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水友大家好,歡迎來到木水吹稅時間。 上期分享完資產收購的會計處理,本期開始分享另一種重組交易——債務重組。 “59號文”對債務重組是這樣定義的,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議或者法院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務作出讓步的事項。 從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債務重組是必須有一定前提的,就是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時才可以進行,而不是隨隨便便就用債務重組來搞所謂的籌劃的。尤其是現在注冊資本實行了認繳制以后,某些公司的股東不實繳資本,以股東借款的形式來給公司運營資金,最后想用債轉股的方式來把這些股東的債權變成股權,不想被稅務局認為是確實無需支付的應付款項列為營業外收入來交企業所得稅,但是這家企業是不是已經發生財務困難呢?沒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重組個毛啊? 債務重組的方式 一般來說,由于企業發生了財務困難,無法按時足額償付債務了,所以才要債務重組,也就是說,企業很可能是貨幣資金緊張了,沒辦法以貨幣資金償還債務了,才要債務重組的。因此,債務重組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 1.非貨幣性資產償債; 2.債轉股; 3.修改債務條件(包括豁免部分或全部債務、延長還款期、減免部分或全部利息等); 4.上述3種方式的組合。 而“59號文”把債務重組的方式簡單分為兩類: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和債轉股。但從其規定的稅務處理來看,實質上,“59號文”是把上述1和3的組合分類為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然后把債轉股獨立出來。 所以,木水也按照“59號文”的兩分法來分享其會計處理。本期先分享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 舉個栗子 例 小緣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欠下好人有限公司貨款8000萬元,因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按時足額償還該項債務。經過友好協商,兩公司達成如下債務重組協議: 小緣有限公司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包括以其庫存商品(賬面價值1000萬元,公允價值1500萬元)、原材料(賬面價值800萬元,公允價值1000萬元)、一項專利技術(原值2500萬元,累計攤銷500萬元,賬面價值2000萬元,公允價值3000萬元)、三臺生產設備(原值2000萬元,累計折舊1000萬元,賬面價值1000萬元,公允價值800萬元)用于抵償債務,在上述資產的所有權(控制權)轉移給好人有限公司后,視為已清償所欠的8000萬元貨款,好人有限公司不得再向小緣有限公司要求償還。假設兩公司企業所得稅稅率25%,增值稅稅率13%,轉讓專利技術免征增值稅。不考慮其他稅費的影響。 會計處理 小緣有限公司 根據最新的債務重組準則規定,作為債務人,小緣有限公司在相關資產和所清償的上述8000萬元債務符合終止確認條件時予以終止確認,所清償債務的賬面價值和轉讓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與舊債務重組準則的區別在于不再考按照相關資產的各自準則,確認轉讓或處置的會計處理,統一將債務的賬面價值和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但由于并未明確計入什么會計科目,木水暫時給它一個代號叫“債務重組損益”吧,以后財政部明確后,就改成指定的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 應付賬款 8000 累計攤銷 500 累計折舊 1000 貸 庫存商品 1000 原材料 800 無形資產 2500 固定資產 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29 債務重組損益 2771 好人有限公司 根據最新的債務重組準則規定,作為債權人,好人有限公司受讓的除金融資產外的各項資產成本之和,按照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扣除金融資產和重組債權確認金額后的凈額確認,并分配到各項資產中,各項資產的成本按照分配得的金額與其他歸屬于該項資產的支出之和確認,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聽起來很繞,其實難點就是確認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以及用何種方式把那個“凈額”分配到各項資產中,而本例中,重組債權的金額為0,金融資產金額為0。為了方便舉例,假定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就等于各項受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與進項稅額之和。目前也沒有明確分配的標準,木水就假定為按照各項資產公允價值比例分配把。會計分錄如下: 借 庫存商品 1500 原材料 1000 無形資產 3000 固定資產 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29 債務重組損益 1271 貸 應收賬款 8000 完了嗎?如果雙方打算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那么會計處理到此結束了。 如果雙方打算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呢?當然,這種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要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是需要符合一定條件的。 “59號文”規定,企業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稅所得額占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50%以上,可以在5個納稅年度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假設小緣有限公司本次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稅所得額2771萬元占當年應納稅所得額50%以上,并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此時,計入本年度的債務重組應納稅所得額為554.2萬元(2771/5),這樣形成了應納稅暫時性2216.8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554.2萬元,并調整所得稅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 所得稅費用 554.2 貸 遞延所得稅負債 554.2 在往后的4個納稅年度中,每年轉入應納稅所得額554.2萬元,并轉回遞延所得稅負債138.55萬元,并調整所得稅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 遞延所得稅負債 138.55 貸 所得稅費用 138.55 至此,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的會計處理完成了。 木水本期的分享到此結束了,歡迎各位關注“小緣講稅”并轉發木水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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