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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檢察院 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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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見喜圖書館 > 《電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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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行為該當何罪
但這兩種犯罪的實行行為也存在以下的關聯,法條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實行行為之一是“提供支付結算幫助”。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與其關聯犯罪,則是上下游犯罪的關系,即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買賣、出借銀行卡類“洗錢”類犯罪 罪名適用及辯護要點
(五)為賭博犯罪提供資金、信用卡、資金結算等服務,構成賭博犯罪共犯,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
區分幫信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大要點
區分幫信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大要點。四、幫信罪中支付結算的行為對象可以是其他和網絡犯罪有關的資金,掩飾隱瞞犯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區分——以涉“兩卡”犯罪為例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區分——以涉“兩卡”犯罪為例。實施的具體犯罪行為方面,《2022年會議紀要》)第五條規定,行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
【疑案精解】參與“跑分”又截取團伙成員卡內資金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一種意見認為,張某在明知第四方平臺支付結算的款項是網絡犯罪所得的情形下,不僅收集、提供多個銀行賬戶,而且通過積極的轉賬行為使...
孫國祥:幫信罪及其關聯罪名的區分(“跑分”“黑吃黑”“支付結算”等行為性質)
對張某行為性質的分析,主要涉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區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上游犯...
提供賬戶幫助“洗錢”,是否成立“掩隱罪”?
問:《解釋》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與上游犯罪關系的處理是如何規定的?答:本著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應當以上游犯罪事實成立為前提這一基本原則,《解釋》做了兩方面規...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例
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應予依...
淺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區別和適用
例如上游犯罪行為人為轉移犯罪所得,利用眾多銀行卡進行層層轉移支付,提供銀行卡者僅是出于概括性的明知,銀行卡用于違法行為,其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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