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鶴琴,中國近代學前兒童教育理論和實踐的開創者,“活教育”是陳鶴琴先生建立的一個教育理論體系。在他的“活教育”的教學原則中提出了兩個凡是:“凡是兒童自己能夠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去做”;“凡是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當讓他自己去想”。 也就是把生活的權利還給孩子,給孩子成長的自由,不要剝奪孩子權利。現實生活中卻不是這樣,凡是孩子該做的事情,父母都代替做了;凡是孩子自己能想的,父母都提前想好了,把孩子動手和動腦的機會完全“霸占”了。并且還自以為是的認為,這就是對孩子的愛,這就是對孩子的負責人。 孩子上幼兒園,從早上起來穿衣、吃飯大事小情,都是父母來做,看到孩子穿衣服慢騰騰的,擔心耽誤時間,三下五除二給孩子穿好了,吃飯的時候嫌孩子慢,讓孩子端坐在那里,一口一口的喂孩子。這樣做雖然省了很多時間,可是,卻讓孩子失去了鍛煉的最佳機會。 吃飯穿衣雖然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可是,孩子的教育也正是在這些小事中體現出來的。陳鶴琴先生說:“小孩子生來好動,好動的天性與他能力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要讓兒童用自己的手和腦去做去想。做事的興趣是越做越濃,做事的能力是越做越強,開始做得不好,甚至失敗是必經的步驟,應當讓他去做、去實驗、去學習。一切的學習不論是肌肉的、感覺的或是神經的都是靠‘做’即自身的實踐。” 所以,在家庭的環境,盡量的讓孩子做他自己能做的事情,多給孩子機會,讓他去想,去動腦,去實踐。孩子開始的時候雖然慢一些,父母也不要著急,給孩子充足的時間,相信孩子通過自己慢慢的學習,會做的越來越好。因為孩子在自己做的過程之中,其實也是自我學習的過程,也只有通過自己動手、動腦,才會積累出做事的經驗。 陳鶴琴舉例說:“不看花卉,不知道欣賞花卉的美麗;不聽音樂,不會領會音樂的感染力;不嘗甜酸苦辣,哪會知道甜酸苦辣的味道;不是親手勞動,哪會知道粒粒皆辛苦呢?”所以,家長一定要明白這個道理,你不可能永遠代替孩子做所有的事情,越早讓孩子獨立起來,對孩子的成長就會越有幫助。 今天有相當一部分孩子的自理能力比較差,孩子本應該能夠自己動手做的一些事情,就是因為父母的越俎代庖,而錯過了最佳的發展期。比如,孩子自己如廁,在幼兒園小班其實就能學會的事情,可是今天卻又很多孩子到了中班、大班,仍需要爸爸媽媽來幫著擦屁股。 曾有一位9歲孩子的媽媽咨詢,說自己的孩子在班級里學習是前三名,可是,在家里上完廁所,從來不自己擦屁股,都是奶奶代勞。可想而知,這樣的孩子即便是將來能夠考上理想的大學,也將會因為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及格,而被社會所淘汰。 有很多家長抱怨今天的孩子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感恩,不體諒父母的辛苦。為什么會是這種結果呢?其實,稍加思索就不難想象,父母給了孩子一種錯誤的認知,那就是父母給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都是應該給的,自己就應該享受父母所給予的一切待遇。因為,從小孩子一直都是有求必應,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孩子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方式。 讓孩子做點家務活,是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可是,今天有多少家長舍得讓孩子把時間用在做家務上呢?年齡小的孩子,父母擔心安全的問題,擔心孩子不但干不了,還會添麻煩,所以就不讓孩子動手去做。沒有做的經歷,哪能體會來之不易,又怎么會懂得珍惜呢? 陳鶴琴總結了讓兒童用手用腦的三條好處:可以發展孩子的肌肉、思想和職能;可以養成勤儉、愛勞動等品質、知道做事不易,世務艱艱,可以培養創造精神和獨立生活能力。反之,不讓用手用腦則會阻礙肌肉、智能、思想的發展;使孩子從小懶惰、不會勞動、長大會成為不盡職的人。 多讓孩子動手、動腦,通過在家庭的環境中,給孩子提供環境,創造機會,多讓孩子參與到家庭生活中來,讓孩子意識到自己是家庭中的一員,有責任和義務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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