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行為療法并不認為 僅僅有不恰當的想法 就會導致情緒困擾, 而是這種想法 構成了產生困擾的整個過程的一部分。 心理困擾 受到除此之外的多重因素的影響, 包括基因環境、家庭文化、 人格及發展因素, 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 形成了個體獨特的 有關自己、他人和世界的 核心信念、假設和原則。 這些預先存在的因素 與相關的當前事件或壓力源, 也就是預期的因素相互作用, 引發了情緒困擾。 例如, 一個人來自一個 學業競爭氣氛濃厚的家庭, 他的父母說他永遠也沒法像他哥哥那么聰明, 所以他就想盡辦法向父母證明 他們的論斷是錯誤的。 當他沒有像兩個哥哥那樣 成功進入牛津大學讀書, 不得不去一個二流大學時, 他的核心信念被激活了, “我不夠聰明,我的父母是對的,我是家里的傻瓜” 這導致了他出現抑郁癥狀, 伴隨社交退縮、酗酒、 學業成績下降。 因此只談認知引起了情緒障礙, 而不考慮其他因素, 例如,童年期被忽視, 過分敏感的天性, 缺乏社交 是一個誤區。 我們認為 抑郁和焦慮障礙的基本病理或功能失調 是在認知機制,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 是認知導致了這些癥狀, 就像我們不能說是幻覺導致了精神分裂一樣。 認知機制是消極核心信念, 例如,這是 “我是令人討厭”的催化劑。 認知機制是消極核心信念的催化劑, 它會以一種 扭曲的,帶有偏見的方式 過濾與個人經歷有關的信息。 例如, “沒人愿意跟我一起出去玩” 這樣就進一步強化和鞏固了這些核心信念, 加劇了與之相聯系的情緒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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