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目錄”查看更多精選文章 文丨侯瑞鶴(微信號:zitengqinzi) 對于中國的父母和老師來說,“是否乖”是判定孩子的一個重要標準,而“是否乖”的判定依據就是這些大人們制定的各種規則。但父母或者老師在制定這些規則時,更多的是基于自己的喜好或者便利,卻很少考慮這些規則對孩子的成長究竟意味著什么。 于是,現實的世界就上演著這樣詭異的景象,一方面大人們哀號著自己遇到的各種“潛規則”,另一方面卻得意的制定種種“明規則”統治著自己的孩子。 成人常說的話或者通過言行傳遞出來的信念,通常會變成孩子的人生信條,如果這些信條非常僵化地影響著孩子的言行和情緒,我們稱之為規條。顧名思義,規條即意味著限制、不自由、僵化、不靈活等。 兒童通常會把這些規條作為指導和評價自己行為的標準,然后依據自己是否匹配這些規條來獲得對自我的感覺和體驗。匹配時自我感覺良好,不匹配時自我感覺不好,從而產生焦慮和壓力。成年后亦是如此。 除此之外,我們還不自覺地拿自己的規條去評價他人的行為,如果他人的行為符合我們的規條,此行為就不會激起我們的負面情緒反應。反之,則容易激起我們的負面情緒體驗。 孩子很容易成為壞規條的維護者 可可(化名)是一名幼兒園大班的小朋友,在家吃飯時,他很安靜,父母邊吃邊聊,忽然,可可有些生氣,并非常嚴厲地說:“吃飯時不許說話,再說話就扣你的分,把分扣完后就把你送到別的班”。 可可突如其來的憤怒和脫口而出的言語,一下子把爸爸媽媽震住了。幼兒園老師用什么樣的方法把一個孩子變成了所謂規矩的憲兵?其實,從可可的這番話里,可以做出以下解讀: 一是可可在幼兒園吃飯時最初可能是想說話的,但他因為老師設立的規則而被迫選擇不說話。 二是可可在離開幼兒園后吃飯時仍然選擇不說話,這樣做通常有兩個價值:要么是想得到認可,要么是想逃避懲罰。(上升到規條了)。 三是可可自己不說話時,看到別人說話,他有強烈的情緒反應。 四是可可變成了他最初痛恨的規則的維護者。 五是他不是真的不想說話,而是已經把想說話的感受壓抑下來了,但這股能量還在,只是改頭換面以另外一種形式出現了,即看見他人吃飯時說話容易激起很強的情緒反應。 六是如果時間久遠了,可可也不認識自己改頭換面的感受了,而是對自己的這種情緒反應不能理解,感到莫名其妙。這時他能動用的通常是理性的自我調節,他可能會對自己說:“干嗎管別人吃飯時是否說話,管好自己就行了”。然而,效果往往甚微。 七是經過調節失效后,他可能會獲得一個二級的評價性情緒,即為什么“我會對別人吃飯時說話不爽”我為什么會有這種感受”,“我這個人咋這樣不寬容等”。這個情緒往往容易導致更深的不接納。 這樣的類似的過程其實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修煉一生,才有較小的可能“六十耳順”,實屬不易。 別讓特定的規則僵化成泛化的規條 規則通常是針對某一特定情境、場合或時間等所設立的,為了群體的共同利益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一些準則或要求。規條則帶有負面意義,指把某一特定的規則不加選擇地自動化地運用到其他情境的標準和要求。 吃飯時不許說話,顯然是幼兒園這一特殊情境下的進餐要求,如果不加區分地應用到幼兒園之外的其他場合,并且是唯一的判斷標準時,就變成了規條。 規則是適用特定情境或范圍的,因此通常在意識層面上可以覺察;而規條常常來自于幼年,因此其多是自動化的,較難發現,通常會導致一系列生活事件或情緒的困擾。 幫助孩子理解設立規則的意義,孩子就不容易泛化成規條 兩三歲以后,隨著孩子自我意識的增加,語言能力的增強,孩子能夠理解并且遵守一些規則了。學習遵守規則也是兒童正常成長過程中必須要經歷的功課。然而,如果只是告訴孩子一些禁止的詞匯,孩子只是知道了“自己什么不能做”,成人會想當然地認為孩子可以理解規則的意義,事實上,兒童一般并不能對規則設立的意義自動獲得正確的理解,并且常常會出現理解偏差,影響以后的生活。 成人可以結合孩子的生活經驗,幫助孩子理解規則設立的意義。比如,面對可可的反應,父母可以嘗試從可可的視角去理解規則的意義??梢韵却_認:“你在幼兒園吃飯時是不是不可以說話,如果說話了,老師說會扣分,扣完了還可能被送到另一個班去嗎?”可可通常會肯定父母所說的話。 然后父母引導孩子想象并理解,幼兒園只有一兩個老師,但小朋友有很多,如果吃飯時大家不停地說話,那會出現什么情形呢?會不會很亂呢?因此,在幼兒園吃飯時,老師不讓大家說話,是為了管理和維持秩序的需要。而在家里,總共有幾個人?孩子通常會數出來。相比較幼兒園而言,家里的人很少,一邊吃飯一邊說話,就不會像在幼兒園那樣產生混亂。因此,在家里你覺得吃飯的時候可以說話嗎?如果孩子還堅持說不,父母可以溫柔并自信地告訴孩子:在家里和在幼兒園有不同的規則,在家里吃飯時可以說話,因為人少,不會像幼兒園那樣產生混亂。 一旦孩子理解了規則的意義,他就不再受限于此規則,就會變得靈活,他不再壓抑,在家吃飯時可以說話,他的內心是平和狀態。