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一聽“法院傳票”,心里就涼半截? 是不是總覺得自己欠了錢,去了法庭只能被罵、只能認? 其實你想錯了! 在法庭上,只要你懂點門道,會說幾句關鍵話,就能少虧好多。今天我就教大家 開庭必須掌握的3句話,保證你不吃眼前虧! ![]() 圖片來源于網絡 一、第一句話:“我對所主張的息費及違約金等有異議,請原告詳細闡述息費的計算依據及起止時間。” 什么意思? 就是你要告訴法官:我不否認本金,但對于利息、違約金這一堆亂七八糟的收費,我有疑問! 為啥要說這句? 因為現在很多案件,法院審理的時候是“批量處理”。原告(比如銀行、網貸平臺)遞上來一堆訴狀,法官也容易慣性思維:利息怎么算?違約金怎么算?照搬就行。 但當你當庭提出來,法官就會意識到:哦,這個被告不是完全不懂,他很重視,要認真對待。 這樣,就能避免被“走過場”。 別小看這一句,有時候就能直接砍掉不少亂收的利息! ![]() 圖片來源于網絡 二、第二句話:“我認為本案的息費不合理,請法院在結算報告中適當減免。” 為啥要說這句? 因為很多原告主張的利息,其實超過了最高院規定的“受保護利率”。 比如有的網貸平臺,利率算下來可能遠遠超過24%、甚至36%。 這種情況下,只要你不說,判決時可能就默認了; 但你只要說了,法官心里就有數,判的時候絕對不會超過法律上限。 一句話,可能幫你省掉一大筆錢! 舉個例子: 本金2萬,拖了一年,原告要求你還3萬多。 如果你當庭提出“利息不合理”,法官就會按合法利率重算,最后可能只判你還2.3萬。 這就是“會說和不會說”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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