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可能給人們的壓力實在太大了。人們一方面幾乎無一例外的憧憬著平靜的生活。另一方面,則又幾乎都患上了“平凡恐懼癥”——人們害怕平凡,甚至厭惡聽到平凡這兩個字。 作為這種心理的表現與延續,人們在行為上喜歡“不走尋常路”,在思想上喜歡“超越自我”。然而,要么是我們錯了,要么是被我們尊奉了兩三千年的老子錯了。
老子曾經非常明確的說,平靜和平常其實是相通的,老子說: 致虛極也,守靜篤也,萬物旁作,吾以觀其復也。 夫物蕓蕓,各復歸于其根,曰靜。 靜,是謂復命。復命常也。 知常明也。不知常,妄作兇。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老子以“知常”為明,又說“復命”就是“常”——而這個“復命”又是“靜”的內涵——而所謂的“靜”就是“夫物蕓蕓,各復歸于其根”——就是大道“周行而不殆”在某一個物身上的具體的表現,也是周而復始的循環中,展現在世人面前的,可見的由生至死的那一部分。
所以,所謂的“靜”就是萬物順合于大道的表現,是因為與大道沒有任何沖突,而導致的結果。沒有沖突就是靜,有則不靜。
所以,“靜,是謂復命”中的“復命”就是主動的自覺的適應于,符合于自己的天命的意思。這就是萬物的本然,是人生的應有的常態,是存于實踐之中的常理的表現,就是人們應當走的那條尋常路。
這個“常”,就是常理,常態,平常的意思,就是大道的客觀必然性給人的直接感受。
所謂“知常明也”就是一句再平常不過的大白話——知道世間的常理,知道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才稱得上明白。 否則,就會因為“不知常”,因為不知道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而“妄作”蠻干,最終面臨“兇”的結局。所以,“知常”——體悟與領會大道的價值,就在于能夠進退有度,行為適度而不至于兇。
為什么只有”知常”才能夠不妄做,就能夠不至于兇呢? 原因就在于“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概而言之,“知常”就是知道了解事物之必然,知道事物之必然,就能理解別人與我的不同,才能產生包容心。
孔子說他“五十而知天命”,又十年“六十而耳順。”“耳順”就是不覺別人的言語有異于我心,這就是孔子能“容”的表現,而其前提則是“知天命”之“常”——物之必然。
“容”則混同,則無物我,無美丑,無好惡,無彼此,一統于道而無私。因此“容乃公”——“公”是私的反面,《說文解字》曰:“公,平分也。”無私而公平的意思,則既對人對事沒有刻意的示好,卻無所不周,無所不當。 因此能夠得到天下的歸往,所以說“公乃王”。這樣的王,人們主動歸往的對象,就是天道在人群中的載體,所以說“王乃天,天乃道”,即是完全順應于大道的,順應于大道,則與大道沒有沖突,所以能夠長久的存在,即“道乃久,沒身不殆”,即直到身死命亡也會沒有什么危險。
這就是古代的這些先賢們,一再的提醒人們應當去體悟大道,順應大道的原因。 一句話,這些言論并不是單純的說教,而是有著實實在在的利益基礎的。 所以,老子說: 古之所以貴此者何也?不謂求以得,有罪以免邪?
意思是說,自古以來人們之所以重視對大道的體認,就是因為它能夠給人們帶來實實在在的趨利避害的指導。能夠讓人們擁有,“萬物旁作,吾以觀其復也。”這樣置身事外的悠然心態。
所以,在我們對經典的學習中,最大的忌諱就是將經典視為一種超越現實的,不切實際的,只有圣人才能企及的,才應當去考慮的事情。恰恰相反,這些經典之所以能夠成為經典,能夠在人類中被自發的傳承了數千年,正是因為它們確實具有現實意義,通俗的講就是有用,有好處。
人為什么要做個知常的明白人,是因為“常”之所以叫“常”,在于它是客觀的,非人力所能改變的。因此,人只能通過了解它,才能順應它;通過順應它,才能“求以得,有罪以免”。
所以,一個明白人,始終沿著一條尋常路走下去,其目的并不是為了逃避現實,混跡于庸俗。恰恰相反,那是為了面對現實,是為了不因為逃避現實,而在慌不擇路中裝入危險的懷抱。 老子說: 大道甚夷,而民好徑。 原本順著“大道”走,就是一條最平坦的大道,但是總有人去走小道,抄近路……
而人所要面對的,最大的一個現實,就是自己——自己的天資稟賦,自己的環境條件等等。所以,一個明白人的最大特征,就是能夠勇敢的面對自己,而其本質,則是真心的欣賞自己,而不是厭惡自己。
相反,那些總要去“不走尋常路”的人,其本質不過是因為不相信自己,甚至是厭惡自己,而不敢于去面對自己。 什么叫不尋常?超出自己本性之外的東西,就是不尋常。所以,不尋常其實是一個非常個性化的問題。任何人的不尋常,其實都是相對于他自己而言的,對于別人來說,則完全可能是稀松平常的。這就是為什么,許多人走了一輩子尋常路,最終也一事無成的原因。
所以,所謂“知常容”所包容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這就是一個明白人,與糊涂人的最大區別——真正的明白人都有一顆能夠包容自己的心。 因為,只有能夠包容自己的不足,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天賦。才能真正在平靜中,把一條尋常路,走成成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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