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高度重視社會穩(wěn)定的國家。這當然是好事。而絕大多數人之所以認為穩(wěn)定好,其理由是:沒有穩(wěn)定,就沒有良好的社會秩序。不過,這個看起來無可挑剔的理由卻是不能成立的,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我們都無法證明這個理由是正確的。思維方式上的誤區(qū),使得中國人對于究竟什么是“穩(wěn)定”始終搞得不太清楚。其實,穩(wěn)定與社會秩序之間的邏輯關系并不復雜。 首先,如果我們將穩(wěn)定理解為政治上的穩(wěn)定,那么,穩(wěn)定與良好的社會秩序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它們之間不可能相互決定。也就是說,政治穩(wěn)定不等于社會秩序良好;同樣,社會秩序良好不等于政治穩(wěn)定。現實政治告訴我們,社會秩序良好的國家,有的政權更迭非常厲害,有的則是黨派斗爭十分激烈;而在政治穩(wěn)定的國家,一個微小的局部的突發(fā)事件,卻能夠引起整個社會的軒然大波。形象地打個比方:一潭死水下,魚兒很難生長;而激流險灘中,魚兒卻自由跳躍。 其次,如果我們將社會秩序看得簡單些,認為它就是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秩序,那么,我們就能夠發(fā)現:在一個社會系統內,政治形態(tài)與社會秩序是平行或并列的關系。一個好的社會,只能是一個政治與經濟、文化各得其所,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的社會。這在世界發(fā)達國家得到了很好的印證。在這些地方,各人都有自己的比較固定的社會角色和獨立的職業(yè)地位。政治家、企業(yè)家、文化人,這些都是社會標簽,沒有人能夠隨意干預別人的日常生活。即使是政治家,他的社會影響力也是有限的。而且,一個政治家只能在從政之后,才能在政府的職能框架內,對社會施加一定的影響。而在很多地方,人們甚至可以不需要政府。更何況,在發(fā)達國家,政府的核心職能不是別的,而只能是社會服務。這就意味著,政治始終是社會系統下的一個子系統,它無權超越社會需要。因此,好政治只是好社會的一個表現,而在一個好社會中,當政治不好的時候,社會有能力進行重新選擇。所以,是好社會在決定好政治,而不是相反。 最后,我們必須看到,沒有服務型的政府,就沒有穩(wěn)定型的社會。在很大程度上,國家的優(yōu)劣在于政府服務水平的高低。一個管制型的政府,是不可能提供好的社會服務的。這是權力的本性決定了的。因此,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只能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而政治只是一種游戲,它的最終目標就是服從社會需要。因此,沒有任何人都資格強迫老百姓玩政治游戲,除非自愿。所以,在發(fā)達國家,從事政治更多地是一種職業(yè),一種謀生方式。因此,政治家的社會地位并不比知識分子、企業(yè)家、商人等高多少。人們崇尚法律,法律就是最大的社會規(guī)則,而法律肯定不是政治家制定的。在法律之外,人們自由地生活著。誰侵犯了別人的自由和權利,誰就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因此,服務型政府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障社會秩序不被破壞。古往今來,對社會形成巨大破壞的,往往不是個人或者某種思想,而是政治家們荒唐無恥的亂作為,無良政治能夠將整個世界拖入戰(zhàn)爭或者其他的社會災難。也因此,權力必須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 實際上,服務型政府不是在今天才出現的。今天之所以被世界發(fā)達國家廣泛接受并得以執(zhí)行,一方面是西方知識界的不斷努力和總結,早在18世紀,亞當斯密就指出,政府的本分就是做好“守夜人”的角色;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西方經歷了政府主導社會而帶來的人間慘劇,從而最終覺悟到,被濫用的權力是人類的萬惡之源。因此,掌握權力的政府只能是服務型的政府。一旦這個目標被實現之后,社會自然而然地就是一個穩(wěn)定的好社會了。因此,“穩(wěn)定”的概念不是別的,尤其不是指所謂的政治上的穩(wěn)定,而是社會的公平、正義如何可能的問題。它是中國社會的癥結所在!就像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說的那樣:這個鑰匙(即“服務型政府”)只要抓到手,中國的一切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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