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律師網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和醫療事故賠償的區別是什么呢?接下來大律師網的小編將對此問題作出了詳細的相關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交通事故賠償和醫療事故賠償的區別是什么一、在法律適用方面。審理一般醫療損害賠償案件要適用《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而審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則要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配套的的法規文件。 二、在醫療鑒定方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一律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而一般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則可能需要司法鑒定?!陡叻ㄒ庖姟访鞔_規定: “人民法院需要委托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委托醫學會組織鑒定;需要委托進行其他醫療鑒定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組織鑒定?!薄耙环疆斒氯松暾堖M行有關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而另一方當事人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并要求提出該申請一方預交鑒定費?!薄搬t療行為經鑒定構成醫療事故,當事人仍申請就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鑒定的,不予支持。醫療行為經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當事人申請就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鑒定,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應予支持?!薄叭嗣穹ㄔ阂呀浳羞M行有關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并有結論的,當事人又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否準許,應從嚴掌握?!?/p> 三、在損害賠償方面。一般醫療損害賠償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最顯著區別就表現在賠償項目、賠償系數和賠償數額上的不同。 四、賠償項目。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包括11項,而一般醫療損害賠償包括12項,二者除了在項目計算上存在差異外,后者較前者還增加一項“死亡賠償金”。 五、賠償系數。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而一般醫療損害賠償則要考慮過失參與度、責任程度、損害結果、因果關系、收入差異等因素。雖然根據民法原則上述所有因素都是廣義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需要考慮的法律情節,但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看,二者確實存在明顯區別。為使法律法規漸進統一,《高法意見》最新規定“確定醫療損害賠償數額,應當綜合考慮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及醫療風險狀況等因素。” 六、賠償數額。如前所述的各種區別,直接結果就是造成賠償數額的差異。醫療損害賠償要比醫療事故賠償數額大。其中主要差別就在于“死亡賠償金”。 怎樣提起醫療事故鑒定1.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共同書面委托醫學會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組織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A.醫、患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分別填寫鑒定委托書并簽字。 B.醫方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法人代表身份證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的原件供查驗,并同時向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提供經法人代表簽字的代理人身份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的原件供存檔。 C.患方和/或其代理人應向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證或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其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書以供查驗,并同時向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證、授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書的原件以供存檔。 2.衛生行政部門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書面移交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3.司法機關委托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司法機關直接移交。 以上就是大律師網的小編整理的有關“交通事故賠償和醫療事故賠償的區別是什么”的全部內容,運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力,用法律保護自己。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質的服務,如需解決更多法律疑問,請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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