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對于所取得經濟補償是否要計征個人所得稅非常關心。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候用人單位給與的經濟補償稱之為賠償金 二、 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候用人單位給與的經濟補償稱之為補償金。 這兩種情況在稅法上處理是不同的,期滿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交的個稅:比如期滿后的工資是5000元一個月,補償金是發了20000元,這時候的個稅是把工資和補償金一起按照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相當于發了25000元的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 那么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有稅收優惠呢?答案是肯定的。 一、首先了解下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是多少?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57號)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如果要交稅,按照工齡換算成每個月工資。你在該單位工齡是幾年,一年對應一個月,比如說在單位呆了6年,就把交稅的收入除以6,在單位呆了10年,就把交稅的收入除以10,但是國家規定有上限,最長不得超過12,也就是說在單位即使呆了15年,交稅的收入最多也只能除以12。 四、下面通過舉例,讓大家更直觀了解賠償金的個稅計算。 例1: 張三工齡10年,賠償15萬,按照浙江省2016年平均工資的數據48145(浙江省2017年的平均工資數據尚未公布,參考上年的),張三應該繳納的個稅為150000-48145*3=5565,因為工齡是10年,對應的交稅收入除以10,5565/10=556.5,每月繳納556.5 例2: 李四工齡10年,賠償25萬,按照浙江省2016年平均工資的數據,李四應該繳納的個稅為250000-48145*3=105565,105565/10=10556.5,10556.5-3500=7056.5,7056.5*20%-555=856.3,856.3*10=8563也就是說李四需要交8563元的個人所得稅。 所以,用人單位如果發生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情況,還請財務人員明確該經濟補償的性質,如果是賠償金,可參考此文計算申報個人所得稅。 作者介紹: 楊麗君 中匯稅務與會計專業服務團隊成員。 中匯管理咨詢,匯聚富有才華、創造力與使命感的專業團隊,是堅持正直遠見、專注品質、團隊協作的卓越專業服務機構。 長按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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