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五行學說 五行學說,屬于中國古代哲學理論范疇。木、火、土、金、水的生克制化是宇宙間各種事物普遍聯系、協調平衡的基本規律。中醫學用以說明人體自身及其與外界環境的統一性,以系統的觀點闡明生命、健康和疾病。 一、五行的概念與分類 (一)五行概念的形成 五行最初的涵義與“五材”有關,指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 五行一詞,最早見于春秋時期的《尚書》。并對五行特性進行歸納:“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標志著五行作為哲學概念的形成。 五行物質存在著既“相生”又“相勝”的關系。《管子》是最早完整記載五行相生的文獻,《左轉》是最早完整記載五行相勝順序的文獻。戰國后期,五行學說已經形成。 (二)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類物質屬性及其運動變化。 五行學說是以木、火、土、金、水五類物質屬性及其運動規律來認識世界、解釋世界和探求宇宙變化規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三)五行的特性與歸類 《尚書 洪范》五行特性的經典概括為:“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 1、五行的特性 “木曰曲直”:曲直,指樹木枝條具有生長、升發、柔和,能屈能伸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類似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木。 “火曰炎上”:炎上,指火具有炎熱、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炎熱、升騰、光明等類似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火。 “土爰稼穡”:稼穡,泛指人類種植和收獲谷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凡具有承載、受納、生化等類似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土。“土載四行”“土為萬物之木”之說,都是基于土之特性的表述。 “金曰從革”:從革,指金具有順從變革、剛柔相濟之性。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變革等類似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金。 “水曰潤下”:潤下,指水具有滋潤、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冷、閉藏等類似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水。 2、五行的歸類 事物和現象五行歸類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兩種。 其一,取象比類法:“取象”,即是從事物或現象的形象(形態、作用、性質)中找出最能反映本質的特有征象;“比類”,是通過比較而歸類,即以五行特性為基準,與某種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屬。事物或現象的某一特征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木;與水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于水;其他以此類推。如以空間方位配五行,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似,故東方歸屬于木;南方炎熱,與火的溫熱特性相類似,故南方歸屬于火;日落于西方,與金的沉降相類似,故西方歸屬于金;北方寒冷,與水的寒冷特性相類似,故北方歸屬于水;中原地帶土地肥沃,萬物繁茂,與土的生化特性相類似,故中央歸屬于土。中醫學以五臟配五行,肝主升發而性喜條達舒暢,故歸屬于木;心主血脈而主神明,故歸屬于火;脾主氣血生化為全身提供營養,故歸屬于土;肺主清肅沉降,故歸屬于金;腎主閉藏精氣又主水,故歸屬于水。 其二,推演絡繹法:根據已知某些事物的五行歸屬,聯系推斷其他與之相關的事物,從而確定這些事物的五行歸屬。如已知肝屬木,由于肝合膽、主筋、其華在爪、開竅于目、在志為怒,因此可以推演絡繹膽、筋、爪、目、怒,皆屬于木;同理,已知心屬火,小腸、脈、面、舌、喜與心相關,故亦歸屬于火;已知脾屬土,胃、肌肉、唇、口、思與脾相關,故亦歸屬于土;已知肺屬金,大腸、皮膚、鼻、悲與肺相關,故亦屬于金;已知腎屬水,膀胱、骨、發、耳、二陰、恐與腎相關,故亦歸屬于水。 (2)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根據五行學說,屬于同一類別的事物或現象,具有“類同則召,氣同則合,聲比則應”的內在聯系,同氣相求,同類相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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