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上海市總工會正式發布:修訂上海基層工會逢年過節慰問品發放標準,將原本規定的職工節日慰問發放標準最高人均不超過400元,修訂為“年度逢年過節慰問品的發放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基層工會留成經費的50%”。經測算:年平均工資總額8萬元,發放福利上限為480元;年平均工資總額16.7萬元,發放福利上限為1000元;年平均工資總額30萬元,發放福利上限為1800元。 2014年12月,上海市總工會率先在全國出臺了《關于落實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規定了“逢年過節發放節日慰問品的總金額控制在基層工會當年留成的撥繳經費收入的20%,最高人均不超過400元”的標準。《通知》施行兩年來,這個標準逐漸顯低。為此,市總工會結合實際情況就《通知》有關標準進行了上述調整。 據悉,原400元現修訂為“年度逢年過節慰問品的發放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基層工會留成經費的50%”,慰問品發放的形式和對象仍按照原《通知》精神執行。“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慰問對象為全體工會會員。此外,逢會員生日時,工會還可購買生日蛋糕慰問,情況特殊的,可購買同等價值蛋糕提貨券,標準人均不得超過250元。用會費組織會員看電影時,《通知》明確,應盡量統一組織。因會員工作性質、時間等原因不能統一組織的,可發放同等價值電影觀摩券。對于工會用會費組織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通知》明確:一般情況下當日來回。 《通知》同時指出,基層工會在舉辦活動和開展各項工作中可能發生的獎勵、補助、慰問項目包括:優秀學員(自學)獎勵;文藝匯演、體育比賽獎勵;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獎勵;逢年過節全體會員少量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困難補助、會員本人生日慰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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