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72年,勾踐滅吳之后,立即翻臉不認人,轉頭就開始清理功臣,逼跑范蠡逼死文種,于是一個薄情寡義、忘恩負義、陰險毒辣的形象躍然紙上。 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不能因為古人寫的史書就覺得一定可信,《史記》里的勾踐、文種、范蠡三人言行就疑點重重,其言行既不符合時代特征,也不符合人物邏輯,讓人很難相信。果然,出土的戰國竹簡推翻了不少《史記·越王勾踐世家》里的記載。 2017年,清華簡團隊發布了一部分整理報告,其中最為重磅的是《越公其事》,全篇共75支竹簡,共三千余字,堪稱目前最完整的勾踐滅吳故事的出土文獻,詳細敘述越王勾踐兵敗后經十年生聚、十年教訓,最后重新崛起、滅掉吳國的經歷,對研究春秋吳越歷史,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顛覆認知的是,《越公其事》揭開了勾踐的真面目,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勾踐為何要殺范蠡與文種。 01公元前493年,吳王夫差厲兵秣馬,準備報闔閭之仇,勾踐聽說之后,就準備先下手為強。這時,來到越國二十余年的范蠡開始登上歷史舞臺,認為不能打,理由是“兵者兇器也,戰者逆德也,爭者事之末也”,勾踐一意孤行,與夫差爆發夫椒之戰,最終差一點國滅身死。 春秋晚期,列國征戰不斷,而且吳越世仇,兩國更是戰爭不斷,因此范蠡不可戰的理由真有些荒唐,不像一國大臣所說,反而更像反戰學者之言。 夫椒之戰慘敗之后,勾踐迎來人生低谷,其言行來了一個180°的大轉彎,對于范蠡、文種的諫言統統采納。根據《史記》記載,除了臥薪嘗膽不忘國恥,與“身自耕作,夫人自織,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節下賢人,厚遇賓客,振貧吊死,與百姓同其勞”這一句話之外,勾踐之所以能夠再回越國,越國之所以能夠重新崛起,可以完全歸功于范蠡與文種,勾踐幾乎不是說“諾”就是說“善”。 夫差北上爭霸之后,勾踐三次詢問范蠡是否可以攻吳,范蠡前兩次都說不可,等到第三次夫差率軍精兵北上爭霸,國內只留老弱病殘時,范蠡才說可以。果然,越軍大破吳軍,三年之后吳國滅亡。 吳國滅亡之后,范蠡決定辭官歸隱,勾踐卻說“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不然,將加誅于子”。于是,范蠡立即帶上輕寶珠玉,與私屬一起乘舟浮海而去。臨行之前,范蠡手書一封給文種,勸他說勾踐為人不能共富貴,只能共患難,所以“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你還是趕快走吧。文種將信將疑,但還是稱病不朝,有人說文種要謀反,勾踐就賜給文種一支寶劍,說“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于是文種見劍知意而自殺。 總而言之,《史記·越王勾踐世家》中的勾踐、范蠡、文種記載,主要側重于描述范蠡與文種,占了超過一半的篇幅,且勾踐每一個正確決策必定出于范蠡或文種之口,經過范蠡文種的幫助與調教,忍辱負重的勾踐最終成功滅吳。至于勾踐,幾乎無所作為,決策幾乎都是錯誤,若非聽得進范蠡與文種的正確諫言,越國恐怕都要滅亡了。更重要的是,在滅吳之后勾踐針對范蠡與文種的言行中,讓人見識了卑鄙與無恥的境界。 02然而,清華簡《越公其事》卻表現出勾踐不卑不亢的氣節,以及“十年教訓十年生聚”的勵精圖治,一個大國之君形象躍然紙上。 為了求和,《史記》記載勾踐告訴文種說“君王亡臣勾踐使陪臣種敢告下執事:勾踐請為臣,妻為妾”,以向吳王夫差表示忠心,但在《越公其事》中,不僅沒有說攜妻入吳侍奉吳王,而且整個過程不卑不亢。文種出使吳國之前,勾踐告誡文種:
可見,勾踐并未低三下四,而是不卑不亢,準備一旦求和不成,就與吳國一決雌雄。《越公其事》中也記載,吳王夫差之所以沒有繼續打下去,既有自身損失過半,又山高路遠,且勾踐還有8000兵馬,所以知難而退,夫差對伍子胥說了這些理由,伍子胥無言以對,君臣關系并未鬧僵。從邏輯上說,作為一個有為之君,勾踐不會分析不出彼此面臨的難題。因此,既然越國并非沒有希望,為何還要“勾踐請為臣,妻為妾”,而不是不卑不亢地面對吳國? 吳越結盟之后,越國開始“十年教訓,十年生聚”,但古史中只說勾踐知人善用,以及范蠡文種的足智多謀,基本沒有勾踐如果勵精圖治。但《越公其事》詳細記載了勾踐勵精圖治的全部過程:首先是無為而治,讓越國休養生息,以此“安民”;其次是推行“五政”,以此“用民”,五政即為“好農”、“好信”(文化育人)、“征人”、“好兵”、“飭(chì)民”,最終將民眾調教成可供驅使的戰爭工具,成為越國取勝的資本。更為重要的是,勾踐推行“五政”時是親自動手,比如親自農耕,親自專研兵器,嚴以律己等,可以說勾踐是實干興國。 勾踐敗吳之后,《史記》記載吳國公孫雄肉袒膝行求和,勾踐本準備答應,但范蠡勸誡“天與弗取,反受其咎”,于是勾踐攻入吳國,讓吳王夫差找個地方頤養天年,最終夫差不愿受辱而自殺。比《史記》更勁爆的是,《吳越春秋》中描述的是,勾踐迫不及待地想要處死夫差,但夫差不愿自殺,于是勾踐怒斥夫差“今君抱六過之罪,不知羞愧而欲求生,豈不鄙者?”但《越公其事》中卻顛覆了古史描述的勾踐形象,不僅沒有盛氣凌人,反而更顯謙卑恭敬。
