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緣起 岳石文化自20世紀70年代被確認以來,學界對其文化特征、地方類型、年代與分期、來源與流向、經濟與社會、分布與族屬等進行了一系列探討。近年來,隨著田野考古工作的深入、植物考古研究的開展,岳石文化農業及其相關問題也逐漸得到重視。農業作為傳統經濟的基礎,是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在海岱地區社會復雜化進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二、岳石文化的植物考古發現 學界目前對岳石文化的植物考古工作,遍及海岱地區的各文化小區。獲取植物遺存的手段,主要包括系統浮選、考古調查與植物考古調查采樣、考古發掘中偶然發現等,以系統浮選為主;所獲植物遺存,則包括炭化類的植物種子、果實、基盤、木炭,以及微體類的植硅體等,以炭化遺存為主。 承認遺址出土的可食性植物遺存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古代居民消費的植物性食物,是根據植物考古工作探討古人植物性食物組成及當時農業發展狀況的前提。國內既有的植物考古研究中,最常用的統計方法有數量百分比、出土概率、密度等,在探討農作物與非農作物的比例關系、農作物構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另有研究指出,千粒重/千粒體積等方法在探討農作物構成中具有重要意義。大粒作物(稻、麥、豆等)、小粒作物(粟、黍等)即使出土數量相等,所代表的意義也是不同的。有鑒于此,在數量百分比、出土概率等方法的基礎上,筆者擬增加重量百分比這一指標,對部分進行過系統植物考古研究的岳石文化遺址所出植物遺存進行統計分析,以期對當時農作物構成等問題深入研究。 (一)系統植物考古研究 宿州楊堡遺址的發掘中,揭露出大汶口、龍山、岳石文化的灰坑、墓葬等遺跡。6份岳石文化土樣浮選出粟、黍、稻、小麥、大豆等農作物,狗尾草屬、牛筋草、莧科、馬齒莧等非農作物。該遺址發現岳石文化農作物共計141粒,占可鑒定植物遺存的94%,略高于該遺址大汶口文化晚期的87%,可能意味著農業生產在聚落生活中地位的提升。與該遺址大汶口文化晚期和龍山文化時期相較,岳石文化時期新增了小麥、大豆兩類作物。綜合數量/重量比例、出土概率來看,此時先民經營的是稻旱兼作的多種作物種植制度,稻、麥在農業經濟中所占份額大,可能是聚落生活中的重要糧食。 定陶十里鋪北遺址以龍山、岳石、商代晚期遺存最為豐富。岳石、晚商時期該聚落還發展為城。就目前完成的約60份岳石文化浮選土樣來看,出有粟、黍、稻、小麥、大豆等農作物,黍亞科、豆科、藜科等非農作物。農作物1400余粒,約占植物遺存的83%,與該遺址龍山文化相較,比例有較大提升,可能是聚落農業發展的體現。就各種作物的構成狀況來看,十里鋪北聚落岳石文化先民經營的是旱作為主的多種農作物種植型農業。 樂陵尹家遺址存在岳石、戰國、漢等時期的遺存,以岳石文化晚期灰坑為主。19份土樣浮選出粟、黍、稻、大豆等農作物,黍亞科、馬唐屬、黍屬、藜科、豆科、野大豆、十字花科、紫蘇屬等非農作物。農作物158粒,約占植物遺存的30%。植物遺存表明,先民經營的是以粟為主的多種作物種植制度。與其他遺址相較,該遺址農作物的數量比例偏低,或許與采樣遺跡性質、采樣數量有關,也有可能是該聚落農業發展水平的真實寫照。 