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是誰? 蔡先鳳
法學家是誰?我認為,法學家是法律的忠實信仰者,具有高尚的品質和崇高的人格魅力;法學家是法哲學家、法律思想家、法理學家;是法律科學的傳播者,是法學教育家;法學家具有強大的影響力,是一個國家乃至世界法治進步的有力推動者。法學家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首先,法學家是法律的忠實信仰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崇高的人格魅力。法學家始終心系國家及其國民,心存公平正義的理念,注重自身的品德與修養(yǎng);法學家具有自己獨立的人格與學術良知,坦坦蕩蕩做人,實實在在做事。法學是一門治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學問,法學家思維縝密、品行高潔,將積極影響和促進立法、執(zhí)法和司法的公正性。法學家為社會服務,必須實事求是地研究和解決問題,其觀點應該反映社會公眾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
其次,法學家是法哲學家、法律思想家、法理學家。法學家是法學知識的創(chuàng)造者,其思想和理論具有原創(chuàng)性、系統(tǒng)性和生命力。真正的法學家既對法律活動有著專門的知識,也對法哲學具有獨到和震撼力的認識與表達。偉大法學家的法學思考和法學觀點能影響甚至征服數(shù)代法學人。法學家具有敏銳的問題意識和強烈的創(chuàng)新意識。法律科學無禁區(qū),故法學家善于并勇于解放思想,大膽探索法學真理。法學家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對國家全局性、戰(zhàn)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課題及時作出科學的理論回答,為國家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提供有價值的法學智力成果,積極推進國家的法治進步。法學家嚴格遵循法學研究的學術規(guī)范與學術規(guī)律,堅決維護學術共同體的尊嚴,堅持嚴謹治學、求真務實。
再次,法學家是法律科學的優(yōu)秀傳播者,是法學教育家。法學具有極強的實踐性,法學教育既要注重學生理論功底培養(yǎng),又要注重其法律實踐能力的培養(yǎng)。法學家要與時俱進,因材施教,使法學學子能夠以法律先賢為榜樣,認真學習和實踐法律,終生信仰法律。二十一世紀更加需要法律和法學教育,因為國家在發(fā)展中所面臨的基本問題都要通過法律和法學教育培養(yǎng)出的思考方式解決。
最后,法學家具有強大的影響力,是一個國家乃至世界法治進步的有力推動者。法學家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說過,法的生命在于經(jīng)驗而非邏輯。法學家不是法律實務工作者,但法學家需要理論結合實踐,適當參與實務工作。法學家應該根據(jù)具體國情,利用自己的專業(yè)優(yōu)勢,借鑒世界上最優(yōu)越的司法傳統(tǒng),通過法律智慧幫助化解社會矛盾。現(xiàn)實的問題總是需要借助一種現(xiàn)實的力量才能解決。法學家應該形成這樣一種現(xiàn)實的巨大力量。真正的法學家,絕不會消失于“沉默的絕大多數(shù)”之中。
需要強調的是,法學家的稱號應當是社會和學界廣泛而客觀的評價,是眾多法學學子內(nèi)心的評價。法學家的神圣桂冠決不能被泛化和濫用。因此,通過某種體制、某個組織或機構,評選“法學家”的做法,無疑是對法學學術共同體乃至全社會公眾正確評判力的粗暴挑戰(zhàn)。[1] 一個國家法治的真正實現(xiàn)是一個十分崇高而又萬分遙遠的目標,至少需要數(shù)十代人的不懈奮斗,有時甚至還要付出鮮血乃至生命的代價。一個國家有沒有真正的法學家并不重要,關鍵是有沒有真正的法學教育和法學教育者。[2] 法學教育者堅忍不拔的頑強意志和法學教育自身無法遏制的巨大能量,可以使先進的法學思想薪盡火傳,發(fā)揚光大。雖然我國當今還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法學家,這對于一個擁有五千年文明和十三億人口的大國來說委實羞愧難當,但辯證地看,也未必是壞事。這無疑將激勵法學院的莘莘學子更加增強法治使命感,奮力向理想中的法學登峰攀登。“單調的攀登動作會讓人感到厭倦,但每一步都是接近頂峰。”(蘇霍姆林斯基語)。攀登可以超越頂峰,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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