別人吃飯時說話,于他而言,已經不再是與自己有關的事情了,自然也不會激起情緒反應。 遵守規則是為了共同利益,而不是出于恐懼 就像上文中的可可一樣,他之所以遵守老師在幼兒園吃飯時設立的規則,幾乎可以斷定,是出于扣完分后被送到其它班級的恐懼。 如果孩子在別處獲得一個以恐懼來迫使自己就范的規則,父母在幫助孩子理解規則的意義之后,要進一步幫助孩子看到,我們之所以遵守一個規則,通常是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理解到自由是相對的,規則卻可以帶給大家安全感和更好的滿足每個人的利益。 比如,滑滑梯的規則是一個個輪流玩,這個規則保證大家都可以玩上,而不是誰更強壯、誰先搶到誰才能玩。如果沒有規則,誰都擔心自己會輪不上,每個人都沒有安全感。 如果理解到規則對自己的意義,兒童就更可能遵守規則,并且可能遷移到其他相應的情境中。如果這個情境沒有領導者設立規則,他就更可能承擔建立新規則的責任,確保大家共同的利益。這是一個領導者所具備的重要品質。 如果兒童是出于恐懼遵守規則,比如“誰不排隊輪流玩,大家就不要和他做朋友?!?兒童可能會內化這個規則,并遷移到新的相似情境中,只是在這個情境中,即使他人不排隊輪流玩,他也會要求自己排隊,因為只有他排隊時,他才可能體驗到積極的自我感覺,感受到自己這樣做才能被接納。 然而,如果他看到別人不排隊并且未受到相應的懲罰時,他就可能被激起負面的情緒體驗。但他自己是不屑于不排隊的。反過來,如果他人未排隊并且受到懲罰了,他就可能感受到痛快的幸災樂禍情緒。 可見,遵守規則是出于維護共同利益的孩子,遇到新情境更可能作為領導者建立新的規則。出于恐懼而選擇遵守規則的孩子,遇到新情境時更可能限在自己的情緒枷鎖中,他的所作所為,對他人的期待都是被情緒所驅動,容易導致人際關系的緊張。 讓孩子學習信任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只靠外設的規則做選擇 在這個世界上,其實沒有什么絕對的規則和標準可以指引我們做正確的選擇,如果說有一個正確的話,那么只有感受可以把我們引導到相對正確的選擇上。當然,前提是我們能夠真正信任自己的感受。 嬰兒本身是最自在的、感受性最強的狀態,隨著外在規則的不斷增加,兒童逐漸難以信任自己的感受,而仰仗大人的規則和標準來做選擇。一個連自己的感受都不能信任的人,不可能擁有真實的自信。 現實生活中,父母喜歡幫助孩子設立各種規則,甚至孩子是否吃飽飯了這樣最靠個人的感受做決定的事情,都是父母根據吃的多少、吃夠標準沒有來決定。 在強大的成人面前,孩子越來越無法信賴自己的感受,他們十分偏好規則和標準,并且也喜歡用所謂對的標準和規則來判斷他人。然而,生活中的選擇并非像數學題一樣有一個解的,常常是多種價值相互沖突,靠外在規則和標準做一個確定的對的選擇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要想讓孩子信賴自己的感受,就要幫助孩子學習信任自己的感受。比如,從新生兒開始,哺乳要按需哺乳,嬰兒會自行決定自己什么時候吃飽了,什么時候需要吃奶,而不是嚴格地按照幾個小時喂一次奶的所謂科學育兒標準。再長大些不要強迫孩子進食,因為這傳遞的一個信息就是,“你不知道你需不需要吃,而我知道”。兩三歲時,孩子語言發達了,行為上也自由了,有些不涉及到安全的事情,就可以讓孩子自己做決定。比如,一個玩具他想怎么玩他是可以選擇的;孩子洗過手,問成人:“我洗干凈了嗎?”,成人不要急于給答案,可以嘗試回應:“你覺得呢?”如果干凈就OK了,如果你覺得不干凈就再洗洗。 另外,就是接納孩子所產生的一切情緒,而不是告訴孩子,開心才好,生氣不對等。生氣、難過和開心一樣,都是我們情緒的一部分。我們要接納的是孩子有權利也有資格產生這些負面的情緒。只是,他的行為或許不被接受。接納情緒并不代表接納行為,這兩者是分開的。記住:情緒永遠是被接納的。 一個孩子的情緒越是被接納,他的內心就會越平和,越不容易受到他人行為的干擾,感受性和覺察力就會越強,因此,他就越容易跟隨自己的內心做相對正確的選擇。 常常因為別人不遵守某些規則而憤怒的人,往往內心深處是最想打破規則,但又沒有勇氣和膽量去那樣做的人。 相應地,如果你很容易因為孩子做某些事情(無關是非的事情)而生氣的時候,你可能需要反思一下,這件事情是不是你最想做,但又恐懼去做的事情。 如果你沒有反思,直接用嚴厲的規則來要求孩子,如果孩子順從了,他就壓抑了自己,以后也見不得他的孩子去做這樣的事情,這就是一個規條的代際遺傳。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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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咨詢師曹麗君 > 《兒童青少年心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