濟南彭家莊遺址龍山、岳石、商周、漢至明清等多個時期的遺存中,以岳石文化最為豐富。49份土樣浮選出粟、黍、大豆等農作物,黍亞科、豆科、藜科、莎草科、葫蘆科、莧科、馬齒莧屬等非農作物遺存。農作物69893粒,約占植物遺存的82%。粟的數量/重量比例、出土概率在三者之中皆為最高,反映了粟作為主的旱地農業模式。 濟南章丘城子崖遺址在2014—2015年的發掘中揭露出龍山、岳石、東周等時期遺存。約30份岳石文化土樣浮選出粟、黍、稻、小麥、大豆等農作物,黍亞科、豆科、藜科等非農作物。農作物5900余粒,約占植物遺存總數的86%左右。粟的各項量化數值都遠高于其他四者,反映了粟作占主導地位的多種作物種植制度。 章丘榆林遺址以龍山、岳石、東周時期堆積最為豐富。20份左右岳石文化土樣浮選出粟、黍、稻、小麥、大豆等農作物,黍亞科、豆科、藜科等非農作物。需要指出的是,其中一處灰坑采集浮選土樣20余升,所獲粟、黍兩類糧食作物約40萬粒,可能是一處糧食窖藏。 淄博桐林遺址以龍山、岳石等時期的遺存為多。37份岳石文化浮選土樣中,出土了粟、黍、稻等農作物,黍亞科、馬唐屬、稗屬、豆科、野大豆、藜科、蓼科等非農作物。農作物2246粒,約占植物遺存的62%,與該遺址龍山文化時期相當。粟、黍、稻的農作物類型承襲了龍山時期傳統,與后續的商周時期亦相若,反映了農作物結構的長期穩定性。岳石時期農作物的構成中,粟、黍的量化數值高于稻。與龍山時期相較,岳石時期稻的出土概率下降,粟、黍出土概率上升,在一定程度上顯示旱作農業重要性的提高。 煙臺廟后遺址以龍山、岳石時期遺存為主。9份岳石文化土樣浮選出粟、黍等農作物,黍亞科、豆科等非農作物。農作物75粒,占植物遺存近50%,農作物有粟、黍,以粟為主。植硅體樣品中提取到粟、黍、稻等農作物,蘆葦、莎草科、闊葉樹等非農作物。 煙臺照格莊遺址以岳石文化遺存為最豐。2007年度浮選的93份土樣,出土粟、黍、稻、小麥、大麥、大豆等6種農作物,黍亞科、豆科、莎草科、藜科、莧科、唇形科、菊科等非農作物,農作物7951粒,約占可鑒定植物遺存的55%。農作物以粟為主,黍次之,其他作物各項量化數值偏低,可能在聚落農業中所占份額有限。2008年度浮選的34份土樣出土粟、黍、大豆等農作物,黍亞科、豆科、唇形科、藜科、蓼科、馬齒莧屬、禾本科、蒼耳屬、葡萄屬、果殼等非農作物。農作物394粒,約占可鑒定植物遺存的53%。農作物以粟為主,黍次之,大豆所占比重有限。 日照六甲莊遺址有龍山、岳石、周、漢等時期的遺跡。17份岳石文化土樣僅有5份樣品出土植物種子,農作物中粟、稻、小麥各1粒,非農作物中藜科、紫蘇分別出土3、1粒。由于植物遺存太少,暫不進行深入討論。 (二)考古調查、植物考古調查 章丘馬安遺址出土有龍山、岳石、商周、戰國、漢等時期的遺存。為配合發掘資料整理,陳雪香等在遺址剖面采集岳石文化浮選土樣10份,出土有粟、黍、小麥、大豆等作物,黍亞科、豆科、藜科、莧科、茄科、唇形科、馬鞭草科等非農作物遺存。農作物724粒,約占可鑒定植物遺存的61%。先民經營的是以粟為主的多種作物旱作模式。 山東大學東方考古研究中心等單位于2008年在遼寧大連的植物考古調查中,發現了旅順雙坨子遺址岳石文化樣品中的粟、黍、稻等農作物、黍亞科等非農作物植硅體。所獲植硅體以農作物為主,農作物中又以水稻扇形為主。靳桂云對章丘城子崖、濰坊李家埠遺址剖面采樣分析顯示,這兩個遺址岳石文化時期都存在粟黍穎殼和水稻植硅體,以及蘆葦等非農作物植硅體。