視角
這是一部與眾不同,具有獨到見解的有關法國大革命的研究著作。在托克維爾之前已有梯也爾、米涅、拉馬丁等人撰寫的法國革命史和帝國史,但都是一般的敘述史。托克維爾則不是單純地敘述史實,他力圖把事實和思想、歷史哲學和歷史本身結(jié)合起來,闡明法國大革命中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原因、性質(zhì)和意義。按托克維爾自己的設想,他是要寫出一部像孟德斯鳩《羅馬盛衰原因論》那樣的著作。他是要研究法國革命與舊制度的關系,而不是寫一部大革命史。
托克維爾的寫作態(tài)度十分嚴謹。書中的所有結(jié)論性的內(nèi)容幾乎都是建立在對原始材料分析的基礎之上。他認真閱讀了前人從未接觸過的大量檔案材料,包括過去時代的土地清冊、賦稅簿籍、奏章、大臣間的通信、三級會議的記錄和1789年的陳情書。對這樣一些第一手材料的掌握,使他能夠深入了解舊制度下的社會現(xiàn)實。
托克維爾的研究方法也十分獨特。首先他是從問題入手進行史料的整理和分類。書中每一章的標題都是一個問題。這也就是后來“年鑒學派”所創(chuàng)導的問題史學的歷史研究方法論。再者,他還特別注意歷史的比較研究。他曾說,誰要是只研究和考察法國,誰就永遠無法理解法國革命。他經(jīng)常把法國的歷史與美國、德國、英國的歷史進行比較,甚至還涉及到中國的專制王權(quán)。通過比較,他似乎發(fā)現(xiàn)了法蘭西民族獨特的民族特征,他認為唯有這個民族才能造就一場如此迅猛、徹底,又如此充滿反復、矛盾的革命。
與以往的有關法國革命的著作不同,托克維爾以他敏銳的洞察力為他的研究選擇了一個獨特的視角。他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舊的封建制度的分析來揭示大革命如何從舊制度中產(chǎn)生,并指出大革命后的法國社會仍與舊制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
大革命與舊制度的關系
托克維爾認為,法國革命是以突然的方式完成了需要長時期才能完成的事情,它是一件長期工作的最后完成。即使沒有這場急風驟雨式的革命,古老的社會也會瓦解。為什么呢?革命前的政府并非沒有進行社會改革,但是,“對于一個壞政府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因為,革命前的法國,封建制度并沒改去自身中那些會傷害人的東西,卻完全丟掉了對封建制度起保護作用的一切。封建貴族在喪失政治權(quán)利后,已不再領導居民,然而他們卻保留并增加貴族成員所享有的金錢上的豁免權(quán)和各種利益。實際上他們已經(jīng)變成一個從屬階級,但仍舊享有特權(quán)。這樣,在封建制度強大時這些貴族的特權(quán)在封建制度已被部分廢除時在公眾心中就必然顯得更加令人厭惡和不能忍受。農(nóng)民與領主、第三等級和特權(quán)階級的矛盾就更加尖銳。另外,貴族盡管享有特權(quán),卻日益貧困,第三等級卻占有財富。第三等級無疑就會要求更大的權(quán)利。或許正是因為政府的改革才造成矛盾的激化,從而使革命在法國比在歐洲其他國家更早爆發(fā)。
另外,由于王權(quán)的過分集中,政府在廢除各省的自由之后,在法國四分之三的地區(qū)取代了所有地方權(quán)利。結(jié)果使巴黎不僅僅是首都,甚至已成為國家主宰,或者說就是整個國家。所以1789年巴黎的一次暴動就幾乎徹底摧毀了君主制。
在托克維爾看來,法國革命的真正領導者是一些思想家,比如伏爾泰、盧梭。因為中央集權(quán)制,所以社會上就不再存在活躍的政治團體等有組織的正規(guī)力量。于是公眾輿論的領導權(quán)便單獨落在哲學家手中,所以托克維爾說,大革命不是由具體事件引導,而是由抽象原則和普遍理論引導。這場革命是由最有教養(yǎng)的階級準備,由最粗野的階級進行。書籍提倡理論,人民負責實踐。這樣在理論的和善和行為的強暴之間形成強烈反差,這也是法國革命最奇怪的特征之一。
