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傷寒論》中的辯證法思想。 張仲景根據《內經》的哲學思想,總結前人與疾病作斗爭的經驗,創立了六經辨證學說,為祖國醫學的辨證論治法則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本篇就對立統一、先后緩急、寒熱轉化、虛實錯雜等問題,探討《傷寒論》一書的辯證法思想。 一、對立統一u 中醫學用陰陽對立統一的關系,概括地說明人體一切生理、病理現象。《傷寒論》中的陰陽學說,淵源于《內經》,仲景根據《內經》陰陽學說的基本原理,認為疾病都有對立的(即陰和陽)兩個方面。從陰陽再可分表里、寒熱、虛實,將機體抗病力的強弱,生理病理機制的情況,病勢的進退緩急等多方面分析綜合,找出其一定的規律,概括成6個證候類型,便于臨床執簡馭繁。如《傷寒論》第7條說:“病有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六經病中的三陽(太陽、陽明、少陽)三陰(太陰、少陰、厥陰)即以此為依據。三陰三陽從邪正盛衰而定。邪盛正盛的整個病理處于一個興奮的、亢進的局面,屬三陽病。三陽病多屬陽證、表證、熱證、實證。三陰病則與之相反,整個病理趨勢邪盛正衰,機體處于功能低下的局面。故三陰病屬陰證、里證、寒證、虛證。 《傷寒論》中對每一個病證的分析,同樣包含了陰陽對立統一的法則。如“發熱”一證,可見于六經(太陰只有手足自溫,沒有提發熱),三陽病發熱的病機,是正氣向外抗邪有力的表現,陽氣旺盛,正氣處于優勢。少陰病有“反發熱”,所指的熱是假象,恰恰是陰寒之極,正氣處于劣勢。因而,三陰的發熱是陰盛陽衰的反映,與三陽病的發熱是抗邪力盛的表現有本質上的不同。一個“反”字就含這一深義。 疾病既是陰陽對立,則立法處方的目的就旨在調其陰陽,使陰平陽秘,其病可已。《傷寒論》中的立法組方,就充分體現了協調陰陽的作用,白虎、承氣為治陽明熱盛津傷之劑,瀉熱即能存陰;四逆、理中為治陰盛陽衰之方,扶陽即能消陰,或瀉熱以救陰,或扶陽以抑陰,都為達到同一目的——協調陰陽。陰陽協調,疾病自可趨向痊愈。同時,《傷寒論》的方劑,在每一方中又寓有陰陽二義,如桂枝湯中兩味主藥,桂枝辛溫以助陽;芍藥酸甘以養陰,兩藥都是相互資助而產生作用。所以說,桂枝湯的本身就是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傷寒論》方的組方原則,所包含的辯證法思想,也于此可見一斑。 《傷寒論》中的陰陽對立統一轉化關系,除了上述病機、證候、方藥配伍而外,同時還體現在臨床治療過程中對病情變化的掌握。如《傷寒論》第20條:“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此證乃因發汗過多,致漏汗不止,病情由原來的太陽病轉變為太陽少陰合病,有了質的轉變。證既屬太陽少陰合病,故方中用治太陽病的桂枝湯加上治少陰病的主藥附子。又如三陰病中的太陰病“脾家實,腐穢當去”,厥陰病“厥去熱回”等等,是由陰轉陽的例證。說明疾病在一定的情況下,可以由陽轉陰,由陰轉陽。在實踐中此種互相轉化的例子是很多的。 陰與陽的關系,在一定的條件下,一方面是相互存在而對立;一方面又相互轉化而統一。在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中,其具體表現就是邪正互相消長,陽盛則陰病,陰盛則陽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陰陽離決,精氣乃絕。治療法則是或扶陽抑陰,或存陰制陽等等。這就需要明確陰陽互根的重要意義,這是《傷寒論》中陰陽對立統一的辯證法思想的例子之一。 二、先后緩急& 上述表里施治的先后程序,在《傷寒論》中占極為重要的地位,其辨證之細,立法之詳,不厭其煩,反復舉例,對于臨床上正確地解決表與里復雜的矛盾,使之有規可循,有法可效,體現了辨證思想的重要性和實踐意義。直到今天在臨床上仍起著有效的指導作用。 三、寒熱轉化a 寒熱是兩種性質相對的病機,是陰陽偏勝偏衰的體現。兩者也可以轉化。《內經》說: “陽勝則熱,陰勝則寒”就是這個意思。在某一種情況下,熱亦可由于陰虛,寒亦可由于陽郁。 《傷寒論》中關于寒證、熱證及其寒熱轉化的論述甚多,例如:陽盛則熱的白虎湯證,陰盛則寒的四逆湯證;陰虛而發熱的黃連阿膠雞子黃湯證,陽郁不達的假寒證——白虎湯證。 《傷寒論》中關于寒熱轉化的論述,主要從病機的轉變,以及方藥的進退等方面來體現。如太陽表寒實證不解可轉成陽明里熱實證。從方藥加減來看,麻黃湯一大青龍湯一麻杏甘石湯一白虎湯。這些方劑的組成和演變是以麻黃湯為基本方,以麻黃與石膏的配伍、取舍以及用量增減,體現了由麻黃湯演變為白虎湯的變化過程。綜觀表寒實證的轉化,麻黃湯的變局,即是由寒轉熱,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從病機、證候、治法、方藥等各方面分析疾病的轉化,是一個重要的邏輯思維方法,是學習《傷寒論》從理論聯系實際的必由途徑。 寒證與熱證,臨床上可以單獨出現,亦可以合并出現,而且在一個病證中,既有寒證,又有熱證,寒證熱證同時并存而寒熱錯雜。