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東隊等對山東沭河上游的聚落考古調查中,采集了浮選、植硅體等樣品。莒縣上峪遺址的1份浮選土樣出土有粟、黍等農作物;塘子遺址的1份浮選土樣出土有粟、黍、稻等農作物,禾本科、豆科等非農作物。 (三)發掘中隨機浮選或偶然發現 發掘者從日照六甲莊遺址較大的一個灰坑中采樣浮選,發現了炭化稻米。南京博物院等單位對江蘇連云港藤花落遺址的發掘中,在岳石文化的H81隨機采樣浮選,發現了較多的炭化稻米。但由于該遺址岳石文化遺存遠不及龍山文化遺存豐富,且發掘過程中沒有進行系統采樣,無法進行比較研究。此外,臨沭東盤遺址發掘中曾采集岳石文化土樣1份,但后續的浮選中未在該單位發現植物遺存。 綜上,開展過植物考古研究的岳石文化遺址已近20處,出土農作物的達16處,囊括了海岱地區的各類等級聚落,涵蓋了岳石文化的南城孜、安邱堌堆、王推官、郝家莊、照格莊、土城等地方類型。就此角度而言,這些既有工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藉以分析岳石文化農業經濟的基礎。 三、岳石文化農作物種植制度的區域差異 廣義的農業生產種植制度包括某特定地區的農作物布局(作物品種、種植規模、種植比例等)、生產技術、種植方法等;狹義的農業生產種植制度則主要指農作物的布局,或稱農作物種植制度。岳石文化農作物布局的復雜化趨勢較海岱龍山文化尤甚,且農作物組合與構成反映的農作物種類、種植比例在不同聚落表現出不盡一致的態勢。 植物考古工作表明,出土6種農作物(粟、黍、稻、小麥、大麥、大豆)的遺址僅照格莊(2007年)1處,位于膠東半島的沿海丘陵地區,系環壕聚落。出土5種農作物(粟、黍、稻、小麥、大豆)的遺址有楊堡、十里鋪北、榆林、城子崖等4處,分別位于皖北平原、魯西南堌堆、魯北山前平原地帶;其中,城子崖、十里鋪北為城,榆林也存在作為城的可能。出土4種農作物的遺址有尹家(粟、黍、稻、大豆)、馬安(粟、黍、小麥、大豆)2處,分別位于魯西北洪積平原、魯北山前平原地帶,聚落等級較低。出土粟、黍、稻3種農作物的遺址有桐林、李家埠、雙坨子、廟后、塘子5處,分別位于魯東與魯北山前平原、膠遼半島丘陵、魯東南平原地帶,除桐林外,聚落等級普遍較低。出土粟、黍、大豆3種農作物的遺址有彭家莊、照格莊(2008年)2處,分別位于魯北山前平原和膠東半島。出土粟、稻、小麥3種農作物的遺址僅六甲莊1處,位于魯東南沿海平原。出土2種農作物(粟、黍)的遺址僅上峪1處,位于魯東南平原,聚落等級較低。僅出土水稻1種作物的遺址有藤花落1處,位于蘇東北沿海平原,系環壕聚落。整體上看,與海岱龍山文化時期的農作物類型相較,岳石文化的作物布局雖呈現一定的繼承性,但總體規律不是很明顯。不同遺址出土農作物組合、構成的差異,可能反映了不同的種植制度。 從大的格局上看,岳石文化的雜草有黍亞科、豆科、藜科、蓼科、莧科、茄科、菊科、唇形科、莎草科、馬鞭草科,但不同地理位置的遺址所出雜草遺存也不盡一致。黍亞科中的狗尾草屬、馬唐屬,豆科中的野大豆、胡枝子、草木樨,藜科中的藜屬等遺存出土于多數聚落;其余諸科則占有遺址數量少,占所在遺址雜草比例低。這些伴人雜草多是農田雜草,它們可能是伴隨著人類農耕活動進入遺址的。它們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聚落農耕的發展水平。 就自然環境方面而言,地理位置(經緯度、海拔等)不同,環境、氣候、地貌、土壤、水文等也會呈現出不一致的特點。