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在樓道堆放雜物, 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
肅清樓道 依法而行 01 消防法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單位違法“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規定則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02 民法典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03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物 業 溫 馨 提 示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是發生火災、地震時我們用來逃生的唯一通道。為了給業戶一個安全、潔凈、舒適的居住環境,在此,物業溫馨提示廣大業戶注意以下事項:
消除隱患 人人有責 子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更何況私自占有公共區域本就屬于違法行為,請大家不要為了占點小便宜枉顧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疏通消防通道,為你我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疏通消防通道,人人有責! 疏通消防通道,從你我自身做起! 請別讓那些堆放在樓道里的雜物成為扼住你我生命的無情殺手。 主編:闞子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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