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本文前,點擊上方卡片一鍵關注 作者:泉道君 來源:泉道(ID:qd166199) 善良需要鎧甲,而法律就是最硬的鋼。 2018年1月4日,貴州的一起交通事故引發了一場持續五年的司法爭議。 這個案件不僅關乎一位無償獻血者的個人權益,更涉及到我國無償獻血制度的深層思考。 事情要從那個寒冷的冬日說起。 當天,醫護人員袁小紅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行駛時,與另一輛機動車發生了碰撞。 就在救援人員處理事故現場時,文志勇駕駛的小型客車突然沖入現場,撞上了救援車輛,同時將在路邊等候的袁小紅等人撞傷。 這起二次事故讓袁小紅受傷嚴重,緊急送醫后雖然成功脫離危險,但高額的醫療費用和無法工作帶來的經濟損失,讓她和家人陷入了困境。 作為一名長期堅持無償獻血的醫護人員,袁小紅的獻血量已達到當地政策規定的標準。 按照相關規定,她申請并成功報銷了5180元的用血費用。 然而,這筆已經報銷的費用,卻成為了后續長達五年司法爭議的焦點。 2018年10月,袁小紅將肇事者文志勇和其投保的保險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35萬余元。 其中,那筆已報銷的5180元用血費用是否應該納入賠償范圍,成為了爭議的核心。 一審法院在扣除保險公司此前墊付的14萬元后,判決保險公司賠付21萬余元,但不包含已報銷的用血費用。 袁小紅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雖然增加了部分賠償金額至24萬余元,但仍然維持了對用血費用的判決。 不甘心的袁小紅繼續申請再審。 她認為,無償獻血的優惠政策是國家對獻血者的特殊獎勵,與事故賠償是兩個不同性質的事項,不應相互抵扣。 2020年6月的再審判決雖然追加了部分賠償,但對用血費用的爭議仍未改變。 在經歷了三次審判后,袁小紅繼續申訴。 市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此案符合抗訴條件,向省檢察院提請抗訴。 最終,在2023年9月,法院作出了具有重要意義的終審判決:明確認定用血費用減免政策屬于立法層面的獎勵措施,與侵權損害賠償屬于不同性質,保險公司應當賠償袁小紅5180元用血費用。 這個歷時五年的案件,不僅是對袁小紅個人權益的保護,更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 它明確了無償獻血優惠政策與事故賠償之間的關系,為今后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參考。 首先,這個判決體現了法律對無償獻血者權益的充分保護。 無償獻血是一項崇高的公益事業,獻血者因此獲得的優惠政策是國家的特殊獎勵,不應成為減少其他正當權益的理由。 其次,這個案例也提醒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時要嚴格遵循法律規定,不能簡單地用'已獲得優惠'來否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無償獻血優惠政策與事故賠償是兩個不同性質的事項,不能混為一談。 最后,這個判決對推動無償獻血事業具有積極意義。 它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參與無償獻血不僅不會影響個人其他合法權益的主張,反而能夠獲得國家政策的特殊保護。 五年的司法較量,最終以公平正義的實現畫上句號。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在處理類似問題時,要準確理解法律精神,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要維護公益事業的良性發展。 你若喜歡,為泉道點個在看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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