就山東省內而言,山前平原、山間盆地、河谷平原等地勢低緩、土壤肥沃、水源豐富、排灌條件好,是比較適宜耕作的土地類型,城子崖、榆林、十里鋪北、桐林等遺址都位于這樣的地貌部位,有利于多種農作物的種植和農業的豐收。馬安、彭家莊等未出土稻遺存的遺址位于相對靠近魯西北的位置。龍山—岳石時期,稻遺存在海岱地區內部東南多、西北少的分布形勢,雖不能完全排除考古發現的或然率,但大體上是當時稻作農業格局的反映。膠東半島農作物占植物遺存總數的比重小,出土概率低,可能意味著農業在岳石文化時期的膠東半島雖是聚落生計的重要組成,但或許在某些區域并未居于主體地位,野生植物資源的利用在居民生活中可能占據重要地位。 就文化社會層面而言,聚落等級和人群組成的不同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岳石文化聚落等級高的遺址,大都出土多種農作物遺存,可能與高等級聚落在聚落群中的核心地位有關。既往的考古研究表明,岳石文化人群來源復雜,已不是單純的東夷族人,不同來源的人群具有不盡一致的文化傳統、飲食喜好甚至栽培技術,這些因素都可能導致不同的種植制度。 此外,發掘區在聚落中的位置、發掘面積的大小、埋藏環境、保存狀況、采樣和浮選方法等方面的差異都可能對浮選所獲的植物遺存種類、數量、出土概率造成影響。以照格莊遺址2007、2008年度的浮選結果為例,發掘區所在位置不同,采樣數量不盡一致,所獲的植物遺存存在相當的組成差異。 四、岳石文化的農業的再發展 就目前的考古發現來看,岳石文化農業呈現出繼續發展的趨勢,主要表現在:農業在聚落生活中的主體地位、多種作物種植制度的推行、糧食作物的剩余、旱作農業的強化發展、稻作農業的繼續存在、農業生產工具的進步、家畜飼養業的發展等方面。既有對此前海岱龍山文化農業發展態勢的繼承,亦有此時新呈現出的時代特點。 (一)農業是聚落先民生計的主體 炭化植物遺存、植硅體的分析結果表明,在岳石文化多數聚落的植物遺存中,農作物占據絕對優勢。非農作物中,有些植物如藜、地膚、豬毛菜、紫蘇、野大豆、葫蘆科等,可能是人類采集的植食資源,但所占比重遠低于農作物。 (二)多種作物種植制度的推行 進行過植物考古工作的16處岳石文化遺址中,出土5種以上糧食作物的有5處,4種以上糧食作物的有6處,同時出土稻、旱糧食作物的遺址更是達到12處。多種農作物種植制度的推行可以提高糧食的產量,減輕自然災害對聚落生活的影響,是古代農業發展水平的標志。 (三)糧食作物的盈余 彭家莊遺址H9所采的40升土樣中浮選到粟67051、黍2701粒,農作物出土密度高達1744粒/升。榆林遺址也發現了一處疑似糧食窖藏坑,約20升的浮選土樣中出土粟、黍糧食作物數量已近40萬粒。剩余糧食的儲存,與農業的發展密不可分。 (四)旱作農業的強化發展 除藤花落外,其余15處遺址都發現了粟、黍等旱地作物。11處系統植物考古研究的遺址中,除地理位置偏南、浮選樣品較少的楊堡及水文條件優越的桐林外,其余9處遺址的粟黍類旱地作物都居主導地位。與海岱龍山文化時期相較,粟黍類作物在遺址中的比重有大幅提升。 (五)稻作的繼續存在與局地發展 16處開展過植物考古工作的遺址中,有12處發現了稻遺存。系統浮選的11處遺址中,僅2處未發現稻遺存。稻遺存占有遺址的普遍性表明,稻作可能在岳石文化先民聚落農耕中繼續存在。楊堡、桐林遺址所出稻遺存的量化分析表明,稻作在局地占據較為重要的地位。稻作的發展可能與岳石文化時期氣候的好轉不無關聯,孢粉分析表明,沭河上游地區龍山末期到岳石初期氣候冷涼干旱,之后氣候逐漸好轉。相似的氣候好轉趨勢在山東其他地區剖面研究中也有發現。 (六)農業生產工具的進步 與海岱龍山文化相較,岳石文化農具中石、骨、蚌質的鏟、鐮、刀、鋤等相對數量較海岱龍山文化更多,農業工具在全部工具中所占比例大大增加,而且出現了新的工具類型,尤以上窄下寬的方孔石鏟、兩側帶缺口的方孔石镢、半月形雙孔石刀為特色。 (七)家畜飼養業的發展 岳石文化的動物考古工作還較少。就尹家城遺址而言,鹿的數量最多,占39.8%,豬、狗、牛分別占38%、14%、8.2%。照格莊遺址出土動物20種,家畜有豬、牛、羊、狗,以豬為最,狗次之,牛、羊較少。廟后遺址出土的家養動物骨骼有豬、狗等。長清仙人臺遺址則出土有家牛骨骼。臨沭東盤遺址2個灰坑也出土有豬、狗等家養動物骨骼。對彭家莊遺址系統動物考古研究表明,其家養動物有豬、狗、牛、黃牛、羊、綿羊等。就可鑒定標本數、最小個體數而言,以豬為主,狗次之;從肉食量來看,則是以豬為主,牛次之。該結果反映了該聚落以豬為主的多種家畜飼養制度。這些有限的動物骨骼鑒定工作表明,岳石文化時期的家畜飼養業與海岱龍山文化的動物組合與構成大致相似,外來的牛、羊普及程度提高,揭示了岳石文化家畜繼續發展的態勢。 綜上,岳石文化時期農業并未衰落,而是迎來了新的發展。農業經濟呈現出繁榮態勢,以糧食種植業、家畜飼養業為主,采集、漁獵為輔的社會生產方式和結構得到了進一步完善。伴隨著粟作的普遍強化,稻作雖在局地仍作為主要的農業類型繼續發展,但在多地已退居弱勢地位。十里鋪北、城子崖、桐林等有多個時期遺存遺址的浮選結果表明,稻遺存的數量、出土概率的下降趨勢都較為明顯。有學者認為,稻作的衰落使得以稻作農業為基礎的海岱地區(尤其是東南部)食物供應嚴重不足,人口大量減少,進而導致岳石文化的衰落。 五、結 語 要之,農業是岳石文化先民生計的最重要組成。就植物遺存而言,縱向來看,與海岱龍山文化相較,岳石文化的農業繼續發展,并繼承了此前的多種農作物種植制度;橫向地看,與中原地區的二里頭文化、二里崗文化相較,這幾處農作物結構相若。農作物組合包括粟、黍、稻、小麥、大麥、大豆6種,構成上除個別遺址外,皆是以粟類谷物為糧食主體。就遺址所在區域而言,旱作在多數區域得到了強化,稻作整體上呈現出弱化的態勢,惟個別聚落繼續發展,可能與遺址所在地理位置、水文條件相關。就聚落等級而言,作為區域政治實體的城、一級聚落的農作物種類和數量一般比同一區域及鄰近地區二級、三級聚落豐富。岳石文化的農業并未衰落,強化型旱作農業為文化與社會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在早期文明化進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同時需要指出的是,學界目前對岳石文化農業的認識還是階段性的,隨著考古工作的開展與多學科研究的深入,將來或可另文探討。
作者簡介:郭榮臻(1988—),男,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環境考古、農業考古。 靳桂云(1964—),女,山東大學文化遺產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新石器時代考古、環境考古、生業考古。 (本文根據原文精簡,原文刊登于《東南文化》2019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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