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媒體報道,當地時間 8 月 1 日,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家法院作出裁定,判定特斯拉公司在 2019 年的一起嚴重車禍中負有責任,需向原告方支付超過 2.4 億美元的賠償金,折合成人民幣約為 17.5億元。這一判決結果引發了廣泛關注,也為智能駕駛技術的責任界定問題增添了新的思考維度。 佛州邁阿密聯邦法院的陪審團經過審議后認為,涉事司機應對此次車禍承擔 67% 的主要責任,但由于他并非被告方,因而無需支付相應比例的賠償金。特斯拉方面則被判定負有約三分之一的責任。根據裁決,該案的總賠償金高達 3.29 億美元。其中,特斯拉需承擔約 4250 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以及全部 2 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累計約 2.425 億美元。 2019年4月25日晚,一輛2019款特斯拉Model S以約100公里/小時的速度闖紅燈并沖過停車標志,在十字路口撞上一輛停靠路邊的雪佛蘭太浩。撞擊導致太浩旋轉,將一對年輕情侶甩至草坪,22歲的女性當場死亡,男性受重傷。尸檢顯示,遇難者遺體距離撞擊點達22.86米,足見沖擊力之大。 肇事司機稱,在事故發生前,自己的手機不慎掉落在駕駛艙地面,在彎腰撿手機的短暫時間內,事故突然降臨。他原本深信特斯拉車輛能夠在檢測到前方障礙物時自動剎車,避免事故發生,畢竟在此之前他已數十次經過該路口,均未出現意外狀況。 然而,特斯拉方面指出,在事故發生前,駕駛員存在踩踏加速踏板的行為,且未遵循 Autopilot 的使用規范,雙手未放在方向盤上時刻關注路面信息。并且,當時的 Autopilot 功能僅允許在高速道路上開啟。 原告方最初索賠3.45億美元,陪審團最終裁定賠償3.29億美元,其中2億美元為針對特斯拉的懲罰性罰款,1.29億美元為責任賠償(司機承擔67%,特斯拉承擔33%)。由于原告未起訴司機,特斯拉需全額支付2.43億美元。 特斯拉對這一判決結果表示強烈反對,堅稱判決有誤,涉事司機才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并明確表示將提起上訴。 本案焦點在于特斯拉對Autopilot功能的宣傳是否誤導用戶。 原告律師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出了一些引人深思的觀點。律師指出,特斯拉在宣傳中強調 “自動”,與其他車企宣稱的 “駕駛輔助功能” 存在顯著差異,這種措辭上的不同可能導致用戶在使用智能駕駛功能時心態發生巨大變化,過度放松警惕。 庭審期間,律師多次引用馬斯克此前對特斯拉智駕軟件的宣傳言論,強調 “當技術激進但宣傳未能準確傳達信息時,企業需為此負責”。此外,律師認為,作為技術提供方,特斯拉在輔助駕駛功能開啟期間,未能給予用戶足夠的預警提醒,這在一定程度上默許和放縱了潛在的危險行為。 該案件從立案到此次判決,歷經了長達 4 年多的時間。今年 6 月,特斯拉曾申請取消此次案件的判決,不過被佛州法院駁回。盡管目前特斯拉已表明上訴的立場,但這起案件的最終走向仍充滿懸念,它不僅關乎特斯拉公司的聲譽與經濟利益,也引發了公眾對自動駕駛技術的信任危機,可能影響智能駕駛行業的發展軌跡,推動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加速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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