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態系統(ecosystem)是指在一個特定環境內,其間的所有生物和此一環境的統稱。此特定環境里的非生物因子(例如空氣、水及土壤等)與其間的生物之間具交互作用,不斷地進行物質和能量的交換,并借由物質流和能量流的連接,而形成一個整體,即稱此為生態系統或生態系。生態系統是生物與環境之間進行能量轉換和物質循環的基本功能單位。生態系統是開放系統,為了維系自身的穩定,生態系統需要不斷輸入能量,否則就有崩潰的危險。

隨著生態學的發展,生態學家認為生物與環境是不可侵害的整體,以至后來歐德姆(E.P.Odum)認為應把生物與環境看作一個整體來研究,定義生態學是“研究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的科學”,研究一定區域內生物的種類、數量、生物量、生活史和空間分布;環境因素對生物的作用及生物對環境的反作用;生態系統中能量流動和物質循環的規律等,他的這一理論對大學生態學教學和研究有很大的影響,他本人因此而榮獲美國生態學的最高榮譽--泰勒生態學獎,也是首次提出生態系統概念的人。 
1935年,英國生態學家,亞瑟·喬治·坦斯利爵士(Sir Arthur George Tansley)受丹麥植物學家尤金紐斯·瓦爾明(Eugenius Warming)的影響,明確提出生態系統的概念。認為:“(原文)Ecosystem is the whole system,… including not only the organism-complex, but also the whole complex of physical factors forming what we call the environment…”(生態系統是一個的‘系統的’整體。這個系統不僅包括有機復合體,而且包括形成環境的整個物理因子復合體……這種系統是地球表面上自然界的基本單位,它們有各種大小和種類) 坦斯利對生態系統的組成進行了深入的考察,為生態系統下了精確的定義。 
1940s,美國生態學家R.L.林德曼(R.L.Lindeman)在對賽達伯格湖(Cedar Bog Lake)進行定量分析后發現了生態系統在能量流動上的基本特點: ·能量在生態系統中的傳遞不可逆轉 ·能量傳遞的過程中逐級遞減,傳遞率為10%~20% 這也就是著名的林德曼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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