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有不少,常稱百萬大軍,但實際上沒這么多。 對在稅務機關的人員從身份上來分類,可以分為公務員、事業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公益性崗位等。 公務員是通過正式國家考試進入稅務機關的,有編制,有經費,有職務。 事業編人員在稅務機關的科研所、生活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不屬于公務員。 勞務派遣人員是由人力資源公司依據與稅務機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派住稅務機關來進行工作的人員。包括一些大廳工作人員、保安、保潔,餐廳服務員等等。 公益性崗位則是由地方政府出錢,在稅務機關工作的人員。 對以上人員,如果嚴格按法律規定來看,只有正式的國家公務人員,才能在稅務執法崗位上從事稅收的征收、管理、檢查等執法性工作,其他人員則沒有執法的權力。 但僅就公務員而言,從稅務機關內部來看,稅務系統設有專門的執法資格考試,每年考一次,只有通過了執法資格考試,取得了執法資格證,才能在稅務執法崗位上工作。 換句話說,在稅務執法崗位上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的國家公務人員,而且是拿到了執法資格證的公務員,否則稅務人員的執法就有可能存在主體不適格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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