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懷寧,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 人的感覺是很敏銳的,我們天生就會趨利避害,根據自己的主觀感受來選擇適當的生活環境。 如果當前的生活環境已經漸漸不適合我們生存,內心就會產生動搖與懷疑,萌生“見異思遷”的念頭。 在感情中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和一個人在一起感到不開心、不快樂,甚至自卑、羞愧、無力、抑郁,那么我們一定會開始質疑這段感情,思考它是否還應該存續。 當開始這么想時,就意味著我們的部分內心已經認同了“結束”這個選項。 但就像我上面說的,我們是根據自己的“主觀感受”來判斷當前行動的利弊的,因此,經常會出現旁人紛紛唱衰但當事人卻情比金堅,或人人艷羨的金童玉女最終勞燕分飛的情形。 在抉擇的當下,人內心產生的矛盾與痛苦其實從本質上來說,是我們自身經驗與人格模式交互產生的矛盾。 也許我們已經在這段關系里痛苦不堪,但因為偏偏是害怕改變和未知的性格,因此在“忍受已知的當下”和“擁抱未知的將來”中,可能我們在這個選擇的節點上還是會走向“繼續忍受”這條路。 選擇沒有絕對的對錯,我們的選擇都是此時此刻我們能力范圍內所能做出的最好選擇。 如果選擇之后感到痛苦、后悔,不要覺得自己已經沒有機會了。我覺得人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夠給自己機會,相信選擇不是只有這一次,只要自己愿意,隨時都可以選擇改變。 在這種關乎自己內心去向的選擇上,機會絕不是上天給的,你隨時都可以重新把命運掌握在手里。 作者簡介:曹懷寧,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咨詢實踐超千小時,主擅領域包括婚戀情感、人際交往、兩性心理、人生規劃、家庭關系等。《婚姻與家庭》雜志特邀專家,多家媒體簽約撰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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