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狐惑... : 論一首、脈證三條、方十一首。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然,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百合病發汗后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百合知母湯方:百合七枚,擘;知母三兩,切。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滑石代赭湯方:百合七枚,擘;滑石三兩,碎,綿裹;代赭石彈大一枚,綿裹。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用后方主之。 百合雞子湯方:百合七枚,擘;雞子黃一枚。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百合地黃湯方:百合七枚,擘;生地黃汁一升。右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陸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煮,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洗方:右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鹽豉也。 百合病渴不差者,用后方主之。 括蔞牡蠣散方: 括蔞根;牡蠣,熬,等分。右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變發熱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兩,炙;滑石三兩。右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百合病見于陰者,以陽法救之;見于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熱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于喉為惑,蝕于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于上部則聲喝,甘草瀉心湯主之。 甘草瀉心湯方:甘草四兩,黃芩、人參、乾姜各三兩,黃連九兩,大棗十二枚,半夏半斤。右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蝕于下部則咽乾,苦參湯洗之。 蝕于肛者,雄黃熏之。 雄黃熏方:雄黃。右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方。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赤小豆當歸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牙出,曝乾;當歸。右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之為病,面赤班班如錦文,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升麻二兩;當歸一兩;蜀椒炒去汁,一兩;甘草二兩;鱉甲手指大一片,炙;雄黃半兩,研。右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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