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不知不覺,2020年接近尾聲了,年終關賬是財務人的一件大事兒,要提前做好準備和籌劃,下面從:籌劃、往來、成本費用、收入、損失等五大方面對年終關賬的實操難點進行梳理,以便及為明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做好充足的準備,希望能給您帶來一點幫助。 一 稅收籌劃類 1: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籌劃 △雖然只有到年底才能計算出實際盈利水平,但企業現在就應該預估,以提前籌劃,以便能夠享受原本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籌劃的基本思路就是用足各種優惠,來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詳情請點擊鏈接查看>>>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籌劃七大招 2:小型微利企業要注意控制三大指標 政策一:(財稅[2019]13號):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政策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 具體計算公式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從現在開始,要先確定自己是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一算好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二算好從業人數、三算好資產總額。看看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指標,如果這時候發現某個指標快要超標了,還有機會想辦法控制及進行恰當的籌劃。 3:員工年終獎籌劃注意點 【案例1】曾先生2020年每月工資8000元,每月1000元的附加專項,個人負擔的社保816元。2020年12月發了一次年終獎30000元,全額計入了當月的工資薪金,按累計預扣法扣稅1900.8元。 【解析】 1.分開算: 【8000*12-(5000+1000+816)*12】 *3%+30000*3%=426.24+900=1326.24 2.合并算: 【8000*12+30000-(5000+1000+816)*12】 *10%-2520=1900.8 △合并算比分開算多繳了:574.56元(1900.8-1326.24)。 二 往來類 1:往來款項的核對及清理 【案例2】巨隆公司賬上有一筆已逾期3年多的的應收款36萬,之前已經計提18萬壞賬準備,現在對方公司已失聯,確認無法收回,公司決定作為壞賬損失核銷,請問如果想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需滿足哪些條件?要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析】 一、需滿足以下條件: 1.壞賬損失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 2.出具經內部管理人員審批的《關于核銷壞賬損失的說明》,詳細說明該筆款項形成的時點、原因,以及確認為壞賬的時點、原因等。 二、會計處理: 之前已經計提18萬壞賬準備,確認壞賬損失時,應當轉銷壞賬準備,并將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壞賬準備 18萬 營業外支出 18萬 貸:其他應收款 36萬 △年終清查:年終時,組織專人全面清查各項應收款項,并與債務人核對。 1、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應收賬款在符合以下情形時,確認為壞賬: 1)發生導致應收賬款確實無法收回的情況,如債務人破產、死亡、重大自然災害等。 2)逾期三年以上且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 3)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且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 △確認壞賬損失后,損失是否被認可,是否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需要準備資料,以證明壞賬損失的真實性。 △屬于上述確認壞賬第一點所說的情況,需分不同的情況準備以下材料。 a)債務人破產清算: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b)債務人停止營業: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c)債務人死亡、失蹤:公安機關等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d)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e)訴訟:法院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仲裁書,或被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f)自然災害、戰爭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g)其他: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注: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屬于上述確認壞賬第二、三點的情況,還是要保留相關情況說明和專項報告資料留存備查。 2:股東向公司的借款要及時收回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凡納稅年度終了后,股東向企業的借款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即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并依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率20%。 △結合158號文的具體規定,企業向個人股東提供借款,應注意12月31日這一時間節點,盡量要求個人股東在此之前歸還借款。 三 成本費用類 1:已發生的成本、費用要及時預提 【政策依據1】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六、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政策依據2】《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意思是說: ①已在匯算清繳所屬期中賬面計提了該金額; ②必須次年的匯算清繳之前(5月31日)支付了; ③成本、費用只能在所屬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結轉到以后年度扣除。 △如果說年終獎要發多少不知道,可以參考以發放水平、之前的預算來大概估計一個數,原則是:寧可多預提一點!就算是預提多了,可以在所得稅匯算時做納稅調整!要是預提少了,要調整起來更加麻煩。 2:銀行手續費、利息費要取得發票入賬 【政策依據1】稅總2018年28號公告:第九條: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政策依據2】《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讀現場實錄》:6.境內支出的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要求:(1)增值稅應稅項目A.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企業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也就是,凡對方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必須以發票作為扣除憑證。以往一些企業(如銀行)用利息單代替發票給予企業,而沒有按照規定開具發票,本公告發布后,必須統一按照規定開具發票。否則,相關企業發生的利息,將無法稅前扣除。 △金融機構手續費,比如銀行手續費、利息費用、賬戶管理費等等支出一定要取得發票,否則,相關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取得跨年發票怎么處理 ①如果發票是上年的,但是存貨在次年才完成入庫等程序,當然上年的發票也是可以做在次年的(如:企業上年收到貨和發票,次年一月驗收合格入庫。那么,可以直接做在次年,無需納稅調整)。 ②上年已取得發票未及時報銷(屬于上年度的成本或費用且發票開具時間在上年)無需納稅調整。 4:關注下是否已扣除了不能扣除的項目 【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對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做了正列舉。其中包括: ①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②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③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④贊助支出; ⑤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⑥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企業在關賬前,要關注是否發生了上述支出,并在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 5:對于扣除憑證及時審核以保合規 【政策依據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的規定: 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補開、換開后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財務人員在關賬前,最好能對各會計憑證后附的發票等單據進行審核,不合規的,要及時與相關經手人員聯系,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憑證,避免給匯算清繳工作帶來麻煩。 四 收入類 1:應該確認的收入要及時確認 【例子】對于企業將產品用于對外捐贈、制作產品的宣傳廣告,或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等行為,稅法上規定要視同銷售,匯算清繳時,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和成本。 △準確地確認應稅收入,對企業來說至關重要。要準確核算應稅收入,首先是要核實銷售收入是否已經全部確認,尤其是對于產品已售出,但暫未開出發票的情形,要合規確認應稅收入的實現。 2:檢查預收款 △預收賬款長期掛賬,會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認定隱瞞收入,躲避增值稅和所得稅。 △每年年終,要檢查一下預收賬款,對預收款超期并明確不再開票或者對方公司已經注銷無法開票的,可以確認為無票收入。 五 損失類 1:資產要進行盤點,發生損失及時報 △年終時需要對現存的資產盤點一下,可能有的資產已經悄悄發生了損失,可能有些應收賬款已經成壞賬了,有些存貨已經霉爛變質了,還可能有的固定資產已經不見了,盤點出來的資產損失,應及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 2011年第25號《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準備資料,稅前扣除。 △注意:損失一定要留存好充分的證據鏈,做好備查準備。 2:資產損失如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以存貨為例,存貨出現了盤虧,進一步追查原因為管理不當。如果想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滿足兩大條件: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 貸:存貨 應繳稅費—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①存貨計稅成本確定依據; ②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③存貨盤點表; ④存貨保管人對于盤虧的情況說明。 △注意點:存貨損失,除了丟失、損毀和過期,其他情況的進項稅需要轉出。 六 本文涉及的政策依據 政策依據 ①《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 △附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大全 本表來源:財稅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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