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行學說的概念 五行: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類事物的屬性概括。 這里的“五類事物”不能單純理解為“五材”或“五元素”,而應理解為包括五方、五時、五化、五色、五味、五臟、五腑、五官、五華、五志等廣義的事物。 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仰觀天象,俯察地理的基礎上,進一步認識到,木、火、土、金、水五種變化是構成宇宙間萬事萬物的五種基本功能元素。 在后來的發展中,五行的意義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它已不再是指五種物質本身的運動,而抽象為代表五大類事物屬性的哲學概念。 五行的周期性變化,是伴隨太陽的升起降落的晝夜周期循環以及地球圍繞太陽轉的四季周期性循環而發生的。 因此,從本質意義上來說,五行是自然界陽氣變動的不同階段,即木代表春季陽氣初生,火代表夏季陽氣盛長,土代表長夏陽氣由隆盛向收藏的轉化,金代表秋季陽氣盛長,水代表冬季陽氣潛藏。 五行學說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和平衡。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實際上已超越了木、火、土、金、水具體物質的本身,而具有其廣泛的哲學涵義。《尚書·洪范》所說的“水曰潤下,火日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概括。 “木曰曲直”: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能曲能直,舒展柔和,引申為生長、升發、條達舒暢之意。凡具有這些作用或性質的事物或現象均歸屬于木。 “火日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引申為溫暖、升騰之意。凡具有這些作用或性質的事物或現象均歸屬于火。 “土爰稼穡”:“爰”,通“曰”;“稼”,即種植谷物;“穡”,即收獲谷物。“稼穡”,泛指人類播種和收獲農作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生化、承載、受納之意。凡具有這些作用或性質的事物或現象均 歸屬于土,故有“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金曰從革”:“從”,順也;“革”,即變革。“金曰從革”本意是指金屬的產生源于變革,后來引申為肅殺、收斂之意。凡具有這些作用或性質的事物或現象均歸屬于金。 “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寒涼、滋潤、向下之意。凡具有這些作用或性質的事物或現象均歸屬于水。 (二)事物的五行歸類 五行學說歸類事物屬性的方法,主要是取象比類法。 例如,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木;南方炎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于火;北方寒冷,與水的寒涼特性相類,故歸屬于水。 以五臟配屬五行,則由于肝氣主升而歸屬于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于火,脾主運化而歸屬于土,肺主肅降而歸屬于金,腎主水而歸屬于水。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通過對事物進行五行歸類,把自然界千變萬化的事物聯系在一起。 五行學說并不是靜止地、孤立地將事物歸屬于五行,而是運用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克的關系,來探索和闡釋事物之間的協調平衡整體關系,以及事物之間協調平衡關系被破壞后的相互影響。 (三)五行之間的正常關系 1.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五行相生 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2.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間存在既相互促進和資助,又相互抑制和制約的對立統一關系,從而維持著五行之間協調平衡的正常狀態。 五行制化正是相生與相克這兩種關系并存的狀態,也就是說,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 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四)五行之間的異常關系 (1)相生關系的異常 母病及子——如木生火,木行的異常可影響及火行,是“母病及子”。 子病犯母——如先有火行的異常影響木行屬“子病犯母”。 (2)相克關系的異常 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相克關系遭到破壞后所出現的異常相克現象。乘、侮均有以強凌弱的意思。 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相乘與相克的規律相一致。 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相乘與相克的規律相反。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 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余,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1.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關系 五行學說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于五行,并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 2.說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 (1)相生關系的傳變 ①母病及子:母臟之病傳及子臟,多見母臟不足累及子臟虧虛的母子兩臟皆虛的病證。 ②子病及母:疾病從子臟傳及母臟,發病既有子臟虛引起母臟也虛的虛證,又有子臟盛導致母臟也盛的實證,還有子臟盛導致母臟虛的虛實夾雜的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 (2)相克關系的傳變 ①相乘:相克太過致病。既有某臟過盛而致其所勝之臟受到過分克伐;又有某臟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臟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 ②相侮:反向克制致病。太過相侮指由于某臟過于亢盛,導致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現象;不及相侮指由于某臟虛損,導致其所不勝之臟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 除此之外,五行還可知道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控制疾病的傳變。 常用的依據五行相生相克規律確定治則和治法。 1.相生規律基本治則:補母和瀉子,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滋水涵木法—滋腎陰以養肝陰。 2.常用治法:益火補土法-溫腎陽以補土陽。培土生金法—健脾生氣以補益肺氣。金水相生法—滋養肺腎之陰。 1.相克規律基本治則:抑強和扶弱。抑強適用于相克太過;扶弱適用于相克不及。 2.常用治法:抑木扶土法——治療肝脾不和或肝氣犯胃;培土治水法——健脾利水以治療水濕停聚病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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