《越公其事》中不僅沒有記載范蠡與文種的結局,反而關于這兩人的記載都非常稀少,范蠡只出場了2次,文種只出場了3次。范蠡第一次出場是為勾踐區分、懲罰不恭敬的百姓,第二次是與太甬一起統計越國人口,都不是什么至關重要的事情。文種第一次出場是出使吳國,第二次是區分恭敬之人,第三次是勾踐伐吳之后坐鎮國內。 透過越公其事可知,勾踐是一個不卑不亢、謙虛恭敬、充滿實干精神的大國之君,而非古史記載的那樣陰險毒辣、背信棄義,至于范蠡、文種也沒有古史記載的那樣神奇。顯然,越公其事是一本顛覆性的史書。 至于范蠡評價勾踐為“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之類,估計十有八九是后人胡扯。 03問題在于:《越公其事》是不是可信? 古史突出范蠡文種,弱化勾踐,越公其事突出勾踐,弱化范蠡文種,兩者都有不可信之處,但相比之下,《越公其事》應該更可靠一些,原因有二。 其一,勾踐作為大國之君,春秋五霸之一,自身能力必然很強,但在古史中勾踐每一個正確決策都來自范蠡或文種,顯然不符合基本邏輯。 其二,中國注重記載歷史,君王不會隨便亂說話,否則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古史中勾踐所說的話,比如對范蠡說“不然,將加誅于子”,對文種說“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等,非常直白的殺功臣,既不符合春秋君王謙虛恭敬的基本禮儀要求,也不符合古史中勾踐陰險的性格,想要殺臣子有必要這么直白淺顯的說出來嗎? 與之相反的是,《越公其事》中勾踐言行恭敬謙卑,雖然無法證明這是不是真相,但看起來至少更符合春秋風格。 總的來說,《史記》《吳越春秋》等記載的勾踐、范蠡、文種三人,更像一部歷史同人小說,而《越公其事》雖然也具有一定文學性,但明顯更為可信。更為重要的是,傳世文本與考古文本對勾踐形象截然不同的描述,無疑說明勾踐形象曾遭到大規模篡改。 04通過上文可知,古史嚴重扭曲了勾踐的形象,《越公其事》中的勾踐形象可能更為真實一些。那么,這里帶來一個問題:滅吳之后,一個雄心勃勃、志在稱霸、言辭謙恭的君主,為何自毀長城的逼走范蠡逼死文種?筆者猜測認為,可能與范蠡文種身份、以及大國紛爭有關。 公元前511年,楚國人范蠡邀請文種來到越國,傳統觀點將之解釋為范蠡與文種不得志,而來到越國建功立業,但如果放在時代大背景之下,范蠡與文種就可能具有另一層間諜身份。 晉楚爭霸晚期,隨著晉國實力下降,為了維持霸主地位,晉國與吳國結盟,提升吳國戰斗力,戰略目的是“疲楚”,后來吳楚之戰就是這一戰略下的結果。而為了對抗晉國的戰略,楚國拉攏越國對抗吳國,自然要想辦法一定程度上提升越國戰斗力,因此吳越之間又夾雜了一絲代理人戰爭的味道。鑒于這一背景,范蠡與文種是私人入越,還是楚國組織,答案或許就一目了然了。 其實,即便范蠡與勾踐不是間諜,鑒于楚越關系的轉變,勾踐對他們也不會放心。 勾踐滅吳之后,范蠡與文種兩人都位高權重,掌握越國的大量機密。而這時的越國,已經能夠與楚國扳手腕,不再是楚國的小弟,變成了楚越爭霸。因此,當范蠡想要走、文種稱病不朝時,勾踐必然擔心范蠡與文種會跑回故國。一旦范蠡與文種回國,對越國的打擊之大可想而知,相信胸懷再寬廣的君王,都不敢拿軍國大事開玩笑,所以只能殺了范蠡與文種。 可見,當范蠡與文種不準備為越國效力時,勾踐就準備殺了范蠡與文種以絕后患,通過《越公其事》可以排除其陰險毒辣的性格,即“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的原因,那么真相應該就是擔心范蠡與文種泄露越國機密。其實,范蠡文種的情況,別說勾踐了,估計秦始皇、李世民遇到也會下狠手。 至于范蠡逃出生天,后來泛舟江湖成為陶朱公之事,十有八九還是古人胡扯,原因很簡單,范蠡20余歲入越,在越國工作40余年,六十余歲離開,都這么一大把年紀了,還怎么泛舟江湖,還怎么與西施雙宿雙飛? 總而言之,不能說《越公其事》一定就是真相,但至少比包括《史記》在內的傳世文獻更為可信。當然,司馬遷之所以翻車,應該不是因為主觀原因,而是左丘明的《國語》對他影響很大,而《國語》中的勾踐、范蠡、夫差就已經很扭曲了。 透過勾踐性格在傳世文本與考古文本中的截然不同的現象,非常鮮明地告訴我們,古代史家并不一定可信,甚至在篡改歷史方面比我們想象的還要大膽,因此歷史上的好人與壞人,不能單憑一些史書評說,而需要多本書、多角度去綜合理解,否則就是偏聽偏信。 參考資料:《越公其事》、《史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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