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美國外觀專利制度再次迎來重大變革。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CAFC)以全院庭審(en banc)的方式,10名法官中有9人同意在LKQ v 通用汽車案中,推翻了使用了20年的Rosen-Durling測試,轉而采用了發明專利中靈活的KSR標準來評估外觀專利的顯著性。在此之前,美國兩種類型的專利:發明專利和外觀專利,各自采取的顯而易見性標準并不一致。發明專利的標準要高一些,外觀專利相對低一些。該判決被認為是美國外觀專利制度中的一個里程碑式的轉變。實際上,這起案件在外觀專利法理上,相對比較專業,一般人還不太容易看懂。但是如果了解這起案件為何會引發廣泛關注的背景,就會更容易理解,為何此次LKQ獲得了案件上訴的勝利,會認為是對美國外觀專利制度的一次重大革新。就在CAFC做出這一判決之后,代表汽車后裝零部件廠商和保險公司組成的汽車聯盟(CAR Coalition)迅速發表了一份聲明,祝賀LKQ贏得重大勝利,LKQ是該汽車聯盟的創始會員。在這份聲明中,汽車聯盟執行董事Justin表示,今天的裁決不僅是后裝市場零部件制造商的勝利,更重要的是,隨著不斷上漲的價格和供應鏈風險,消費者和小型企業理應獲得更低的汽車維修成本、汽車維修市場的多樣性以及日益激烈的行業競爭。他還表示,去年一個由國會議員組成的兩黨小組重新提出了《汽車維修運輸省錢法案》。這項聯邦立法旨在改革被破壞的專利法,以加強消費者的選擇,降低維修成本,并促進更自由、更公平的汽車維修市場。該法案將結束汽車制造商對專利的不公平使用,將汽車制造商對碰撞維修零件(包括側視鏡、后圍板和保險杠等常見零件)的替代零件制造商實施設計專利的時間從15年縮短到2.5年。汽車聯盟最后抱怨道,在過去20年,汽車制造商越來越多的申請外觀專利,限制了消費者獲得基本功能部件,包括前大燈、車門和擋泥板。根據汽車聯盟和德保羅大學法學院的最新研究,在汽車碰撞零部件行業保護消費者的選擇和負擔得起的維修反競爭行為損害了車主在維修時從各種品牌和產品中進行選擇的能力,每年給美國消費者造成超過15億美元的損失。 
本案中,LKQ對通用汽車的前擋泥板的外觀專利提出了質疑。但是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支持了通用汽車的專利。于是LKQ不服提出上訴,并認為發明專利的KSR測試應該適用到外觀專利上。
所謂的KSR指的是在KSR International Co. v Teleflex Inc案中,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嚴格的“教學、建議或動機(TSM)”的顯而易見測試,轉而采取更靈活的方法。
而此次被推翻的Rosen-Durling測試,主要是在In re Rosen, 673 F2d. 388(C.C.P.A. 1982)中確立的要求主要參考文獻與要求保護的設計“基本相同”,次要參考文獻與主要參考文獻“相關”。并在Durling v. Spectrum Furniture Co., 101 F.3d 100(Fed.cir. 1996)案中進行了澄清。總體來看,該標準被認為是過于僵硬的。 因此,這個Rosen-Durling測試在使用上的主觀性過強,要求法院幾乎憑直覺來認定外觀是否相同。因此就造成了如下圖這些實例中,在某些情況下認定相似度較低的現有技術就足夠了,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卻駁回了相似度較高的現有技術。  本案中,LKQ提出通用汽車的擋泥板外觀專利625號,與Lian和Tucson的進行了對比。如此一來,由于該裁決立即生效,未來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對外觀專利的實質審查中,將會采取更嚴格的標準,這將導致美國外觀專利獲權將更加困難。同時,對外觀專利的無效將會變得更容易。細數拜登這屆政府,在美國外觀專利方面的動作還是非常大。從美國專利商標局新局長上任的第一件事情就與外觀專利有關,到一直安排增設外觀單獨的代理人以及審查員,實際上都預示著,美國外觀專利將隨著虛擬現實技術的發展,迎來一波大發展。此外,美國專利商標局還大幅提高的外觀專利的申請費用。總體來看,這一系列的動作,都有利于大型科技公司的利益。包括此次最新的判決在內,雖然是零部件小公司戰勝了通用汽車這樣的大公司,但是實際上大公司才是更高層面的統一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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