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是一種常見的心境障礙,可由各種原因引起,以顯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為主要臨床特征,且心境低落與其處境不相稱。臨床表現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顯的焦慮和運動性激越;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癥狀。多數病例有反復發作的傾向,每次發作大多數可以緩解,部分有殘留癥狀或轉為慢性。 一、病因及發病機制 抑郁癥的發生與遺傳、生物化學、心理、社會和環境等多種因素有關,其發病機制至今尚未完全清楚。目前認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① 單胺能神經通路信號異常;② 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素軸功能亢進;③ 海馬體積減小和神經可塑性下降。 二、臨床表現 抑郁發作臨床以心境低落、思維遲緩、認知功能損害、意志活動減退和軀體癥狀為主。 三、診斷 1. 核心癥狀 (1)心境低落; (2)興趣減退或愉快感喪失; (3)精力下降或疲勞感。 2. 附加癥狀 (1)集中注意的能力降低; (2)自我評價低; (3)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 (4)認為前途黯淡悲觀; (5)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 (6)睡眠障礙; (7)食欲下降。 四、治療 (一)藥物治療 1. 三環類抗抑郁藥 代表藥物:丙米嗪、阿米替林、多塞平、氯米帕明。 作用特點:有抗焦慮及抗抑郁作用。 不良反應:過度鎮靜,直立性低血壓,抗膽堿能不良反應。氯米帕明有抽搐的不良作用。 2. 單胺氧化酶抑制劑 代表藥物:嗎氯貝胺。 作用特點:一種可逆性、選擇性單胺氧化酶 A 抑制劑,適用于各類抑郁發作。 3. 選擇性 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 代表藥物: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蘭、艾司西酞普蘭。 作用特點:是全球范圍內公認的一線抗抑郁藥物。SSRIs 的劑量效應曲線平坦,一般每天給藥 1 次即可。可用于各種抑郁癥,包括輕至重度抑郁癥,雙向情感性精神障礙抑郁相等。 禁忌證: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色氨酸聯用。 4. 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 代表藥物:文拉法辛、度洛西汀。 作用特點:療效與劑量相關。主要用于抑郁癥和廣泛性焦慮癥,對 SSRIs 無效的嚴重抑郁癥患者也有效。 禁忌證: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聯用。 5. 去甲腎上腺素和特異性 5-羥色胺能抗抑郁藥 代表藥物:米氮平。 作用特點:適用于各種抑郁癥的急性期及維持期治療,特別是治療伴有睡眠障礙或焦慮障礙的抑郁癥、伴有焦慮激越或焦慮軀體化的抑郁癥患者。 禁忌證:禁用 MAOIs 聯用,出現感染癥狀應查血象。 6. 5-羥色胺受體拮抗和再攝取抑制劑 代表藥物:曲唑酮。 作用特點:適用于各種輕、中度抑郁發作,但對于重度抑郁效果稍差。 (二)其他治療 1. 醫患關系 2. 解釋病情 3. 選擇治療方式 4. 心理治療 5. 電休克治療 6. 體育療法 五、用藥注意事項與患者教育 (一)用藥注意事項 1. 劑量逐步遞增,盡可能采用最小有效劑量。 2. 應注意氟西汀需停藥 5 周才能換用 MAOIs,其他 SSRIs 需停藥 2 周再換用 MAOIs。MAOIs 停藥 2 周后才能換用 SSRIs。 3. 應盡可能單一用藥,應足量、足療程治療。當換藥治療無效時,可考慮兩種作用機制不同的抗抑郁藥聯合使用。 (二)患者教育 1. 抗抑郁藥物多數需要至少 2 周才會有顯著的情緒反應,12 周后才會有完整的治療效果。 2. 抗抑郁藥物能引起嗜睡,從事需集中精力工作的人員應慎用;避免與酒精或其他引起嗜睡作用的藥物合用。 3. 患者及家人要警惕患者出現行為異常、病情惡化或自殺傾向。 4. 抗抑郁藥存在癥狀反跳和戒斷綜合征的風險,這類藥物不能突然停止使用 5. 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使用的 14 天內不能使用其他抗抑郁藥物,另外多種抗抑郁藥物同時使用,增加5-羥色胺綜合征發作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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