在托克維爾眼中,法國大革命始終存在著相互對立的兩面性。這場革命以激烈的形式摧毀舊的制度,掃除社會流弊。但革命以后建立起來的諸多“新制度”幾乎無一不是來源于舊制度。行政上的中央集權(quán)、管理監(jiān)督、行政風尚、針對公民的官吏保障、職位繁多、巴黎的優(yōu)勢地位、財產(chǎn)的過分分割等等,這些在1789年之前都已存在。特別是關于中央集權(quán)制度,托克維爾決不承認它的確立和強化是法國革命和帝國的創(chuàng)造,他認為這是舊制度下王權(quán)和中央政府權(quán)力不斷趨于集中的趨勢的繼續(xù)。實際上,不管大革命怎樣激進,它的創(chuàng)新程度比人們普遍認為的要少得多。大革命摧毀的是貴族制和封建制,卻保存下來了舊世界中已經(jīng)生長出來了的同這一制度格格不入?yún)s又實際存在的東西。所以大革命決不是偶然事件,即使沒有它,舊社會也會自我瓦解。大革命的主要功績就是直截了當、大刀闊斧地突然間便完成了需要長時間才能成就的事業(yè)。
正是對革命的兩面性、矛盾性的分析,托克維爾深刻地觀察到法蘭西民族的某些特征。一方面愛因循守舊,另一方面又會無所畏懼地打破常規(guī);“今天它堅決反對逆來順受,明天它又俯首貼耳,使那些最長于受奴役的民族都望塵莫及”;有的時候表現(xiàn)出對平等、民主、自由的強烈渴望,有時候卻又非常適應君主的專橫、強暴的統(tǒng)治,而不適應公民的正規(guī)自由的政府。所以,托克維爾說,它適于設想龐大的規(guī)劃,而不適于圓滿完成偉大的事業(yè)。當發(fā)動大革命的精力旺盛的一代人喪失銳氣,當人們慌亂地尋找他的主人時,專制政府便有了重新建立的極好機會。這一機會被那位天才拿破侖所把握,他是大革命的繼續(xù)者,也是其毀滅者。大革命建立起來的平等、自由的社會制度,被帝國的專治所取代,而且人們還心甘情愿地做專治的奴隸,拿破侖竟成了這個民族的驕傲。從另一層面來看,這或許是大革命中所激發(fā)出來的民族主義情緒的惡劣膨脹,導致民族沙文主義的滋長。這對托克維爾來說也是一個慘痛的經(jīng)驗,在路易波拿巴的第二帝國專制時期,他自己也一度被捕入獄。對于專制制度,托克維爾是充滿仇恨的。
對于法國大革命,托克維爾雖然指出了其中的一些弊端,但他對大革命是極力贊揚擁護和為它辯護的。在他看來,1789年的法國革命是迄今為止最偉大、最激烈的革命,它符合時代的需要,廢除了統(tǒng)治歐洲和法國的封建制度,制定了人權(quán)宣言,使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盡管有種種過失,盡管顯得過于兇暴,但是也唯有大革命才能掃除流弊,解放人民。至于革命之后重新建立起來的專制制度,那只是大革命的“私生子”和僭越者。自由才是大革命的“合法女兒”,自由最終會驅(qū)逐僭越者。
在《舊制度與大革命》的前言中,托克維爾充滿激情地說,大革命是法蘭西歷史上“青春、熱情、自豪、慷慨、真誠的年代,盡管它有各種錯誤,人們將千秋萬代紀念它,而且在長時期內(nèi),它還將使所有想腐蝕或奴役別人的那類人不得安眠”。
《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的歷史影響
《舊制度與大革命》于1856年出版,時至今日,書中的有些觀點已被修正甚至推翻,但是,它仍然是歷史學界所公認的研究法國18世紀特別是大革命的必讀著作。美國歷史學家羅伯特·厄爾甘曾評價說,《舊制度與大革命》提出了革命原因的最深刻的分析。近幾十年來,托克維爾越來越受西方史學界重視。1979年,美國成立了托克維爾學會,十幾年來,一直堅持出版《托克維爾評論》。一百三十多年后,《舊制度與大革命》也終于有了漢語譯本。
一個名詞的解釋
最后,我來解釋一個名詞“第三等級”,這是一個易誤解的概念。由于舊有的特權(quán)制度,法國人口在革命前被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主要是教會僧侶集團,第二等級是貴族。一般認為在貴族和人民之間的中等階級構(gòu)成第三等級,而實際上,非教士、貴族的一切人都屬于第三等級。商人、銀行家、作家、學者、小農(nóng)場主、小店主、農(nóng)民均是第三等級的一部分,它們中有些人與所謂中等階級是格格不入的。正是這樣一些人形成了一個與法蘭西貴族對立的一個新的階級甚至是一個新的民族。也正是這樣的分裂狀態(tài)加速了貴族階級乃至貴族制度的滅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