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是一個王朝的掌控者,他們是帝王最親近的人,也是帝王治理一個王朝的關鍵人物。 ![]() 在宋、明清時代,在這個階段,統治者的力量逐步達到了巔峰,因此,在這個階段,宗室的權利被持續地削弱,同時,在皇權和宗室的關系中,也出現了一種力量的博弈。 但是,在這個階段,宗室的封爵依然是一個由朝廷依附于宗室而形成的結果,但是,爵位與權利的分離和重構,卻是二者博弈之后的一種具體體現。 一、魏晉南北朝的宗室分封情況之對比![]() 本文從其實,爵位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一種社會現象。明代的封號與周朝一樣,都是用血脈來衡量一個國家的地位,按照五官來劃分,“皇族之子始為鎮大帥,從一品;封疆大吏的兒子,就是封國公府的正三品。都是大將。 第一次,奉王的兒子被封為鎮國校官,從四品官;護國少主,正五品官;輔大夫的兒子,是奉大夫,六品,這是明成祖根據《皇明祖制》,對皇室成員的爵位提出的新規定,也是當時皇室成員世襲制度的雛形。 永樂時期,朝堂上十分重視皇室的冊封,尤其是靖江王這一脈太過偏僻,必須進行改革,為此還召開了好幾次禮部的議事,討論靖江王的冊封程序與冊封事宜。 ![]() 要想探尋清代宗室分爵的特征,必須弄清清代有幾個品級。大部分人都認同明代的八品封號制度,也就是親王,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校尉,輔國校尉,并沒有把世子和長子放在里面。 根據明代對爵位的界定,清代的爵位體系應當是十二等,但是《大清會典》在各個階段都有其發展趨向,如崇德年間有“九等”,順治年間有“十等”,乾隆年間有“十二等”,嘉慶年間有“十二等”,并附“十二等”。 ![]() 其中,十四級與十二級之間的爭議最為激烈,二者之間的差別是在皇族后有一個繼承人,而皇族后有一個嫡系。 但通常人們都會把繼承人看作是皇族與皇族之間的一個備選稱號,比如弘晟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被冊立為嫡系,在乾隆二年(1724)被罷免,他的父親在此時期被冊立為成皇族。 明代的爵位分為兩個階段,皇族和皇族的嫡長子是世襲的,其他的都是次要的,皇族之下,不管是什么身份,都會被賜予。清代的等級制度經歷了兩個時期。 ![]() 在康熙之前,大部分的皇帝都是論功冊封,杜家驥曾經提出,清朝的王子大部分都沒有被冊封,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貴族的地位會越來越弱。 這就打破了歷代皇帝都沒有冊封王子的慣例,而那些“鐵帽子王”雖然是靠著軍功才能繼承王權的,但是,他們的地位也會影響到他們的地位。 但在康熙時期,情況發生了變化,封王不再是以平民為主,因為沒有了平民的身份,所有人的所作所為都要按照國王的意思來,所以康熙陛下才會封自己的兄弟為親王,封自己的兒子為親王。 ![]() 清代的降爵制度與明代有著很多的區別,在封爵方面,主要體現在:首先,明代的嫡庶發展的路徑是一樣的,其余的兒子都享受著同樣的爵位,而清代的嫡次子與庶子、妾子的發展路徑是完全不一樣的。 第二,明廷的皇族都是以“降”的方式得到的,除了世子、長子以及諸侯之子之外,其他的皇族都是按照輩分晉升的,只要他們沒有觸犯法律,他們的皇族就不會被授予新的皇族,即使是被剝奪爵位的皇族,也不會被授予新的皇族。 ![]() 清代皇室采用推恩的方法,因為初封的王爺大多是有功之人或王子,所以他們的王爺根據皇上的寵信和立功的累積,其兒子的“推恩”所獲的王爺名號也隨之波動,與“推恩”、“襲封”和“晉封”相輔相成,比如“延德”先封“定王”,“后封“郡”。 乾隆四十一年(一七六七年),他被削去了爵位,郡王爵賜給了他的弟弟綿恩,綿德則被冊封為鎮國公府,可以繼承他的爵位,干圖從二等奉天大帥,兩次被冊封為輔國公府。 ![]() 第三,在明代,貴族的地位是確定的,只能給,鄭府端清王爺給了他的弟弟一個皇位,那不過是給了他一個皇位,讓了他的弟弟一個皇位而已,并沒有給他已經有了皇位。 甚至連“世子”都沒有給他,也就是說,擁有皇位的宗室,在明代前期和后期都不能給他已經有了皇位,但在天啟時之后,不愿意接受皇位的人,可以取消他的俸祿,讓他去科舉。 ![]() 世襲是維持世襲地位的最基本手段,明清兩代的宗室,都是按照“嫡子與庶子,襲爵與恩人”來繼承,比如清朝,“王,貝勒,貝子,公,將軍,有直系血脈者,可以繼承,沒有直系血脈者,可以繼承。” 兩個王朝的封號都可以分為“世襲”和“貶爵”兩種,都是根據“嫡系繼承人”的需要來實施的,只是具體的適用對象不同而已。 大明雖然實行了降低爵位的制度,但事實上,郡王爺之下的人,都是被降低了爵位,而不是普通的子嗣繼承。 ![]() 所以,不管是嫡系還是庶系,都會比自己的父皇低一個等級,唯獨靖江王爺,因為是郡王爺,所以才會被降低一個等級,與其他郡王爺相比,郡王爺繼承自己的爵位是兩個概念。 從這個角度來說,親王、郡王的嫡長子可以被冊封為世襲,但親王、郡王的余子以及郡王之下的人,可以被冊封為世襲,親王、郡王的長子或者余子死后,冊封郡王或鎮國將軍的人,可以被冊封為世子或者余子,也可以獲得爵位。 ![]() 所以葛守禮堅持讓掌管寧王府事務的弋陽王奏乞請校尉、校史,說他們想要篡奪王爺的爵位,清廷也是一個大的王朝,但是并沒有完全的王朝,八大“鐵帽子王”的后人,因為乾隆的“奉恩大帥”,被冊立為“親王、郡王”,所以被冊封為“太子”。 而其他四位親王,包括“十三子怡親王”允祥(雖然是被冊立的),也得到了朝廷的嘉獎,這十二位諸侯的特征,就是他們的爵位,并不一定是他們的庶人,除此之外,雍乾時代,還有幾位親王,暫時被冊封。 ![]() 明清兩代的爵位繼承方式有兩個主要特征:一是明代的爵位繼承方式是平行的,皇室成員或郡王嫡長子世襲罔替,庶出則爵位繼承方式是垂直的,比如康熙、雍正、乾隆時期,有些王爺繼承了爵位繼承方式,所以,在這一時期,爵位繼承方式就是世襲罔替。 第二,我們要考慮的是,在明朝鎮將之下,諸侯的封號是不是一種連續的封號,從族譜上來說,這是一種死了就不會再有新的封號了,而這一種繼承,卻是一種延續。 ![]() 所以明朝沒有諸侯之下的封號,只有一個人可以襲封,而到了清代,則有一個人可以襲封,這個人的封號和第一個封號同時出現,第一個封號的人自然要高于第一個封號的人,也要高于第一個封號的人。第三,繼承爵位時的繼承問題。 二、對明清宗室世襲爵位價值的評估明清時期的世襲和封爵特征,對兩個王朝的政體產生了各自的作用。明代的宗室封爵,是基于血脈關系,采用的以親屏藩政策,由明初的王爺的分封方式,確定了宗室的爵位可以分為兩種: ![]() 世襲藩王與貶黜的分封。在清朝初期,由于受到了部族風俗的影響,以及由于戰斗的需求,所以對直庶長幼的觀念還比較模糊。 但是,在議功、議寵的影響下,上層貴族依然會對其采取一種宗室封爵政策,并賦予其世襲罔替王爵的權利。 在康乾之后,議親封爵變得越來越有優勢,并將以降爵為主,罔替為輔的襲、封原則落實下去,進而朝著“始之以武,用之以文”的方向發展。 ![]() 在面對明代封疆大吏時,常常把目光投向了削減封疆大吏數目、減輕宗祿開支等方面,實際上,當時的朝野已經認識到了封疆大吏的弊端。 所以,他盡可能地控制了繼承皇位的條件,并且站在了皇族的角度來處理那些有罪的皇族,但是,這并不能從根本上改善這種局面,所以,宰相們的首要任務,就是保持原有的制度,并在必要的時候,提供一個行之有效的臨時方案。 ![]() 查繼佐將這位大臣的幾個重要提案都寫了下來,包括許多關于如何限定爵位的提案,比如:禁止納妾。除了王爺之外的其他兒子和私生子,不得受爵位冊封,正生子不得受三人以上,私生子不得受一人以上。 軍部的上校,甚至是五代之后,都不會有任何的封號。有些人只是以“藩王”為名,考慮到宗室的前途,便開始考慮降低藩王的勢力,只有陸楫根據他的父皇陸深的設想,提出了“廢除藩王”、“建立藩王”等有自己獨特的策略,這些策略大多被清代的掌權者采納。 ![]() 不過總的來說,他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如何應對失業,如何應對財務問題上,他們從來沒有把分藩放在心上,因為他們的想法太多了,也太不現實了,他們更多的是用來緩解壓力的。 從爵位的關系來看,明代的爵位要少得多,這是清代的爵位繼承與世襲,這一時期的爵位,既避免了皇室人數過多的缺陷,又避免了“親”之嫌,同時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不同的爵位,從而確保了各個部門都有新的人才進入。 ![]() 但到了清乾隆時,宗祿依然捉襟見肘,對各等級的族人實行了減半發給的方針。有的研究者認為,“世襲累次”可以增加王府易主特征,降低城鎮土地使用量。 但王府級別不隨著爵位變動而變動,存在“逾制”的問題,因此,雖然沒有形成高封爵分府的局面,但在這一問題上,朝廷卻是采用了“下爵遷出,上爵遷出”的政策。 但是,爵位的提升也帶來了財富的消耗(因為爵位更迭的緣故),以及爵位的分封和門閥的進出消耗。 ![]() 清朝的爵位劃分,從論功行賞到論和親事論資排輩,反映出宗室向中原轉化的趨勢,使得他們的爵位劃分不再是以才能來衡量,而是以相對輕松的姿態來獲取,再加上紛爭不定的政局,漸漸形成了一種慵懶的貴族習慣,趨炎附勢。 結語出身卑微的宗室,由于與皇室的距離太近,根本沒有資格繼承爵位,雖然從嘉靖帝起,清代開始對宗室的翻譯、會試等課程進行改革,宗室的空缺已經蔓延到了中央各部門,盛京五府,以及各大皇陵,也給了宗室子弟晉升的機會。 ![]() 但那些被冊封的宗室子弟,大多都是那些沒有爵位的宗室子弟,他們的職業生涯也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大多都是書吏、侍衛之類的職務。 所以,那些沒有爵位的宗室子弟,很快就被打亂了,到了十八世紀后期,宗室子弟的數量銳減,這也是為什么宗室子弟越來越少的原因,他們的弓馬訓練越來越落后,已經跟不上時代的要求了。 ![]() 參考文獻1.清朝皇室侯爵制研究 2.清朝的皇族與清朝的新政 3.劍橋大學中國歷史研究 4.清朝皇室的人口結構與其所處的社會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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