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環境是需要物業來進行維持的,一個好的物業公司能夠讓自己的小區變得更加的溫馨,哪怕是多交一些費用也是值得的。 但是業主和“物業”之間,一直存在一種小矛盾,有些物業公司白白收了“高昂”的費用卻沒有履行他們的責任。 不要著急,2019“物業管理”:物業出現3種情況,業主有權拒絕繳納物業費! 1、收費不合規 一般來說,物業收取的費用都是有明文規定的,并不是物業公司“獅子開口”般的自己決定多少費用。當明文規定中明確表示多少平米繳納多少費用時,業主們自己也可以仔細算一下,看看每個月需要承擔多少費用,如果發現物業公司的收費并不合規,業主是有權拒絕繳納費用的。同時,物業收取的費用是僅限于物業使用的,也就是所謂的“專款專用”,物業是不得將其他費用捆綁在里面一起繳納的。只要是超出規定的費用,業主都是有權利進行拒繳的。 2、未盡到服務 既然是繳納物業管理費,那么物業公司理應進行相應的服務。當業主發現本小區內的物業并沒有盡到自己責任時,是可以選擇拒絕的。比如說小區垃圾沒人清理,小區保安從不巡邏等等。畢竟自己繳納的物業費,就是為了讓小區環境變得更好,如果沒人做這些事,憑什么要讓業主們買單? 3、小區未交房 業主們都應該清楚一點,物業費是從交房之際就已經開始收取了,話雖如此,但是也要注意這個交房的概念。交房指的是業主已經簽訂了交房協議,代表認可這個房子的建造,而不是指開發商交業主去驗房的日子,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或者是延期交房,業主是不用繳納物業費的。同時也要注意,如果已經交房,哪怕是業主沒有入住,也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用的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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