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費金融行業,借款利率對借款和放款機構來說都是首要關注點。這兩年隨著行業迅速發展,參與者參差不齊,爆發了不少高利貸等負面事件。在此背景下,央行、銀保監會等監管機構逐步確認了貸款利率上限、以及實際的計算方法,打擊利率畸高的非法平臺,為合規機構掃清發展障礙,助力行業走上合規發展之路,同時維護借款人的正當權益。 作為行業媒體,筆者無時無刻不再追隨監管政策和行業規則,增強知識儲備,以防被嘲“不專業”。而作為千萬金融消費者的我們,了解貸款利率計算方法等行業知識,才能做到對放貸機構知根知底,擇優選擇、謹慎做出借款決策,也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 36%利率紅線,合規機構“不敢動” 消費金融行業發展的前幾年,不少無資質的非法放貸機構趁機渾水摸魚,年化利率動輒上百乃至上千,甚至“無風控、秒下款”,不少借款人合法權益被損害,那些風控嚴格、業務謹慎合規機構也受到拖累。 為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幫助行業走上正道,監管機構逐步明確了利率上限。 2017年底,互金專項整治小組發布《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要求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即36%),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 此后,行業內的合規機構幾乎都將年化36%成為放貸標準紅線。 隨后,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將“年利率36%”作為民法上有效無效的分界線,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0月21日,兩高兩部正式施行的《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進一步將“年利率36%”作為刑法上有罪無罪的分界線。 至此,關于高利貸利率的數額標準塵埃落定。 對于消費金融行業來說,利率上限的設定,壓縮了高利貸、無資質平臺的存活空間,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給合規機構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對他們來說,立足長遠發展,就必須珍視自己的口碑、保護借款人合法權益、多渠道留住借款用戶,因此對風險控制、消費者保護的意識也更強,超過36%的利息一旦出現,無疑是砸了自己的口碑。尤其是對于一些暴露在大眾視線下的知名平臺來說,監守自盜的概率可以說非常低。 計算貸款利率,請認準“官方”IRR口徑 自“年利率36%”的規定正式發布后,我們經常看到不少借款人在投訴網站舉報某平臺“高利貸”。刨除無資質平臺的情況,那些合規機構可以說是吃了計算方式的虧,市面上很多利率計算器,計算標準和計算結果也不統一,結果相差非常之大。 近日,網絡安全知名人士、騰訊湛盧實驗室負責人袁仁廣質疑微博借錢利率一事,受到了部分科技界人士的關注,核心爭議也是集中在了利率層面。 但究其原因,不難發現,這些質疑產生的源頭是利率計算口徑。誠然,此前不少借款平臺采用的利率計算方式,是利息/本金的APR名義利率算法,看著很低。但對于分期還款,本金是隨著每月的還款金額而減少的,采用IRR計算利率,才能更真實地反映借款成本。 筆者所了解到的大部分合規機構,幾乎都采用了更能反映借款實際利率的IRR計算口徑。 而IRR,也是被央行官方認定的計算方法。2019年12月26日,中央人民銀行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明確了利率的核算方式應為IRR算法(央行原文傳送門: (https://mp.weixin.qq.com/s/ooaiRUJOlTp7gPTOcJipEw )。 我們現在按照借款5000元,期限3期,月還款額1767.65來計算,央行給出的IRR計算公式是: 總本金5000 = 1767.65/(1+irr/12)^1+1767.65/(1+irr/12)^2+1767.65/(1+irr/12)^3 實際計算出來,會發現這個IRR的利率是36%。 當然,這個算法對普通用戶來說還是有點復雜。要想知道自己的貸款實際是什么利率,一種簡單的算法是可以按照:每個月“在還款日之前我們使用了多少本金”,這些本金“使用了多少時間”,以及我們在本月“為這些本金的使用支付了多少利息”,這三個要素按月來計算。也就是說:月利率 = 本月利息 /(本金*時間)。拿上圖的任意一個月來計算,每個月的月利率如下: 第一個月:月利率=利息150元/(本金5000元*1個月)=3% 第二個月:月利率=利息101.47元/(本金(5000-1617.65)元*1個月)=3% 第三個月:月利率=利息51.48元/(本金(5000-1617.65-1666.18)元*1個月)=3% 任何一個月的月利率,都是3%,那么這筆貸款的實際年利率,也就是3%*12=36%。 看完這一堆,很多消費者可能很難一時很難掌握IRR算法,筆者這里也有一個能夠快速準確計算IRR的方式:Excel中關于現金流的平均期回報率有標準的計算公式IRR,在計算年化利率時,可以直接套用。 現在我們仍然按照上面的數字計算,用Excel的IRR公式計算后,結果還是36%。 最后,我們再來看一下袁哥最初的計算方式: 按照“袁哥”的算法,以一個月“3%”的月息,在3%這個數字的基礎之上再算復利(上個月的利息也計為下個月的本金,要為“利息”也支付“利息”),按照這個算法,計算出來的年利率就變成了(1+3%)^12-1=42.58%。據此,他認定該筆借款已經超出了國家法律規定。然而,按照袁哥算出來的結果,借款人需要繳納的利息金額應該是358.33元遠大于了截圖中“還款計劃”中實際的付息金額302.95元,顯然沒有算對。 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給出的IRR計算公式,計算出的利息與實際付息金額才對得上,在IRR算法下,上述例子并未超過36%的年利率規定。 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是他沒有選對IRR計算方法,因此出現的年化利率差別很大,也造成了不必要的誤會。也能看出普通消費者計算利息之難。筆者在此再次提醒,消費金融貸款利率,請認準官方IRR口徑! 最后,筆者想說,通過這件事,包括媒體人在內的金融消費者、放貸機構和監管機構都應有所啟發。對于消費者來說,必須不斷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具備基本的專業素養,才能真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后兩者來說,必須在日常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普及行業基本規則和知識,形成全行業的良性互動,最終利好消費金融行業發展。 *聲明:金融觀察團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建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