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體的主體性 文|綠蝶 圖|自取 昨天開始思考,信任、欺騙的關系,欺騙是事實存在很難去界定,立場不同,則想法不同。 出于信任,你放棄了個體的主體性,把選擇權讓給別人,那也不能責怪欺騙行為和結果的產生,一切都是經過允許的。 個體的主體性也是近幾年自媒體喜歡的一個新標簽,任何的理解都不單單來自于文字,而要實際用在生活中。 信任的度如何去平衡,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情的前提下信任,如果還有欺騙結果出現,前期自己的每一步都算數,有理有據的擺事實、講道理,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 我在法院見到兩個聲嘶力竭說著想要離婚的女性,真正的厲害是無聲的,而不是吼叫著如何去辦理,等到吼叫行為出現,已經有點晚,再取證就比較困難。 生活是優勝劣汰,物競天擇。從新生兒的流產,到社會的淘汰的等等,都是這樣子。 厲害的會一直厲害,懦弱的不站起來就一直是趴下的。 我見過打小就聰明的孩子,但人不可能一直都愚蠢,想誰都會想,說誰都會說,做不一定誰都會做。 人和人的差距很大,有些人身不動,形在動,事情解決了;有些人身心都不安定,一直勞碌,如果有一個好處,聽話,那事情也會解決;最可憐可怕的是犟貨,身心不安定,還不聽話,凈給人添亂…… 一個優秀的人,會是你的“引子”,就和中藥的藥引子一樣,不需要認識很多人,有效的朋友很重要。 自己走的每一步都算數,不要浪費每一步,想著等、靠、要,那除非一切有人給你“等、靠、要”的機會,你也要想清楚得與失,永遠沒有免費的晚餐。 如果跳了一個坑,哪怕是天坑,也沒有很糟糕,爬起來繼續好好生活,一切都是“未病”的對待,陰陽平衡,身心安定。 永遠不要放棄對自己主體性的捍衛,要不然你就不是你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