如《傷寒論》第173條:“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按:柯韻柏說:“邪氣者,即寒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此乃上熱下寒并見之證。其他如半夏瀉心湯證、生姜瀉心湯證、甘草瀉心湯證、附子瀉心湯證等皆屬寒熱錯雜之證。 《傷寒論》對辨假象識本質有精辟的論述。在辨寒熱真假時,如白虎湯證的“脈滑而厥”,脈滑提示真熱,在脈滑的啟示下,厥是假寒的表面現象。又如在少陰病陽將亡的階段可出現真寒假熱的通脈四逆湯證。原文第317條說:“少陰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證中,“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屬陰盛格陽的假熱證,其余各癥都是真寒證,是本質的反映。臨床上,病人垂危之際,病者陽氣衰微,在一派陰寒內盛的癥候群中,不相稱地出現面色赤,不惡寒,這是一線殘陽向外飛越,這種假象俗稱:“回光返照”,就是假熱。 寒熱真假的現象,不論是真寒假熱,還是真熱假寒,多是病情急劇逆轉的險象,臨床辨證時,要細心分析,排除假象,認準真象,力求選方擇藥,毫厘不失,才能化險為夷。 四、虛實錯雜0 虛實是辨別人體正氣強弱和病邪盛衰的兩個綱領。一般地說,虛證指正氣虛弱的證候,而實證指邪氣亢盛的證候。《傷寒論》的三陽病多屬實證;三陰病多為虛證。但這是就其常而言。三陽病中也可以有虛證,三陰病中也可以有實證,純虛證和純實證因常見之,而虛實錯雜之證則更為多見。《傷寒論》對此有詳盡的描述。 在《傷寒論》中有表虛、里虛、表里俱虛等。表虛證為桂枝湯證。三陰病則多屬里虛證。如太陰病屬脾陽虛,少陰病屬心腎陽虛,厥陰病之屬于肝寒者(這是就三陰病的里虛寒證而言,三陰病的熱化證則不在此限)。表里俱虛證如第163條:“太陽病,外證未解,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第62條:“發汗后,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姜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都是表虛里亦虛的證候。 《傷寒論》中的實證:有表寒實證的麻黃湯證;有里熱實證的白虎湯證;里實證的承氣湯證;有表寒里郁熱的大青龍湯證等。虛證實證的轉變趨勢,可以用柯韻伯的兩句話來概括之,即:實證多傳陽明,虛證易陷少陰。確是經驗之談。 虛與實的病證并不是不變的,而是可變的,彼此是有聯系的。虛證與實證又可以同時并存,并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虛證中可以有實象,實證中可以有虛象,或者虛實并見。例如,小柴胡湯及其類方所主治之證,是寒熱錯雜、虛實兼見的證候,如原文第97條說:“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人,與正氣相搏,結于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嘿嘿不欲飲食,臟腑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這個方的藥物組合就是寒熱并用,攻補兼施,具有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濺然汗出”之功。方用柴胡、黃芩和解清熱,生姜、半夏逐寒和胃,人參、大棗、甘草調理脾胃,寓扶正達邪之深意。虛證與實證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的例子,如小柴胡湯證可碰到下列兩種轉歸:一種是向柴胡桂枝干姜湯證轉化;另一種是向大柴胡湯證或柴胡加芒硝湯證轉化,甚或向承氣湯證轉化。《傷寒論》所論述的虛實錯雜證及其寒熱并用方,其所包含的深意也就是辯證法思想的具體運用。 虛和實的轉化關系是錯綜復雜的。其變異過程,一般地是由于:一是疾病自身的轉化(正邪之間的轉化),二是治療得當與否。 總之,辯證法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聯系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斷地運動、發展、變化著。 《傷寒論》的辯證法思想,體現在“陰陽對立統一”的前提下,具體落實在臟腑、經絡、氣血的病理變化上。用“八綱”來概括復雜的病證,以“八法”來解決病理變化所形成的種種矛盾。這是全書的指導思想之一。可以說,《傷寒論》之所以好,是因為它講究實事求是,處處立足于辯證,把客觀證候上升到理性來認識。《傷寒論》的這種辯證法精神,今天仍貫穿于中醫臨床實踐中。所以說,《傷寒論》最重要的特點是包含著豐富的辯證法思想。它為整個中醫辨證論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由于歷史條件所局限,《傷寒論》對于上述種種辨證關系,雖有比較深刻的認識,但還不能說已經是完美無缺了,有些問題尚待進一步整理提高,充實發展。 |
|
來自: 學中醫書館 > 《六經辯證和經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