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企業經過三次的浪潮,中國的民營企業不斷地進行模式創新,從傳統的直營復制,到加盟的快速擴張,到聯營的管控擴張,到最終的全民合伙時代。 那又為什么采用門店合伙人體系呢? 對于老板來說:
對于人才來說:
案例:喜家德的358合伙人模式 喜家德水餃,從小品類的水餃迅速殺出一條血路,擴張幾百家門店,而且90%的門店都是盈利的,擴張和發展非常的良性。 做餐飲的大部分都聽過他的核心模式就是358合伙人的模式。 如圖所示: 簡單來分析一下喜家德358-20模式:
這樣一看,感覺好像沒什么特別奧妙之處,其實內部產生的價值非常之大,他推動了很多人愿意培養店長,就是打破了師傅帶徒弟就會餓死師傅的傳統,因為師傅和徒弟沒有利益關系。這個358模式就是解決這個問題。 一般餐飲門店的店長年收入是10-20萬,因此老板都想控制成本,因此優秀的店長很難找到,但是喜家德的店長可以是100萬每年,因為喜家德的店長除了工資外,還有分工和裂變的收入。 思考一下,假如一個優秀的區域經理,他管理30多家門店,一家門店中他有8%的股權,他一年可以收入4萬,這樣子30家門店就有120萬的收入(不算其他門店的支出。) 100多萬完全是來自于分工機制,但是傳統的模式中這100多萬給誰?是給加盟商,加盟商來投資開店,最終分紅也是給加盟商。而358模式是把員工變成了加盟商。 借用喜家德的高總說,358模式的核心在于去加盟商,建立合伙制。對的,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 連鎖的本質是復制與整合,復制就意味著擴張,好的連鎖擴展模式一定是賺錢擴張,有的人虧錢擴張,只為了占領市場份額,那是互聯網企業的問玩法,對實體企業而言,最好的擴張方式就是與人合伙,共同賺錢圈地! 合伙人協議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 (其他合伙人按以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項目名稱: 第二條 合伙項目主要內容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合伙人出資金額、方式和時間 (一)合伙人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第五條 入伙、退伙和合伙權益轉讓 (一)入伙。 1、新加入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人資格并經過合伙人委員會同意; 2、合伙人必須簽署本《合伙人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合伙期限內,合伙人由于自己的原因提出退伙的: 1)合伙人需提交書面的《退伙申請表》; 2)需要經過合伙人委員會同意; 3)合伙人權益的轉讓可內部協商并經合伙人委員會同意。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當然退伙: 1)合伙項目結束或合伙期限到期; 2)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合伙企業或項目在合伙期限內被迫停止; 4)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5)當然退伙的權益由合伙人委員會協商解決。 3、強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委員會可以強制讓合伙人退伙: 1)未按照約定出資; 2)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和《保密協議》; 3)按照公司的規則制度需要開除; 4)嚴重違反合伙精神; 5)合伙人委員會以書面形式通知合伙人除名的決定; 6)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7)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8)合伙人退伙后,所有合伙人權益被終止。 (三)合伙權益轉讓。 1、在合伙人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合伙人可以轉讓部分股權給其他人,股權轉讓價格由雙方商定; 2、合伙人的責任和權利不能轉讓。 第六條 合伙人的責任和權利 (一) 合伙人權利機構。 1、合伙人共同選舉合伙人委員會; 2、合伙人委員會為合伙企業或合伙項目的最高權利機構; 3、如果公司有股東大會,合伙人委員會隸屬股東大會領導; 4、合伙人委員會主席由合伙人委會委員選舉產生; 5、合伙人委員會主要決定下面實現: 1)合伙項目的重大決策; 2)合伙人的進入和退出; 3)合伙人的利益分配機制; 4)合伙精神的宣傳和執行檢查。 (二) 主要合伙人的職責、權限、日常報酬如下:
第七條 合伙精神 1、XXX企業或項目的合伙精神為:主動、擔當、補位、協助、共贏; 2、所有合伙人必須遵守合伙精神; 3、合伙人委員會負責合伙精神的推動和檢查監督。 第八條 分利機制 1、合伙人利益分配機制由合伙人委員會決定; 2、合伙人分利機制包括:日常報酬、業績提成、利潤留存和分紅; 3、詳細的分利機制見《業績對賭和分利協議》。 第九條 合伙的繼續、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的繼續。 合伙期限結束后,如果合伙人委員會同意繼續合伙,重新簽訂合伙協議; (二)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委員會決定不再繼續合伙;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 合伙項目的清算: 1、 合伙項目的清算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 2、 清算結果,如果有盈余,按照合伙人的出資額進行分配;如果資不抵債,宣布破產倒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強制退伙。 (五) 合伙人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和《保密協議》,強制退伙。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法 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合伙人與合伙人委員會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入伙申請表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 (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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